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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IRON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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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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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1,760.5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符合相 关法规的要求。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 年1 月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 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16.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 万元,截至2021 年3 月18 日止,上述资金已全 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 年3 月1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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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并于2021 年 3 月17 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调整前募集资
金使用规模
调整后募集资
金使用规模
1 药房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项
20,514.56 20,514.56 17,114.63
2 研发中心项目 5,180.28 5,180.28 4,424.15
3 营销及售后一体化建设项目 6,003.85 6,003.85 5,898.87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
合计 47,698.69 47,698.69 27,437.65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 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 年3 月31 日,公司已在募投项目中预先投入11,454.90 万元自筹 资金,并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5.68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566 号”《关于苏州艾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审核。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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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募集资
金使用规模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资金
拟以募集资金置
换已投入自筹资
金的金额
1 药房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项
17,114.63
11,454.90

11,454.90
2 研发中心项目 4,424.15
-

-
3 营销及售后一体化建设项目 5,898.87
-

-
4 补充流动资金 -
-

-
合计 27,437.65
11,454.90

11,454.9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不
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
支付
拟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 2,948.96
-

-
2 审计、验资费用 1,292.45
226.42

226.42
3 律师费用 122.64
47.17

47.17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41.60
32.09

32.09
5 信息披露费用 600.00
-

-
合计 5,005.65
305.68

305.68

综上,本次置换总金额为11,760.58 万元,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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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1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1,760.5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 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内容 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60.58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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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规定。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11,760.58 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566 号”《 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认为:公司编制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 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 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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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 1、《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4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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