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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Nov 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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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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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名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9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加出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出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 年1 月12 日披露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 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朝希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希私募”、“基金管理人”)、宁波玄理企业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玄理”、“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及其他有限合伙人进行合作,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 金认缴出资5,000 万元,参与认购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现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增加投资5,000 万元,本次增加出资后,公司累计认缴出资10,000 万元,占 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0.87%。

(二)关联关系及其他事项说明

朝希私募、宁波玄理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

朝希私募、宁波玄理及有限合伙人嘉兴朝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均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或由其管理,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朝希私募与其他参与 本基金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增加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3UD1C

成立日期:2015-12-23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平阳路258 号1 层

法定代表人:吴旭瑾

营业期限:2015-12-23 至 2035-12-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朝希私募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私募股 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3446。

2、股权结构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
  • 3、关联关系:朝希私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4、朝希私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二)普通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 1、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5MA7E1UJP5H

成立日期:2021-12-06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 号167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朝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21-12-06 至 2041-12-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房地产 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以上不含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2、股权结构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
~~元)~~
持股比例
上海朝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000 47.6190%
宁波裴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 9.5238%
刘杰 200 9.5238%
王焱宁 200 9.5238%
上海朝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4.7619%
宁波朝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00 4.7619%
闫绪奇 100 4.7619%
赵海峰 100 4.7619%
惠亨玉 100 4.7619%
合计 2,100 100%

3、关联关系:宁波玄理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4、宁波玄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三)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 1、名称:嘉兴朝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 号基金小镇1 号 楼185 室-12(自主申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03-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7LEUY89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名称: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周俊雄 注册资本:12362.628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11-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2315252667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 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 制造装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设备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 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 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名称: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东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公寓1 幢1407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靳保芳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06-2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28MA0CF7X33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名称: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皋兰路27 号底层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滕发

注册资本:63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02-1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671167741T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从事货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5、名称:深圳领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平新北路163 号广弘美居B 栋

B308-B08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芳玲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12-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4626624J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

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6、名称:赵学文

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身份证号:6125011978**

7、名称:王兆峰

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身份证号:3701231980**

8、名称:刘兵 住址:成都市高新区** 身份证号:5101111968**

9、名称:上海建发造强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 号1805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建鑫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4-1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U31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名称:苏州高新产业投资发展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华佗路99 号6 幢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1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9-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MU7Q74Q 经营范围:参股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投资高新区重大产业

发展项目,直接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名称: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25 号12 号楼5 楼D-1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征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08-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6Y1PDX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 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 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 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 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 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温室气 体排放控制装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推 广和应用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 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 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气候可行性论证咨询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园区管 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2、名称:苏州高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真北路88 号7 号楼4 楼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友骏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10-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7B56F1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名称: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斌 注册资本:38064.193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11-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240507994H

经营范围:智能自动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管理,光机电一体 化及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智能装备和机器人的设计、制造;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控制软件、工业控制软件及电子计算机 配套设备开发、制造、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及售 后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4、名称:上海泉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亭卫公路3688 号5 幢1508 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水湖(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4-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8C0X2P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 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经纪),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名称:上海绩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临仓街600、612 号15 幢三楼3063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康良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04-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8BE09P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除金融、

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6、名称: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兴湾路22 号/广东省中山市西区沙朗第三工 业区金昌路15 号/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大道1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鲁楚平

注册资本:238189.0216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10-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251062242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销售:微电机、家用电器、运动及健身机械、电 工器材、电动工具、机动车零配件、电子产品、控制电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 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厂房、仓库出租;生产、检测设备的租赁;新 能源汽车电池包产品(电池成组和电池管理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氢燃料电池及其系统控制设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氢能源技术及其 系统控制技术、零部件的研发、咨询;新能源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及技 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7、名称: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 栋基金大厦 502、50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永培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11-0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T7GFL66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及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行业信息咨询服 务;融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 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8、名称:胡勇

