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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3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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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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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 3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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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2-6 层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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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于2014年4月8日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公司 章程(草案)》,对公司股利分配要求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且须兼 顾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以现金形式 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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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
-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 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 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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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摘要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 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25%。
5、利润分配方案的论证机制、制定和执行: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制定各期利润分配方案,并说明 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还应当对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同时,应充分考 虑社会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及时将外 部监事意见、社会公众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意见汇总后及时提交给公司 董事会,以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参考,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提出的意见和诉求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详细披露;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议案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其中,仅有现金分配方式的利润分配预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包含股票分配方式的 利润分配预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6、股利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 果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并在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 明原因。同时,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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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将中小股东意见汇总后交由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提出的意见和诉求进行充分的解释 和说明。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小股东意见后形成议案,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 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以及调整的原因应当在股东大会 通知中详细披露;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方 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提出的意见和诉求进行充分的解释和说明,该议案应当经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未来三年利润分配计划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 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可以进行利润分配。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 公司可以考虑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政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三)长期回报规划
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 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关于股利分 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订了《苏州恒久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并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修订。《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原则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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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以现金形 式分红。
3、在当年盈利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 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如果本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2014年4月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298,075,537.39元,其中未分配利润 139,627,604.90元。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和2015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9,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共派 发现金股利900.00万元。2016年2月现金分红已实施完毕。分配完成后,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减少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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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余荣清及其关联自然人董事、副总经理兰山英、 董事余仲清承诺:自苏州恒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也不由苏州恒久回购本人持 有的苏州恒久股份。在本人及本人的关联自然人在苏州恒久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苏州恒久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苏州恒久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苏州恒久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超过50%。
苏州恒久上市后6个月内如苏州恒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以 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 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余荣清控制的企业恒久荣盛承诺:自苏州恒久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现 已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也不由苏州恒久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在余 荣清、兰山英在苏州恒久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 所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公司所持有苏州恒久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苏州恒久上市后6个月内如苏州恒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以 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 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本公司所持苏州恒久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 月。
3、自然人股东孙忠良承诺:自苏州恒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也不由苏州 恒久回购本人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在本人的关联自然人在苏州恒久担任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苏州恒久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关联自然人离职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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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苏州恒久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 苏州恒久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培兴承诺:自苏州恒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也 不由苏州恒久回购本人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在本人在苏州恒久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苏州恒久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 本人所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苏州恒久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苏州恒久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苏州恒久上市后6个月内如苏州恒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以 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 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5、苏高新、昌盛阜、辰融投资、北京邦诺、安益文恒、亨通永源,自然人 股东赵夕明、顾文明、陈亮、刘瑜、宋菊萍、裘亦荷、王新平和沈玉将承诺:自 苏州恒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现已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也不由苏州恒久 回购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
