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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Invotech Scroll Technologie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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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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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2 证券简称:英华特 公告编号:2025-024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或“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 年4 月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5 年4 月15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陈毅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陈毅敏先生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报 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以及2025 年度的工作计 划。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 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丁国良、孟宇欢、陈庆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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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报告》,并将在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 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502,300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332,984 股后的58,169,31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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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01,589.6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 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 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5 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 包括:

1、在满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 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 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5 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 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 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 规定,对公司董事2024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方案将遵循2024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①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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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不再 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②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③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2025 年度津贴标准维持税前6 万元/年,按月发 放。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 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 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 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2)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 酬以2024 年度为基础,按月发放,公司可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水平等 因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情况进行调整;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成果及其 任职考核情况予以评定和发放。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陈毅敏、文茂华、蒋华、何利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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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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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常熟英华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英华特环境”)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继续存续经营,英华特 环境依法注销独立法人资格,英华特环境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 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需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 年5 月19 日(星期一)召开2024 年度股东大

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 1、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3、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4、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

  • 5、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 7、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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