住址:武汉市洪山区** 身份证号:6101031966**

19、名称:汤瑞农

住址:上海市金山区** 身份证号:3411021975**

  • 20、名称:苏州高新阳光汇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 幢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高新阳光融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7 月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6J67A2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1、名称: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塔新路999 号1 幢5 层020 室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600,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5 月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X9X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2、名称:泰州市海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505 号3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添益

注册资本:130,72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 年2 月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2685329908B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投资及经营管理;资产经营运作;房屋建筑工程、市 政道路工程、管道工程、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幕墙工程、园林古建筑 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一般项目:花卉种植;房屋拆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3、名称:泰州市海鑫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泰州市新能源产业园区龙园路201 号政府二楼213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城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 年5 月2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2069469835H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新能源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 务,科技信息咨询,软件开发,受相关部门委托从事房屋租赁服务,物业管 理,水暖管材、建材批发零售,电子产品、机电设备、污水管道、水处理设备 销售,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工程 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 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 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评估;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规划 设计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4、名称:泸州璞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叙永县水尾镇东大街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泸州璞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12 月1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24MA65J8P31Y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

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

  •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5、名称:无锡尚贤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经营场所:无锡经济开发区金融二街8 号1603-1 室

  •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尚贤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 年9 月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92MA22DLXK4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基金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 1、基金名称:苏州朝希优势壹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基金目标认缴规模:9.2 亿元

  •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 4、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11 幢

  • 5、基金管理人: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

  • 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 8、备案情况:本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创业投资基金,登

  • 记编号为SZK701。

(二)各投资人出资情况

(二)各投资人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宁波玄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普通合伙人 720 0.78%
嘉兴朝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80 0.30%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87%
其他有限合伙人(非关联方) 有限合伙人 81,000 88.04%
合计 92,000 100%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三)出资进度

本合伙企业采用分期出资的形式,普通合伙人于首期出资时完成认缴金额的 全部实缴出资,其他各有限合伙人首期出资金额为其认缴出资总额的30%(但不 得低于100 万元),第二期出资金额为其认缴出资总额的30%,第三期出资为其 认缴出资总额的40%。各有限合伙人均应于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缴款通知后10 个自然日内完成相应出资。

如根据项目投资要求,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运营实际需求发出缴款通知 要求缴付出资。

(四)基金存续期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20 年。

本合伙企业的基金存续期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7 年(“基金存续期”),其 中投资期3 年,退出期4 年。在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内,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决 定,基金存续期可予以延长贰(1)次,延长期不得超过壹(1)年。前述延长期 限(“延长期”)届满之后的再次延长基金存续期,应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投资期届满后,除非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不得新增对外投资。 (五)投资方向

(i)最终投向新能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电子、装备、技术、应用 等)、电子信息及半导体产业上下游未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寻求获得长期资本增 值;(ii)依照《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其他相关的合法 活动。合伙企业对新能源产业(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电子、装备、技术、应用等)

领域项目的累计投资金额不低于合伙企业可投资金额的80%。

  • (六)退出机制

  • 1、被投资企业在符合上市条件时可以申请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合伙企

  • 业可以依法通过证券市场转让本合伙企业拥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

  • 2、被投资企业整体出售;

  • 3、合伙企业与被投资企业或其大股东、管理层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由其在一

  • 定条件下依法回购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股权;

  • 4、合伙企业可以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股权;

  • 5、合伙企业可以将被投资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资产全部或部分转

  • 让给其他投资者;

  • 6、被投资企业清算;

  • 7、其他有利于投资增值的退出方式。

  • (七)上市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本基金确认 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 (八)管理模式

  • 1、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 (1)基金管理人

本合伙企业采取委托管理的管理方式,由合伙人会议决议确定担任本合伙企 业的基金管理人,负责投资项目管理、办理基金产品备案、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 及行业自律准则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全体合伙人签 署本协议即视为选择上海朝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码:P1063446)为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 ① 调查、分析、评价、论证投资项目,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方

