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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25

Apr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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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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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重大经 营活动、财务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 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 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提案、出席、 议事及表决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作出的决议 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日期 会议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4 年4 月25 日 1、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5、关于《募集资金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8、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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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10、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1、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2、关于《董事会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3、关于《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关于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6、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8、《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 年5 月17 日 1、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 年8 月27 日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 年8 月31 日 1、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关于2019-2020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4 年10 月24 日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4 年11 月30 日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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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 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对股 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与决议事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 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 整,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会计 准则进行财务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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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 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公司 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 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 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 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 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 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七)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

(八)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 会职责,依法行使监事会各项职权,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审核定期报告;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 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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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 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4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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