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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Sep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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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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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理财 产品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 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管理”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 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自有资金进行中短期理财产品买卖或固定收益类 证券(除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无担保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交易且 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 或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等;

(三)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 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操作理财产品。

第二章 理财业务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理财产品单项投资所运用的资金金额小于等于5,000万元,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50%以下的理财产品投资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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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董事会对3000万元以下理财产品投资授权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以下理财产品投资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期经审计50% 以上,该 交易涉 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的成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 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净50 %以上, 且 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 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 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并提交总经理审核、筹措理财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办理理财 产品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 管。财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公司内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内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 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审计。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 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 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内审部门经理(或该部门第一负责人)为第一 责任人。

第三章 理财产品业务实施流程

第八条 理财产品业务的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结合理财标的状况等因素选 择理财产品;

(二)根据理财产品流动性和金额大小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提 交总经理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审批完成后,财务部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 实施;

(三)理财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条 款,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在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务部应及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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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司董事长。财务部应定期将理财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财 务负责人、内审部门及公司董事长;

(四)理财业务到期后,财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财业务本金及利息并 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九条 理财产品业务的信息保密措施:

(一)理财产品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相互 独立,并由内审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和金融机构相关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允许 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 相关的信息。

第十条 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发展,一旦发现或判断 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通报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内审部门和公司董事长,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第四章 公司上市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 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第十一条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进 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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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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