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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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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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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苏州恒久 公告编号:2017-07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恒久”)于2017 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吴 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增资。本事项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1549 号),苏州恒久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060.0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69.93万元。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8月9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714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
| 1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 | 14,992.10 |
| 2 |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4,083.02 |
| 合 计 | 19,075.12 |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17 年2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 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 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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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项目名称 | 变更前后 | 投资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变更前 | 5,300.00 | 4,083.02 | 吴中恒久 |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 号 | |
| 有机光电 | |||||
|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变更后 | 5,300.00 | 4,083.02 | 1、吴中恒久2、苏州恒久 | 1、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 号2、苏州市高新区火 |
| 炬路38 号 |
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发 生变化。
三、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公司名称: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法定代表人:余荣清
3、注册资本:8,000万元
-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684920114P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器件与组件、计算机及其周边设 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6、与公司关系:吴中恒久为苏州恒久全资子公司。
-
7、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吴中恒久资产总额为14,097.16万元,负债总额为 2,586.03万元,净资产为11,511.13万元,营业收入为14,999.85万元,净利润为 500.85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7年11月30日,吴中恒久资产总额为19,348.76万元,负债总额为 7,198.42万元,净资产为12,150.34万元,营业收入为14,782.39万元,净利润为 639.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具体方案
募投项目中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由吴中恒久独立实施;“有机光 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由苏州恒久、吴中恒久共同实施,根据项目进度安排, 本次投入募集资金4,000万元对吴中恒久进行增资,其中1,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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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3,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吴中恒久的注册资本将增加 至9,000万元。
本次向吴中恒久增资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将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要 求分开存储,其中956.52万元汇入“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用于该项目尾款的支付;3,043.48万元汇入“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
五、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吴中 恒久增资4,000万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增资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吴中恒久的股权比例仍为100%。
六、本次增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吴中恒久增资,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关于募集资 金使用的安排,有利于保证前述募投项目未来资金的需求。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 将使吴中恒久从生产能力、技术质量、产品种类上进一步提高,显著提升公司的 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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