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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OD-ARK ELECTRONIC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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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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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 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着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对 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 监事会还认真审议了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的要求编制的2015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没有发生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 金流失的情况,公司的2016 年年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核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 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任何违规或违反操作程序的 事项发生。

四、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与苏州硅能、 苏州晶讯、苏州超樊、苏州明皜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必需,交易的主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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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为了拓展公司产业链、扩大销售。由于交易的主要条款与其他客户不存在不合 理差异,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并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按照公平的 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和《公 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作为公司监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期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2016年 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情形发生。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 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六、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 年度报告的审计报告 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 事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工,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公司经营和发展。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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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相关法律、规章对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 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前 年度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九、监事会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实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其全资、控 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续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40,000万元额度,同时再增加10,000万 元额度),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十、监事会对公司受让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1、本次股权转让有助于公司抓住光伏 行业发展机遇,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推动控股子公司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的稳步发展。2、本次股权转让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 行的,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小股东权益的情况。3、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同意公司 受让苏州晶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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