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uzhou Invotech Scroll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l 26, 2023
56192_rns_2023-07-26_e6f36e5f-ad17-4079-97d7-cc1ae8dd6d5e.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6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于2023 年7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 年7 月10 日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101,837,914.10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4,424,528.30 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06,262,442.40 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 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1,463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39 元,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835,700.0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5,388,430.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269.64 元。募集资金已 于2023 年7 月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 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 年7 月10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3〕356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
项目备案审批 文号 |
项目环保审批文 号 |
| 1 | 新建年产50 万台 涡旋压缩机项目 |
20,000.00 | 17,360.00 | 常行审投备 [2021]603 号 |
苏行审环评 [2020]20145 号 |
| 2 | 新建涡旋压缩机 及配套零部件的 研发、信息化及产 业化项目 |
30,506.00 | 30,506.00 | 常行审投备 [2021]889 号 |
苏行审环评 [2021]20414 号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 |
| 合计 | 55,506.00 | 52,866.00 | - |
截至2023 年7 月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人民币101,837,914.1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 1 | 新建年产50 万台涡旋压缩 机项目 |
17,360.00 | 10,183.79 | 10,183.79 |
| 2 |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 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 项目 |
30,506.00 | - |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 | - |
| 合计 | 52,866.00 | 10,183.79 | 10,183.79 |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95,388,430.36 元,其中保荐 及承销费用(不含税)65,885,355.00 元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为 29,503,075.36 元。截至2023 年7 月10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 税)为人民币4,424,528.30 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发行费用为 4,424,528.30 元。经审核,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费用类别 | 发行费用总额 (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 税) |
本次置换金额 |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6,788.54 | 200.00 | 200.00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593.40 | 150.94 | 150.94 |
| 3 | 律师费用 | 688.68 | 66.04 | 66.04 |
| 4 | 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用 |
423.58 | - | - |
| 5 | 发行手续费及其 他费用 |
44.65 | 25.47 | 25.47 |
| 合计 | 9,538.84 | 442.45 | 442.45 |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综上所述,截至2023 年7 月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6,262,442.40 元。上述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8873 号)。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实施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 度使用募集资金。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 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如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超过部分将用于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
和资金需求,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置换。
截至2023 年7 月10 日,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262,442.40 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3 年7 月10 日)不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7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募集资金人民币106,262,442.40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7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 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 的程序。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全体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英华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英华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人对英华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