6、自然人股东闫挺承诺:自苏州恒久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现已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也不由苏州恒 久回购本人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在本人的关联自然人在苏州恒久担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苏州恒久股份总数的 25%;关联自然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苏州恒久股份;关联自 然人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苏州恒久股票数量占 本人所持有苏州恒久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三、关于减持价格及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余荣清,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兰山 英、余仲清、张培兴,余荣清控制的其他企业恒久荣盛承诺:苏州恒久上市后6 个月内如苏州恒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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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以当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 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所持苏州恒久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余荣清承诺: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份的上述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 确因自身经济需要,本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本 人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但是并 不能因转让苏州恒久股份影响本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份上述 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每年转让的数量不超 过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数量的25%;本人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本人拟转让所持苏州 恒久股份时,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苏州恒久公告减持意向。
兰山英和恒久荣盛承诺:本人(本公司)所持苏州恒久股份的上述36个月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若确因自身经济需要,本人(本公司)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减持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本人(本公司)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 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本公司)所持苏州恒久股份上述36 个月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每年转让的 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数量的25%;本人(本公司)减持 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 算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要求。在本人(本公司)拟转让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时,本人(本公司)将在减 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苏州恒久公告减持意向。
余仲清和张培兴承诺: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 可因自身经济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本人所持苏州恒久股份,本人承诺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人减持股份的 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以减持日为基准经前复权计算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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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四、稳定股价预案
(一)发行人采取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1 、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本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为:1、发行人 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或者2、如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财务数 据公告后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前期间因分红、配股、转增等情况导致 发行人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本公司将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 分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2 、启动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公司前述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的监测。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监测到前述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方案条件成就时,应于当日立即 通知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于两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提示发行人股价已满足 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2)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经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 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董事会应于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并于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后的2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 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5)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程序,并应在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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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6)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并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稳定股价方案的其他事项
(1)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回购日的当 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本公司 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公司可不 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自本次股份回购结束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本公司将不再启 动股份回购措施。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②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当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2%;
③公司回购股份不违反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二)控股股东采取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余荣清承诺如下:
1 、关于对公司审议股份回购方案进行投票的承诺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公司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为:1、发行人最 近一期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或者2、如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 公告后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前期间因分红、配股、转增等情况导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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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行人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则触发发行 人回购股份稳定股价的义务。本人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本人的董事身份 (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 票。
2 、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在发行人出现上述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且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本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发行人的 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6个月内再次触发需实施稳定股价 方案的情形。
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
(1)本人将于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10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 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
(2)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稳定股价方案的其他事项
(1)本人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回购日的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回购股 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高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自本次股份回 购结束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本人将不再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2)本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本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1,500万元;
