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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Invotech Scroll Technologie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l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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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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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3-007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于2023 年7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 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授权管 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 体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英华特 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9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1,463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39 元,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835,700.0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5,388,430.3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6,447,269.64 元。募集资金已 于2023 年7 月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 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 年7 月10 日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3〕356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 1 | 新建年产50 万台涡旋压缩机 项目 |
20,000.00 | 17,360.00 |
| 2 | 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 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 目 |
30,506.00 | 30,506.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 55,506.00 | 52,866.0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 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 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 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现金管理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 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资金来源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本型产品的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 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 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
-
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 常经营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7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意时点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 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7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5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英华特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英华特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