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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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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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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0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7 月23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在公司股本有所增加的情况下,可能导致公司发行当年利润增长幅度低于股 本的扩张幅度,公司每股收益在发行后的一定期间内将会被摊薄,公司即期回报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在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根据下述假设条件,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的模拟测算如下: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 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 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 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上限为 281,156.00 万元(含本 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 30,930,511 股(含本数)。上述 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 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 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 最终确定,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准;
4、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39,443.3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3,848.15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7.58 元,公司 2020 年度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5.93%。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此基础上按照较 2020 年度分别持 平、上涨 20%和上涨 4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5、在预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 2021 年度预测净 利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外的因素,不考虑利润分配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 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
7、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
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 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 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 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在不同业绩增幅的假设条件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1 年度 |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 总股本(万股) | 5,210.41 | 10,310.17 | 13,403.22 |
| 假设情形一: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与2020年度持平 |
|||
|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
39,443.36 | 39,443.36 | 39,443.3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3,848.15 | 33,848.15 | 33,848.1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7.58 | 3.84 | 3.7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7.46 | 3.80 | 3.7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6.51 | 3.30 | 3.2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6.40 | 3.26 | 3.1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93% | 20.29% | 18.1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22.26% | 17.42% | 15.54% |
| 假设情形二: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20% |
|||
|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
39,443.36 | 47,332.03 | 47,332.0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3,848.15 | 40,617.78 | 40,617.7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7.58 | 4.61 | 4.5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7.46 | 4.56 | 4.4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6.51 | 3.96 | 3.8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6.40 | 3.92 | 3.8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93% | 23.87% | 21.3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22.26% | 20.48% | 18.32% |
| 假设情形三: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长40% |
|||
| 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万元) |
39,443.36 | 55,220.70 | 55,220.7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33,848.15 | 47,387.41 | 47,387.4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7.58 | 5.38 | 5.2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7.46 | 5.33 | 5.20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 |
6.51 | 4.62 | 4.5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 |
6.40 | 4.57 | 4.4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93% | 27.30% | 24.4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22.26% | 23.43% | 21.00% |
注1: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当期加权平均总股本;
注2: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前当期加权平均总股本+本 次新增发行股份数*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注3:本次发行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
注4: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 /12);
注5:上述测算过程中,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资产净额将大幅提高,但募集 资金到位后,在股本总额和资产净额均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 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会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异质结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 目,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和公司战略布局,将会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持续 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1 年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 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及资本结构,巩固 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向特 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储备情况
1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集机械设计、电气研制、软件算法开发、精密制造装配于一体的 高端设备制造商,主营产品为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生产线成套设备,主营产品为 太阳能电池丝网印刷生产线成套设备。同时,公司通过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所积 累的丰富研发、生产经验以及业务资源,在保持公司丝网印刷产品技术优势、市 场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布局并切入 HJT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领域。
本次拟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技术 凭所具备的高转换效率以及简化的制备流程等优势符合光伏电池技术领域进一 步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公司将以现有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为基础,通过加大资 本及研发投入,保持技术先进性,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 、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及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 HJT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研发团队目前拥有研发技术人员 300 余人,具 备机械工程设计、电子工程、半导体技术、材料物理、光电技术、光伏电池工艺 生产制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专业领域背景。以曹新民、郁操为首的重要研发 骨干均为博士、硕士、高级工程师等专业人士,相关领域研发经验丰富,能够有 效支撑公司 HJT 太阳能电池片设备的研发。
(2)技术及研发储备
公司建立了真空装备实验室、高效电池实验室和分析测试中心,投入了先进 实验及测试设备百余台套,并在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技术领域形成了一定的技术 储备。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异质结太阳能电池设备相关的研发项目已获 得了“异质结太阳能电池在线连续镀膜设备”、“真空装置及真空镀膜设备”等 25 项授权专利,并获得了“迈正异质结电池 CVD 薄膜沉积设备控制软件”、 “迈正在线式 CVD 真空镀膜设备控制软件”等 14 项软件著作权。
(3)市场储备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主营产品为太阳 能电池丝网印刷成套设备。如何进一步提高电池转换效率,提高设备产能,降低 制造成本,始终是光伏行业发展之道,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技术凭所具备的转换 效率高、衰减率低、工艺步骤少且降本路线清晰等优势特征符合光伏电池技术领 域进一步降本增效的发展趋势。公司在原有丝网印刷设备的基础上完善改进了 HJT 丝网印刷设备,通过自主研发成功研制出 HJT 电池核心工艺环节非晶硅薄 膜沉积和 TCO 膜沉积所需要的 PECVD 设备和 PVD 设备,另外结合参股子公司 启威星提供的制绒清洗设备,目前公司已具备了交付 HJT 整线生产设备的能力。
最近两年,国内主要光伏装备企业多将 HJT 生产设备作为未来重点规划方 向。公司前瞻性布局,较早投入 PECVD 设备、PVD 设备的研发,同时公司在丝 网印刷设备上拥有领先于同行业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因此公司在提供 HJT 整线 装备上具备较明显的竞争优势。2020 年以来,国内 HJT 太阳能电池项目规划、 建设加速,安徽华晟、通威金堂、阿特斯、爱康科技等多个 HJT 项目完成设备 招标,相关 HJT 电池生产线陆续落地,相关生产设备的需求量也在逐渐提高, 作为国内极少数具备提供 HJT 电池整线生产设备的厂家之一,公司已经中标多 个项目,如安徽华晟、通威金堂项目等均采购了公司 HJT 整线设备。因此,本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设备产业化项目是公司基于自身 的技术研发、市场积累所进行的主营业务的合理拓展。
五、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
回报能力,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管,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 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异质结电池片设备产 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显著提升,公 司将充分利用资金支持加快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开发新产品, 完善产品结构,并有效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和全方位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 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按照 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 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 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 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 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对股
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强化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 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高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 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 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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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 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 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 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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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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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2、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