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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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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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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迈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 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营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1 年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公允原则,依据市场价格 合理定价,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 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公司2022 年预 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 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经过对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订过程 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 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 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 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预案。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是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 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 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我 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五、关于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30,318.3 万元,占公司2021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16%,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3.10%;上诉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 对外担保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 反担 保情 况 (如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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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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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 发生 日期 |
担保物 (如 有) |
是否 履行 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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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对 象名称 |
担保额 度 |
实际担 保金额 |
担保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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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期 | ||||||||||
| 江西展 宇新能 源股份 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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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06 月03 日 |
2019 年05 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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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保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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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38.8 | 8,338.8 | 无 | 有 | 2021/5/31 | 是 | 否 | ||||
| 江西展 宇新能 源股份 |
2019 年08 月24 |
2019 年11 月05 |
||||||||
| 一般保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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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 | 6,769.65 | 无 | 有 | 2021/11/5 | 是 | 否 | ||||
| 有限公 司 |
日 | 日 | ||||||||
|---|---|---|---|---|---|---|---|---|---|---|
| 江苏润 阳悦达 光伏科 技有限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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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08 月24 日 |
2019 年09 月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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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保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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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00 | 4,545.52 | 无 | 有 | 2021/8/20 | 是 | 否 | ||||
| 江苏润 阳悦达 光伏科 技有限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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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08 月24 日 |
2019 年09 月17 日 |
|||||||||
| 一般保 证 |
||||||||||
| 11,500 | 1,551.11 | 无 | 有 | 2021/8/20 | 是 | 否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反担 保情 况 (如 有) |
||||||||||
| 担保额 度相关 公告披 露日期 |
是否 为关 联方 担保 |
|||||||||
| 实际 发生 日期 |
担保物 (如 有) |
是否 履行 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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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对 象名称 |
担保额 度 |
实际担 保金额 |
担保类 型 |
|||||||
| 担保期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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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4月 10日 |
2021 年2月 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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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带责 任保证 |
||||||||||
| 17.86 | 无 | 无 | 2022/1/5 | 否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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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4月 10日 |
2021 年4月 26日 |
|||||||||
| 连带责 任保证 |
||||||||||
| 10,000 | 无 | 无 | 2024/4/25 | 否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
| 2021 年4月 10日 |
2021 年7月 14日 |
|||||||||
| 连带责 任保证 |
||||||||||
| 4,554.50 | 无 | 无 | 2022/7/14 | 否 | 否 | |||||
| 100,000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
| 2021 年4月 10日 |
2021 年9月 29日 |
|||||||||
| 连带责 任保证 |
||||||||||
| 637.94 | 无 | 无 | 2022/4/24 | 否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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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12 月15 日 |
||||||||||
| 2021 年4月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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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带责 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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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 无 | 无 | 2022/12/15 | 否 | 否 | |||||
| 苏州迈 | 2021 | 2021 | 15,000 | 连带责 | 无 | 无 | 2024/8/13 | 否 | 否 |
|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年4月 10日 |
年8月 13日 |
任保证 |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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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4月 10日 |
2019 年11 月4日 |
|||||||||
| 连带责 任保证 |
||||||||||
| 6,769.65 | 无 | 无 | 2021/11/5 | 是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
| 2021 年4月 10日 |
2019 年5月 6日 |
|||||||||
| 连带责 任保证 |
||||||||||
| 20,000 | 无 | 无 | 2021/8/20 | 是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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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4月 10日 |
2019 年3月 28日 |
|||||||||
| 连带责 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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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00 | 无 | 无 | 2021/9/22 | 是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
| 2021 年4月 10日 |
2020 年8月 10日 |
|||||||||
| 连带责 任保证 |
||||||||||
| 1,260 | 无 | 无 | 2021/8/10 | 是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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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4月 10日 |
2021 年6月 2日 |
|||||||||
| 连带责 任保证 |
||||||||||
| 71.72 | 无 | 无 | 2021/8/17 | 是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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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12 月17 日 |
||||||||||
| 2021 年4月 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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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带责 任保证 |
||||||||||
| 27.27 | 无 | 无 | 2021/7/23 | 是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
| 2021 年4月 10日 |
2020 年2月 27日 |
|||||||||
| 连带责 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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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 | 无 | 无 | 2021/3/2 | 是 | 否 | |||||
| 苏州迈 为自动 化设备 有限公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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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4月 10日 |
2020 年11 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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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带责 任保证 |
||||||||||
| 241.3 | 无 | 无 | 2021/5/31 | 是 | 否 | |||||
-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
六、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认同苏亚 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意见。
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此事项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的有关规定,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我们同意该 事项。
我们同意董事会将上述二、三、四、七事项涉及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吉争雄 冯运晓
徐炜政(WEIZHENG XU)
2022 年3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