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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OD-ARK 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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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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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1-08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属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新公司注

  • 册、项目立项、环评、质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 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终止的风险。 2、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固锝”、“公司”、“乙方”)于2021

年12 月22 日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迁管委会”或“甲方”) 签署《投资协议书》,苏州固锝将联合其他投资者与宿迁管委会共同出资10000 万元设立 新公司,用于“半导体整流器件及相关产品的封测项目”,其中苏州固锝作为控股股东出 资不低于8200 万元。

  • 2、本次对外投资审批流程:

  • 1 -

公司于2021 年12 月22 日上午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 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 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 1、对方名称: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 3、关联关系:公司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关联关系

  • 三、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双方:

甲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一)项目内容:

  • 1、项目名称:半导体整流器件及相关产品的封测项目

  • 2、项目建设周期:计划建设周期6 个月,预计2022 年7 月前建成投产。

  • (二)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000 万元。

  • (三)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控股股东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甲方所属地注册成立新公司(以下简称“新公 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 万元,乙方作为控股股东出资不低于8200 万元。为鼓励 新公司迅速投产达效,甲方以国有公司(或产业基金)向新公司投资800 万元,占新公司 注册资本的8%。

(四)厂房租赁:

  • 2 -

甲方同意将位于太行山路77 号经开投公司5 号标准化厂房租赁给新公司使用,厂房 面积约12000 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五)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于2021 年12 月30 日之前,将厂房交付给新公司使用,通讯、供水、排水、 10KV 公共供电线路(3000KVA 以下)、蒸汽、燃气等通达项目地块红线一侧(通达红线外 100 米之内的,视为通达至红线)。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新公司注册、项目立项、环评、质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手

3、甲方在签署协议后,甲方在3 个月内保证提供配套的宿舍和食堂,并可以正常使

  • 4、该项目由引资单位曹集乡人民政府跟踪服务,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跟踪甲方

  • 履行合同及政策内的相关事项。

5、不在以上范围内的政策,甲方承诺协助新公司享受到其他政策文件支持。

  • (六) 乙方权利义务:

1、新公司开工前需完成工商注册、立项、环评、能评、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相 关手续,保证所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 因新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各种证照不能办理,相关损失及责任由新公司承担。如因 为国家政策变化或相关客观问题难以解决,导致新公司上述证照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不能办理完成,则本协议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 2、新公司应在厂房装修完成验收后,4 个月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试生产。

  • 3、新公司依法在宿豫开票销售、足额缴纳税收。

  • 4、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或租给第三方使用(租赁给新公司关联方除外),

  • 不得擅自破坏厂房结构。

    • 5、新公司应当配合开发区对企业的调查、统计、安全生产、环保等管理。

    • 6、新公司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对本协议的内容和义务、责任等承担责任。

  • 7、新公司应按公司法规范经营,所有资金往来均须在新公司名下进行。(包括但不

  • 限于注册资金、设备采购、原材料进出、员工工资等)

  • 3 -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本次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境内苏州市以外的第一个工厂布局,可以 充分利用宿迁高新技术开发区在产业配套服务、政策、资源导入等方面的优势,符合公司 未来战略规划需要。

2、存在的风险:本项目在实施前需向属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新公司注册、项目 立项、环评、质安监、消防、环保等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 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终止的风险。未来市 场情况的变化也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以实际投资进度为准。 公司将在不影响现金流的前提下,分期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 营能力及资产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 确定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该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