  • 案执行有关投资决策;

  • ② 决定临时投资事项;

  • ③ 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并对除本协议约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

  • 重大投后事项外的所有投后管理事项进行决策及管理;

  • ④ 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以投资、收购、持有、管理、表决、

  • 出售、转换、指派、交换或其他方式的处置基金持有的股权、股份、财产份额或

其他财产;

⑤ 决定雇佣/解雇本合伙企业的律师、财务顾问、会计、税务、评估、保 险、经纪、审计、银行、鉴定、公证、人力资源、资产管理等中介机构并支付费 用;

⑥ 办理基金产品备案、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投资基金产品的 信息披露、备案信息的变更等;

⑦ 负责基金资金募集监督、基金托管(如有)的机构选择、合同签署与履 行、日常维护等相关事宜;

⑧ 如基金出现纠纷或潜在重大投资风险时及时提出处置方案,要求执行事 务合伙人为基金的利益采取提起诉讼/仲裁、应诉、与争议对方进行协商或和解 等纠纷解决方式;

  • ⑨ 根据本合伙协议约定,将现金等财产权益分配给全体合伙人;

  • ⑩ 本合伙协议约定或依据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规定,应由基金管理人履行

  • 的其他职责。

  • (2)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

  • 1) 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宁波玄理 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玄理有权按本协议约定代表本合伙企 业采取其认为必要的、合理的、适宜的或附带的行动并代表本合伙企业签署及履 行其认为是必要的、合理的、适宜的或具有辅助性的全部合同或其它承诺,除非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本协议另有约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

  • ① 代表基金签署和执行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 ② 提出、辩护、解决并处理和基金有关的诉讼、仲裁及其他法律程序;

  • ③ 准备本合伙企业的各种报告(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准则规定、本协

  • 议约定应当由管理人负责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告除外)、报表,代表基金支付可能 适用于本合伙企业的税费;

  • ④ 保管基金所有经营和开支的档案与账簿;

  • ⑤ 决定在准备基金或财务档案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和惯例;

  • ⑥ 以基金的名义开立、保留和注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账户;

  • ⑦ 本合伙协议约定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履行的其他

职责。

2) 责任

普通合伙人明确同意并承认,如果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或清偿其所 有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应当向除合伙企业及有限合伙人外的第三方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如果本合伙企业对第三方的债务是由于有限合伙人的故意、重大过失所引 起,则普通合伙人对第三方承担责任以后可向违约的有限合伙人进行追偿。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经本协议约定争议解决机构生效裁判认定,普通合伙 人及授权代表对其在本协议下责任和义务的违反、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以及存 在其他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 财产的,应向有限合伙人及本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若因此给有限合伙人及本合伙 企业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有限合伙人

  • 1) 权利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除非本协议有明确规 定,有限合伙人将不(i)参与本合伙企业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决策;(ii)以 本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任何业务交易;或(iii)为本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代表 本合伙企业采取行动或约束本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 合伙事务:

  • ①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退伙;

  • ②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 ③ 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 ④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 ⑤ 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

  • 诉讼;

  • ⑥ 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

  •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⑦ 依法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 ⑧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合伙企业分配的收益;

  • ⑨ 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被投资企业的情

况;

  • ⑩ 有限合伙人有权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

  • 11 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 责任

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或清偿本合伙企业所欠债务时 仅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向第三方承担偿债义务;有限合伙人在其认缴的出资额之 外不具有承担向第三方偿还合伙企业债务的义务。

有限合伙人对其在本协议下责任和义务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应向其他合 伙人及本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最高限额是其认缴的出资额,除非本协 议另有约定。

2、决策机制

  • (1)投资决策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 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由 基金管理人委派。首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立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决策委员 会的组成情况告知全体合伙人。此后,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重新任命、替换由其 委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但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在完成前述 变更后告知全体合伙人。

