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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y 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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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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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3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订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0 年5 月5 日,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60,850.00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份不超过500.00 万股(含本数),定价基准 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周剑、王正根,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全部股票。

2020 年5 月5 日,公司与周剑、王正根签署了《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周剑、王正根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协议主体:

发行人(甲方):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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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人(乙方 1):周剑

认购人(乙方 2):王正根

签订时间:2020 年 5 月 5 日

2、股份认购的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

(2)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为:各方同意根据《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定价依据,即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 价的80%(百分之八十)。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70 元/股。

(3)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迈为股份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若本协议签订后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前,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法规对认 购价格的产生方式有新的规定的,各方可按新规进行友好协商。

3、认购标的及认购数量

(1)认购标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00.00 万股(含500.00 万股)(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 核准股数为准),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2)乙方1 拟出资总额人民币34,441.10 万元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83.00 万股。

(3)乙方2 拟出资总额人民币26,408.90 万元现金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认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17.00 万股。

(4)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5)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金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 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乙方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4、认购方式、缴款、验资和股票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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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将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乙方承诺认 购资金来源及认购方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乙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协议的生效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且乙方收到甲 方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将依照本协议确定的认购款总金额足额缴付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甲方本次 非公开发行专门开设的资金账户中。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 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3)在乙方支付认股资金后,甲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乙方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5、锁定期

(1)乙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得转让。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份解禁之日止,乙方就其所认购的甲 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原因增持的甲方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 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 宜。

(3)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同意 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 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 理。

6、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 起成立,并自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

  • 2)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发行,并核发发行批文。

(2)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各方可通过签署补充 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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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本次非公开发行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 订,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 法规为准进行调整。

(4)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可以书面形式解除。

7、违约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和保证,即 视为该方违约,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 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 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 1)甲方董事会同意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2)甲方股东大会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或 3)中国 证监会核准,不构成违约,各方互不追究其他方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 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 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 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日以上,一方 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三、备查文件

1、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周剑、王正根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5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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