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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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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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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4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 过谨慎的研究决定,对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 进行延期,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1549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 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3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4,060.0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出具信 会师报字[2016]第 11571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截至20191231 日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截至20191231 日投资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 14,992.10 8,039.33 92.74% 2017年12月15日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4,083.02 5.21 0.13% 2020年6月30日

注:“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已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结项,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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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三、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公司对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了相应的调 整,同时将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项目募集 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主要原因:该项目原拟在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 官渡路 89 号的厂区内的编号为“吴国用(2010)第 06100228 号”土地(以下简 称“地块 1”)实施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工作。2016 年,吴中恒 久新取得编号为“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6054576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以 下简称“地块 2”),该“地块 2”的地址仍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89 号, 与“地块 1”为相邻地块。该两地块为吴中恒久现所拥有的全部土地使用权。根 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吴中恒久需将上述两块土地证件合二为一后方能申请建设项 目。2018 年 6 月,吴中恒久就上述两地块合并后取得编号为“苏(2018)苏州市 不动产权第 6056654 号”不动产权证书。鉴于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 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 需求,公司重新进行了建设方案的规划,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具体内容详 见 2018 年 8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其后,公司与设计机构制定新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 计方案文本,并根据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的批复意见进行方案的进 一步调整与完善。同时,积极做好设计合同和勘探合同的政府备案及现场勘探等 准备工作。2020 年 4 月,公司才陆续收到吴中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 《审查合格书》和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至目前, 公司已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待评标完成确定施工单位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后续, 公司将进行“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装修以及相关设 备的购置及安装等相关工作。

公司在执行新的建设方案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尤其是土地合并后相关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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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设计意见书和规划方案等手续都要重新申报,再加上疫情的影响,无法在计划 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 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机光电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本次调整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 向。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预计完成时间 本次调整后预计完成时间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20年6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延期事宜,是从 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而进行的 延期。本次调整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 体未发生变化。本次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项目的建设进 度,争取早日达到预期效益。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 限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 的决定。本次延期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期限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未改变公 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实施期限延期事宜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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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对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 期限延期,是公司根据新建设方案实施进程审慎研究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 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公 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 此,本保荐机构对恒久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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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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