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UZHOU GOOD-ARK 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Feb 7, 2025
54139_rns_2025-02-07_beb28de4-a1f1-453f-9b74-cacf3ce7ebf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5-00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基金份额转让暨退出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公司”或“转让方”) 于 2023 年8 月29 日披露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成 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苏州南慧和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慧和壹”、“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杭州太元合一智慧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杭州太元合一”)签署了《苏州南慧太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设立苏州南慧太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以下简称 南慧太德 、 投资基金 )。南慧太德的总认缴出资额为4500 万元, 其中苏州固锝认缴出资118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为26.22%,具体详见《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本次转让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北京盛文清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文清源”或 “受让方”)签署了《苏州南慧太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转 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南慧太德26.22%的投资基金份额转让给北京盛文清源。本次 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慧太德投资基金的投资份额。
二、退出投资基金的原因和概况
- 1 -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未来投资规划,经总经理审批,与北京盛文清源签署《关于 苏州南慧太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南 慧太德26.22%的份额(对应投资基金份额1180 万份,认缴金额1180 万元,其中已实 缴金额944 万元,未实缴金额236 万元)全部转让给北京盛文清源,转让价格1000 万 元人民币。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南慧太德投资基金的份额。
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退出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份额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北京盛文清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45RL6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汪素瑛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街8 号院3 号楼11 层1114 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3 月15 日 营业期限:2016 年3 月15 日-2036 年3 月14 日 经营范围: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及办学);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技术服 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受让方与苏州固锝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 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苏州固锝股份。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盛文清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 2 -
四、退出投资基金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优化对外投资,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次退出投资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本次转让事项的进展
近日,公司收到南慧太德的通知,其已完成本次份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 取得了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换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同时,公司已收到上 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转让款,本次转让相关手续已全部完成。
六、备查文件
-
1、《苏州南慧太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
-
2、有限合伙份额转让款支付凭证;
-
3、苏州南慧太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