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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Hengmingda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2

Sep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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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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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2-10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征集投票权时间:2022 年10 月11 日至2022 年10 月13 日

  2.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曹征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 年 10 月14 日召开的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曹征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 开的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 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 二、 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恒铭达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947 法定代表人:荆天平 董事会秘书:荆京平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石牌塔基路1568 号 邮政编码:215312 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755-36828275 网址:www.hengmingda.com 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以下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 关于审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1. 关于审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1. 关于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2 年9 月27 日。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9 月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征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曹征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惠州市德赛集 团有限公司、上海豹王商贸 有限公司、上海卡莫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7 年4 月至2019 年2 月任上海松奇康保健器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 年12 月至2021 年2 月任上海小英子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 年1 月至2020 年5 月任上海缇纳航空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7 年3 月至今任上海玄风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3 月至今任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4 月至今任上海玄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1.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1.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

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 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 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席公司2022 年9 月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并对《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六、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 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 年10 月1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 (二)征集时间:2022 年10 月11 日-2022 年10 月13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

  • 17:00)

  • (三)征集方式:采取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

  • 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 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 股东单位公章;

  1.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

卡;

  1.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

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 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 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 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石牌塔基路1568 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收件人:证券部 荆京平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石牌塔基路1568 号

邮政编码:215312 电话:0512-57655668 传真:0755-3682827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 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 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

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 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

  6. 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9.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

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 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曹 征 2022 年9 月27 日

附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 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 书》全文、《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 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征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1. 关于审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审议《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请根据委托授权人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 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 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起至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