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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n 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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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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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43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7年6月26日,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议案》。公司与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壹办公”)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平先生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及《股 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人民币21,982,118.40元认购壹办公发行新股中 的4,414,080股。公司认购股份后所持有的股份占壹办公发行股份完成后股本总额 的27.50%。(公告编号:2017-030)

2018年6月8日,壹办公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总股本16,051,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4股;此次权 益分派后壹办公总股本为38,522,880股,公司持有壹办公10,593,792股,持股比例 为27.50%。

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1)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壹办公 1,147,000 股,即 2.977%的股权以人民币 500.0920 万元转让给彭璐;

(2)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壹办公 1,147,000 股,即 2.977%的股权以人民币 500.0920 万元转让给温州易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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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壹办公 1,070,000 股,即 2.778%的股权以人民 466.5200 万元转让给新余银石十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本次合计转让壹办公3,364,000股,占壹办公总股本的8.732%,转让金额 总计14,667,040元;本次转让后公司仍持有壹办公7,229,792股,占壹办公总股本 的18.768%。

根据2019年12月2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 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的约定,彭璐、温州易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新余银石十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时间 均应不晚于2020年2月29日。(公告编号:2019-079)

2020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0年2月28日,公司收到交易方彭璐、温州易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银石十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方各自发来的函件,三方均认 为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发生,其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疫区,导致其不能按照约 定时间履行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因此,上述三方诚请公司及其他协议方签署 补充协议,同意延期履行。具体延期履行的时间,待各方合理协商后,在补充协 议中明确约定。(公告编号:2020-008)

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由于受国内疫情影响, 延缓了相关方行为的实施进程,现各方协商一致,对原协议进行变更。将“原协 议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中的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 款的时间应不晚于2020年2月29日,变更为不晚于2020年5月31日。原协议其他约 定内容不变。(公告编号:2020-037)

二、交易的最新进展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书》以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 拟将其持有的壹办公 1,147,000 股,即 2.977%的股权以人民币 500.0920 万元转 让给彭璐。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第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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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 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 5%的整数倍时),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披露。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 2 日 内,不得再行买卖该公众公司的股票。”

依照上述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转系统的大宗交易方式转让 了壹办公 963,100 股给彭璐,每股价格 4.36 元,成交金额 4,199,116 元。该笔股 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壹办公 9,630,692 股,持股比例为 24.9999%。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通过壹办公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 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后续工作安排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与彭璐完成了第一笔 963,100 股的交割,根据《非 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完毕信息披露义务后,将尽快进行剩余 壹办公 1,330,900 股(其中:向彭璐转让 183,900 股、向温州易津转让 1,147,000 股)的交割事宜。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收到新余银石十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说明函》:“受当下经济环境之限,我司仍处于持续募资状态,但就我司受让 贵方股权一事,我司将加快推进资金的募集工作。待资金募足并完成基金备案后, 第一时间与贵方完成上述协议约定的股权交割事宜。”

公司将继续督促彭璐、温州易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银石 十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履行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就交易相关方 未能按照约定完成股权交割事宜,公司保留要求其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书》中 “四、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亦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上述股权交割事宜仍在推进中。公司与彭璐、温州易津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剩余的 1,330,900 股转让事宜能否完成交割,尚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与新余银石十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股份事宜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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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 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 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与彭璐的股权转让对账单;

  • 2、新余银石十五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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