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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IRON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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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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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 2020 年度 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银花女士、陈良华先生、周红霞女士三名 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二,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陈良 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事项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工作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计划、范围、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 责地完成财务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 2020
年度工作总结和 2021 年度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予以落实,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的运作,我们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财务报告能真实反 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际运作符合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 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 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工作。 2021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持 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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