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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HYC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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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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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1-074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27 日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变 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 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方式,拟由原计划通过公司向苏州华兴欧立通自动化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欧立通”)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华兴欧立通 增资,该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3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80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83,962.2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916,037.74 元。上述募集资金 于2021 年12 月3 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30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 目的建设:
| 目的建设: | 目的建设: | |||
|---|---|---|---|---|
| 单位:万元 | ||||
| 序号 | 募投项目备案名称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
| 1 | 新建智能自动化设 备、精密检测设备生 产项目 |
精密检测、组装自动化设备生 产基地(一期) |
16,066.28 | 11,400.00 |
| 精密检测、组装自动化设备生 产基地(二期) |
14,100.00 | 13,100.00 | ||
| 2 | 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 研发及生产项目 |
Mini/Micro LED和Micro OLED 平板显示检测设备产能建设 |
16,700.00 | 15,000.00 |
| 3 | 半导体SIP芯片测试 设备生产项目 |
半导体SIP芯片分选机、测试 机产能建设 |
21,000.00 | 18,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2,500.00 | 22,500.00 |
| 合计 | 90,366.28 | 80,000.00 |
注:“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兴欧 立通;“新型微显示检测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半导体 SIP 芯片测试设备生产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一)实施方式变更的内容
华兴欧立通是本次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主体,也是公司2020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根据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 华兴欧立通2019年、2020年、2021和2022年累计实现的承诺净利润需不低于 41,900万元。
根据原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区分本次募投项目效益与华兴欧立通承诺 业绩,公司拟主要通过向华兴欧立通提供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费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及资金实际使用期限计算。拟提供借款金额合计为24,500万 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将参考华兴欧立通的债务融资资金成本确定。
基于实际发展需求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将本次新建 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定的“公司通过向华
兴欧立通提供借款”变更为“公司向华兴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增 资金额为24,500万元,项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公司通过增资形式向华兴欧立通提供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 产项目的建设资金,一方面能够简化募集资金使用流程,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另一方面增资形式不会额外增加华兴欧立通的借款,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增强 融资能力,符合华兴欧立通的实际发展需求,亦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三)实施方式变更的影响
本次新建智能自动化设备、精密检测设备生产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公 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华兴欧立通的资产结构,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实现,不 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实施方式变更后,公司将在测算增资对华兴欧立通承诺业绩的影响时, 将用于华兴欧立通募投项目建设的24,500万元增资款项模拟为银行贷款,参考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及资金实际使用期限模拟计算资金使用费,以区分本次募投项目 效益与华兴欧立通承诺业绩。
四、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苏州华兴源创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债 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2021 年12 月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提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符合公司 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 地点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由公司向华兴欧立通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向华兴欧立通增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认为:华兴源创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的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 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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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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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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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