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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HYC TECHNOLO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Sep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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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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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0-047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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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0 年 9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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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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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立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0 年9 月18 日召开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立虎,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立虎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10 月出生,1982 年7 月至1983 年7 月任安徽大学助教,1986 年7 月至1993 年2 月任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 1993 年3 月至1993 年8 月任深圳法制研究所副研究员,1993 年9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法 学教授、博导,2018 年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陈立虎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
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 年9 月2 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 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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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9 月18 日14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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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自2020 年9 月18 日至2020 年9 月18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青丘巷8 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 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0 年9 月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
2020 年9 月15 日至9 月16 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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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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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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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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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为: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 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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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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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 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 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 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青丘巷8 号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瑞翔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电话:(0512) 8816 8694
传真号码:(0512) 8816 8971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
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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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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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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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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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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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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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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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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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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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 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 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 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 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 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 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 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立虎 2020 年9 月3 日
附件: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 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 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 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陈立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议案 编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议案名称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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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
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
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