(2)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能

投资项目(不包括临时投资事项)投资、重大投后管理事项和退出(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退出、权利放弃)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其中重 大投后管理事项指:

  • ① 减少基金对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的;

  • ② 同意被投资企业调整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基金分配所得的;

  • ③ 基金行使或放弃作为被投资企业股东享有的特殊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

  • 于:优先清算权、要求回购权、要求业绩补偿权、反稀释权、随售权、拖售权、 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对赌安排等);

  • ④ 变更、补充、终止或解除基金因投资被投资企业而签署的投资协议、股

  • 东协议等交易文件约定内容的;

  • ⑤ 终止或解除基金作为被投资企业股东享有的特殊股东权利的;

  • ⑥ 涉及对被投资企业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违约处置的。

  • 除上述重大投后管理事项外,其他投后管理事项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决策。

3、收益分配机制

在合伙企业收到项目处置可分配收入累计达到500 万元后,基金管理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分配已收到的项目处置可分配收入部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 本合伙企业项目处置可分配收入,应当首先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照各自实缴出资 比例进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金额,应当实际分配给执行 事务合伙人;归属每一有限合伙人的金额,应当依照下列次序在该有限合伙人与 执行事务合伙人之间进行实际分配:

(1)首先,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分配所得金额与其 实缴出资金额相等;

(2)如有余额,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直至该有限合伙人就前述(1) 款项下累计分配金额实现8%/年(单利)的门槛收益(门槛收益计算周期自该有 限合伙人每次实缴出资缴付之日起至该有限合伙人分配获得该等实缴出资对应 金额之日止,均含当日,一年按365 日计,多次分配的应分别计算);

(3)如有余额,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直至执行事务合伙人获得(2)中分 配金额/80%*20%,如扣除上述(1)-(2)后不足以按照本款约定金额分配给执 行事务合伙人的,以实际剩余金额为限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

(4)最后,扣除上述(1)-(3)剩余部分,20%分配给执行事务合伙人,80% 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4、一票否决权

公司对本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九)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有限合伙人向其他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和权益须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须 提前三十日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人应与受让方签署份额转让协议, 受让方应按照该等协议约定向该有限合伙人支付转让价款。

在同等条件下,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限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 权。虽有前述之约定,若有限合伙人向其关联方转让其财产份额和权益的,其不 受前述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限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之限制,且 其他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亦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即,任一有限合伙人在向 其关联方转让之情形时,其他合伙人均在此不可撤销地豁免其享有的同等条件下 优先购买权。

(十)合伙人退伙及除名

  • 1、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 (1) 死亡、被宣告死亡且无继承人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 撤销或被宣告破产且无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 (2) 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和权益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3)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 2、除名: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除名:

  • (1) 出资违约;

  • (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在本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和权益被人

  • 民法院强制执行。

  • (十一)违约责任

如合伙人逾期出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采取如下措施要求该有限合 伙人承担违约责任:逾期出资的合伙人(以下简称“违约合伙人”)向本合伙企 业每日支付违约合伙人逾期未出资金额的万分之一的滞纳金,直至违约合伙人全 额缴付其应缴未缴出资和对应的滞纳金之日为止;如合伙企业或其他守约合伙人 因违约合伙人的逾期出资情形发生其他额外支出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投 资项目的出资违约责任等),违约合伙人向合伙企业及其他守约合伙人作出相应 赔偿;违约合伙人逾期出资超过30 日,或者截至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首期出 资未完成约定出资义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该合伙人丧失出资资 格和权利并将其除名。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充分履行本协议 项下的任何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造成的全部损 失和损害。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及影响

本次增加投资本基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 健发展的前提下,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依托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

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积极寻找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也有利于 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为公司及股东创造合 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 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合作投资的主体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存在的风险

1、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 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2、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 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 及最低收益承诺。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本基金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 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按照本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未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本基金中任职。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 1、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1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