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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Jinfu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Feb 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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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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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4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将 于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会议或股东大会)。
一、 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2016年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富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97,58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1%)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富国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7,585,6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超过3%。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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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述临时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刊登的原通知 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 变,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 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5、会议时间: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
-
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
⑵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2月18日-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15:00至 2016年2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
6、会议地点:公司管理总部(苏州工业园区华池街时代广场24幢苏州国际
-
金融中心11楼);
-
7、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
-
8、会议出席对象:
⑴截至2016年2月16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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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
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⑶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
9、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 会议议案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对象
-
2.04 认购方式
-
2.05 定价方式
2.06 发行数量
2.07 限售期安排
-
2.08 上市地点
-
2.09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
3、《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5、《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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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议案》;
9、《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 施的承诺的议案》;
10、《关于<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上述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10-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请参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21日及2016年2月4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之创业板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登载的相关文件。
四、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2月18日15:00前送达公司证券 事务部。
来信请寄:苏州工业园区华池街时代广场24幢苏州国际金融中心11楼(信 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027。
㈡登记时间:2016年2月18日9:30—11:30、13:30—15:30。
㈢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㈣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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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5128。
-
2、投票简称:锦富投票。
-
3、投票时间:2016 年2 月19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⑴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⑵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⑴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⑵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⑶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⑴在投票当日,“锦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⑵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⑶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如议案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 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 ①,2.02 元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 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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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 2.02 | 发行方式 | 2.02 |
| 2.03 | 发行对象 | 2.03 |
| 2.04 | 认购方式 | 2.04 |
| 2.05 | 定价方式 | 2.05 |
| 2.06 | 发行数量 | 2.06 |
| 2.07 | 限售期安排 | 2.07 |
| 2.08 | 上市地点 | 2.08 |
| 2.09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2.09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
| 2.11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1 |
| 3 |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的议案 |
8.00 |
| 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
9.00 |
| 10 | 关于《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00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11.00 |
⑷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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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 股 |
| 反对 | 2 股 |
| 弃权 | 3 股 |
⑸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⑹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2 月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2 月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 话:0512—62820000; 传 真:0512—62820200;
联系人:陈艳。
2、会议材料备于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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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提交;
-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 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资料。
-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资料。
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
附件:
-
1、《股东大会登记表》;
-
2、《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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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股东大会登记表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
| 股东帐号 | 持股数(股)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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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锦富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 (说明:在各选票栏中,“赞成”用“√”表示,“反对”用“X”表示;弃权用“O”表示; 不填表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2.02 | 发行方式 | |||
| 2.03 | 发行对象 | |||
| 2.04 | 认购方式 | |||
| 2.05 | 定价方式 | |||
| 2.06 | 发行数量 | |||
| 2.07 | 限售期安排 | |||
| 2.08 | 上市地点 | |||
| 2.09 |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11 |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3 |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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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 |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8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的议案 |
|||
| 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
|||
| 10 | 关于《苏州锦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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