②本人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当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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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③本人回购股份不违反本人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不会导致公司的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的措施和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 低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为:1、发行人最近一期报 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或者2、如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后至 下一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前期间因分红、配股、转增等情况导致发行人股份 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则触发发行人回购股 份稳定股价的义务。本人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本人的董事身份(如有)在 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并在股东大会上以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如有)投赞成票。
1 、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条件
在发行人出现上述需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情形,且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本 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6个月内启 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 、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程序
(1)本人将于触发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10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董事会 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通过公司发布增持公告。
(2)本人将在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 定手续后的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3 、稳定股价方案的其他事项
(1)本人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回购日的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回购股 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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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高于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自本次股份回 购结束之日起的未来6个月,本人将不再启动股份回购措施。
(2)本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 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20%;
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50%。
③本人回购公司股份不违反本人已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且不会导致公司 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关于招股说明书如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的 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 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工作。回购价格以本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 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 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促成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 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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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在前述期限内启动依法购回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工作。购 回价格以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 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及 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后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 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承诺:因本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导 致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保荐机 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相关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如因我们的过错,证明我们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 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我们 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公司股东苏高新承诺:本公司所持苏州恒久股份的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本公司可因自身的经济或投资需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本公司所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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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恒久股份,本公司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 持,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公司减持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且不低于减持日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的1.5倍(当日已公告每股净资产为:1、 发行人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或者2、如最近一期报告期期末 财务数据公告后至下一报告期期末财务数据公告前期间因分红、配股、转增等情 况导致发行人股份或权益发生变化时,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并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在本公司拟转让所持苏州恒久股份 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苏州恒久公告减持意向,本公司持有的苏 州恒久股份低于5%时除外。
七、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关于股份锁定、减持价格、持股意向及延长锁定期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余荣清,股东兰山英、余仲清、张培兴、恒久荣盛和苏高新承 诺:若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果本人(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苏州恒久 所有,本人(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苏州恒久指定账 户;如果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苏州恒久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苏州恒久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1 、发行人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 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承诺 的,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本公司 未遵守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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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以单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实施现金分 红。
2 、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控股股东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承诺的,本 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 投资者的权益。
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本人未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 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 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 原因导致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上述承诺的,相关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相关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 时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 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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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面承诺的约束措 施
发行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 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 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 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 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相关人员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将不得转让,直至相关人员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如违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书》,则其将承担由于违反上述 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八、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填补即期回报的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和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 建设项目。由于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股东 回报仍将通过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2016年公司预计业务经营稳定,不 会发生重大变化。按照本次发行3,000万股计算,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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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从而导致公司即期 回报被摊薄。
(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2016 年 1 月 6 日、2016 年 1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承诺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将履行以下措施: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安全管理,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 有效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制定,以提升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建设 完成,公司的生产和研发能力将有较大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将进一 步增强。
