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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Hengmingda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Jan 2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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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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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0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 年2 月8 日下午 14:30 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一) 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 年1 月23 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四) 会议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2 月8 日(星期四)14:30

  • 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2 月8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2 月8 日上午9:15—

  • 9:25,9:30—11:30 和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2 月8 日上午9:15 至下

  • 午15:00 的任意时间。

  •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 (六) 股权登记日:2024 年2 月5 日(星期一)

  • (七) 出席对象:

  •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 年2 月5 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 (八)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二)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 月24 日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三) 特别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 (一)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

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1.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

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4 年2 月7 日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

  • 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 登记时间:2024 年2 月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 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 号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 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一)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 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1 月2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一)投票时间:2024 年2 月8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二)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2 月8 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4 年2 月8 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 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

  •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议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 1、 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 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2、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3、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委托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