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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Hengmingda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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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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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5-07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 年12 月8 日下午
-
14:30 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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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2 月8 日(星期一)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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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 月8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2 月3 日(星期三)
-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12 月3 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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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
8、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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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0)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的议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09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2.1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议案1.00 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
-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
-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
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5 年12 月5 日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 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
5、登记时间:2025 年12 月5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6、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
7、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荆怡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 号
-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
9、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
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1 月2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
(一)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一)投票时间:2025 年12 月8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2 月8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 间为2025 年12 月8 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
阅。
-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议案 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10)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2.04 | 《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制度>的议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 案》 |
√ | |||
| 2.07 |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 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2.09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 2.1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 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 按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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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委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