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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Maxwell Technologie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1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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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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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 真审议,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的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 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 排(包括授予数量、行权价格、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条件等事项) 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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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的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指标反映公司盈利能力,是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 象。公司所设定的考核目标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 综合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个人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每 位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精准、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 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激励对象所在公司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 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 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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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系《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独立董事签字页)
吉争雄 冯运晓
徐炜政(WEIZHENG XU)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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