(3)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前,公司将持续开拓国内外产品销售市场,有效控制成本, 通过多种措施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通过现有业务规模的扩大 促进经营业绩的提升,降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险。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上市后使用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 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公司还制定了股东长期分红回报规划,强化了对投资 者的收益回报,尊重并维护投资者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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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提示投资者注意,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 证。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的相关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 2016 年 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4,548.3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7.69 万 元,降幅 7.29%,主要是由于市场竞争的原因使 OPC 鼓的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2016 年一季度,相较上年同期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均有较大幅度增加, 但 OPC 鼓的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19.57%,因此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12.0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06.62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 上年同期下降 241.00 万元,降幅 32.33%,主要是由于公司营业收入略有下降, 同时公司进一步增加研发力度,研发费用大幅增加,使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73.83 万元,另外由于汇率变化,公司财务费用增加 38.87 万元。
公司的审计报告截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计 2016 年上半年营业 收入约为 10,600 万元至 11,665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 0%至 10.00%;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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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为 1,450 万元至 1,6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14.93%至-4.93%;扣非后净利 润约为 1,420 万元至 1,5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9.67%至 1.15%。2016 年度 营业收入约为 22,700 万元至 28,6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 0.09%至 26.27%; 净利润约为 3,806 万元至 4,5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9.80%至 6.96%;扣非 后净利润约为 3,703 万元至 4,4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为-8.00%至 9.59%。(前 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作的盈利预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经营业绩继续保持 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主 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规模,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均未发生重大变化。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高精密铝管采购价格为 1.22 元/支,较 2015 年平均采购价格下降 7.58%。2016 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激 光 OPC 鼓平均销售价格为 4.45 元/支,较 2015 年平均销售价格下降 10.10%。
十、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激光有机光导鼓,近年来产品平均价格逐渐降低。2013 年、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产品的平均售价分别为 7.41 元、5.79 元和 4.95 元,降 幅分别为 17.67%、21.86%和 14.51%。近年来,公司通过运用自有技术对主要生 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工艺革新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成本,使公司 报告期内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下 游主要产品各种打印机、复印机整体价格的不断下跌,公司产品的价格可能继续 下降。虽然公司拟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研发力度开发新产品等措施避免产品 价格大幅下滑,但如果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和盈利水平 降低的风险。
(二)产品单一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主要生产激光有机光导鼓系列产品,销售金额占本公司营业收入 的99%以上。这种高度集中的产品结构一方面说明本公司主营业务十分突出,但 同时也使本公司面临产品单一引致的潜在风险,一旦产品的市场发生不利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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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变化,如激光有机光导鼓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的波动甚至大幅下降,将会对本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1 、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由于激光有机光导鼓的生产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且国内外能够运用自有技术 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较少,发行人作为全球能够掌握该行业一整套核心技术并拥有 专用设备系统集成能力的少数几家企业之一,核心技术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础和关键。公司已通过专利、专有技术等方式避免核心技术的泄密,并与员工签 订了《保密协议》,但仍存在由于核心技术保护不力而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的风险。
2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所拥有的核心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是由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消 化吸收国内外有机光导鼓行业技术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经过长期不断的试验探索 和生产实践获得的,主要表现为光电功能材料筛选、镀膜配方与配制技术、整套 的生产制造工艺技术及相关高度自动化生产线设计、制造与装备集成技术等。这 些技术由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先生为首的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因此,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一旦流失,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 、技术被超越的风险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先生为首的核心技术团队在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 和大量试验后,才掌握了产业化生产激光有机光导鼓技术及专用关键设备的系统 集成技术,经过十余年来持续不断的改进,这一技术已臻于成熟并成为公司实现 快速发展的基础。随着打印、复印技术水平以及客户对产品技术性能要求的不断 提高,如果公司在短期内无法对新技术、新需求作出快速反应或国内其他企业在 技术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超越本公司,则可能致使本公司不再拥有技术优势, 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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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1 、知识产权被他方侵权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激光OPC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研发和生产过程涉及 新材料、光、电、系统集成、先进工艺技术与控制等多个高新技术领域,属于高 度集成与高科技含量的先进制造产业。本公司经过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实践积 累,掌握着一大批核心专有技术,并拥有1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4项,外观 设计专利14项)和2项商标权,该等知识产权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 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 律法规尚不完善的背景下,竞争对手通过专利侵权、窃取专有技术等手段开展不 正当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但仍 然无法避免知识产权被竞争对手或第三方侵害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正常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 、遭受他方知识产权侵权求偿或诉讼风险
激光OPC鼓行业属于高度集成与高科技含量的先进制造产业,知识产权在行 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行业内的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亦 越来越大,向侵权者提起侵权求偿或诉讼已经成为相关企业保护自身权益及打击 竞争对手的重要手段。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及产品种类的不断扩张,遭受他方知 识产权侵权求偿或诉讼的风险日益增加,竞争对手或第三方可能就本公司业务有 关的技术、专利、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提出侵权或诉讼,尤其是在公司产品开始 向跨国公司所占据的欧美等西方市场输出时,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会进一步 加大。虽然公司一直注重自身知识产权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但仍然无法完全 规避遭受他方知识产权侵权求偿或诉讼的风险,届时无论相关求偿、诉讼是否有 效或获得裁决部门支持,本公司都可能因抗辩或应诉而发生法律费用。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逐年略有下降,公司单位营业成本也逐年下 降。未来,若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由于铝价的波动或者供应商的原因等有所波 动,则对公司营业成本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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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股数: |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3,0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25%。 |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5.00% |
