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uzhou Invotech Scroll Technologies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4

Aug 23, 2024

56192_rns_2024-08-23_fb516bd6-6bf3-44eb-bf37-bf2a29cc49ce.PDF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 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公司监事会成员,包括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为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行 业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 挂钩。

1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 任确定薪酬标准。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监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 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 取薪酬,不享受津贴或福利待遇。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除前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再领取额外薪 酬。

第九条 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按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通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 奖励。

(一)基本薪酬:主要依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 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属固定部分,按照月度平均发放。

(二)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 最终根据考核结果统算兑付,属浮动部分,按照绩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2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 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 并审核确认。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 奖金于考核年度结束后统一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 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 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奖励或津贴:

  •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 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 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3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 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 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 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 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二十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相应的考核 办法。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 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4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2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