| 每股发行价格: | 7.71元(由董事会和主承销商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并 协商确定) |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3354元 |
| 发行后市盈率: | 22.99倍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3.31元(按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 |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4.07元 |
| 发行市净率: | 1.89倍 |
| 发行方式: |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23,130.00万元 |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19,069.93万元 |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060.07万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 2,980.00万元、审计和验资费用374.74万元、律师费用227.17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36.00万元、发行手续费 用及其他发行费用42.16万元。 |
| 拟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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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
英文名称: 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注册资本: 9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余荣清 成立日期: 2002 年 3 月 27 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 2009 年 3 月 28 日 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 38 号 邮政编码: 215011 联系电话: 0512-82278868 传真: 0512-82278868 公司网址: www.sgt21.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证券事务部 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陈小华 联系电话: 0512-82278868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前身为恒久有限,成立于 2002 年 3 月 27 日,注册资本 1,250 万元。
2009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经由恒久有限的 16 名股东(12 名自然人股东,4 名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苏公 S[2009]E3003 号)审定的、截至 2009 年 1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 77,260,681.54 元为基础折为 6,000 万股股份(每股面值 1 元),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领取了注册 号为 32051200003606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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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及出资方式
公司发起人为余荣清、兰山英、陈雪明、余仲清、赵夕明、顾文明、孙忠良、 闫挺、宋菊萍、裘亦荷、张培兴和沈玉将等 12 位自然人股东,以及苏高新、昌 盛阜、恒久荣盛、辰融投资等 4 位法人股东。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出资及持股情况 如下:
| 如下: | ||||
|---|---|---|---|---|
| 发起人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元)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余荣清 | 净资产折股 | 44,687,578.20 | 34,704,000 | 57.84 |
| 兰山英 | 净资产折股 | 8,243,714.72 | 6,400,000 | 10.67 |
| 苏高新 | 净资产折股 | 7,100,256.63 | 5,514,667 | 9.19 |
| 恒久荣盛 | 净资产折股 | 4,117,994.33 | 3,200,000 | 5.33 |
| 昌盛阜 | 净资产折股 | 3,438,100.32 | 2,666,667 | 4.45 |
| 辰融投资 | 净资产折股 | 1,715,187.13 | 1,333,333 | 2.22 |
| 陈雪明 | 净资产折股 | 1,545,213.63 | 1,200,000 | 2.00 |
| 余仲清 | 净资产折股 | 1,236,170.90 | 960,000 | 1.60 |
| 赵夕明 | 净资产折股 | 1,027,567.06 | 800,000 | 1.33 |
| 顾文明 | 净资产折股 | 857,593.57 | 666,667 | 1.11 |
| 孙忠良 | 净资产折股 | 772,606.82 | 600,000 | 1.00 |
| 闫挺 | 净资产折股 | 687,620.07 | 533,333 | 0.89 |
| 宋菊萍 | 净资产折股 | 618,085.45 | 480,000 | 0.80 |
| 裘亦荷 | 净资产折股 | 564,002.98 | 437,333 | 0.73 |
| 张培兴 | 净资产折股 | 463,564.09 | 360,000 | 0.60 |
| 沈玉将 | 净资产折股 | 185,425.64 | 144,000 | 0.24 |
| 合 计 | 77,260,681.54 | 60,000,000 | 100.00 |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股份(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公司公开发 行的新股数量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及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合理 确定,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 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不超过 2,000 万股,同时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关于发行前公司股东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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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持股情况
1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3,000 万股股份(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按照本次公 开发行 3,000 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前 | 发行后 | 发行后 |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90,000,000 | 100.00 |
90,000,000 |
75.00 |
| 其中: 余荣清 |
47,428,800 | 52.70 |
47,428,800 |
39.52 |
| 兰山英 | 8,746,667 | 9.72 |
8,746,667 |
7.29 |
| 苏高新(SS) | 7,536,712 | 8.37 |
7,536,712 |
6.28 |
| 恒久荣盛 | 5,873,333 | 6.53 |
5,873,333 |
4.89 |
| 昌盛阜 | 3,644,445 | 4.05 |
3,644,445 |
3.04 |
| 北京邦诺 | 2,000,000 | 2.22 |
2,000,000 |
1.67 |
| 安益文恒 | 2,000,000 | 2.22 |
2,000,000 |
1.67 |
| 亨通永源 | 2,000,000 | 2.22 |
2,000,000 |
1.67 |
| 辰融投资 | 1,822,222 | 2.03 |
1,822,222 |
1.52 |
| 余仲清 | 1,312,000 | 1.46 |
1,312,000 |
1.09 |
| 赵夕明 | 1,093,333 | 1.21 |
1,093,333 |
0.91 |
| 顾文明 | 911,112 | 1.01 |
911,112 |
0.76 |
| 孙忠良 | 820,000 | 0.91 |
820,000 |
0.68 |
| 陈亮 | 820,000 | 0.91 |
820,000 |
0.68 |
| 刘瑜 | 820,000 | 0.91 |
820,000 |
0.68 |
| 闫挺 | 728,888 | 0.81 |
728,888 |
0.61 |
| 宋菊萍 | 656,000 | 0.73 |
656,000 |
0.55 |
| 裘亦荷 | 597,688 | 0.66 |
597,688 |
0.50 |
| 王新平 | 500,000 | 0.56 |
500,000 |
0.42 |
| 张培兴 | 492,000 | 0.55 |
492,000 |
0.41 |
| 沈玉将 | 196,800 | 0.22 |
196,800 |
0.16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 |
30,000,000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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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股本总额 90,000,000 100.00 120,000,000 100.00
注:SS(State-owned Shareholder)为国有股股东持股标识。根据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 [2011]97号),苏高新持有的公司股份界定为国有股;根据国家财政部出具的《财政部关于 豁免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义务的批复》(财企[2011]305号),同 意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豁免苏高新应履行的国有股转持义务。
2 、本次发行前前十大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 1 | 余荣清 | 47,428,800 | 52.70 |
| 2 | 兰山英 | 8,746,667 | 9.72 |
| 3 | 苏高新 | 7,536,712 | 8.37 |
| 4 | 恒久荣盛 | 5,873,333 | 6.53 |
| 5 | 昌盛阜 | 3,644,445 | 4.05 |
| 6 | 北京邦诺 | 2,000,000 | 2.22 |
| 7 | 安益文恒 | 2,000,000 | 2.22 |
| 8 | 亨通永源 | 2,000,000 | 2.22 |
| 9 | 辰融投资 | 1,822,222 | 2.03 |
| 10 | 余仲清 | 1,312,000 | 1.46 |
| 合计 | 82,364,179 | 91.52 |
-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44 x 1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余仲清 哥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妻子 兰山英
(1.46%) 余荣清(52.70%) (9.72%)
姐
姐
的
88% 12%
配
偶
孙忠良 恒久荣盛
(0.91%) (6.53%)
----- End of picture text -----
除上图所示关联关系外,余荣清、兰山英、余仲清与孙忠良于 2011 年 5 月 9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为一致行动人。公司股东裘亦荷(持股比例 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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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是股东沈玉将(持股比例 0.22%)配偶的母亲。沈玉将为公司股东昌盛阜(持股 比例 4.05%)的总经理。刘瑜(持股比例 0.91%)及陈亮(持股比例 0.91%)为 母子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在本次发行前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激光有机光导鼓(Organic Photo-Conductor Drum, 简称“激光 OPC 鼓”)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激光有机光导鼓是一 类在激光的照射下能使光生载流子形成并迁移的新型高技术信息处理器件,是激 光打印机、数码复印机、激光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等现代办公设备中最为核心 的光电转换及成像部件,直接决定打印、复印等影像输出的质量,是集现代功能 材料、现代先进制造技术于一体的高集成、高附加值的有机光电子信息产品。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为激光有机光导鼓系列产品。它是一类在激光的照射下 能使光生载流子形成并迁移的新型高技术信息处理器件,是激光打印机、数码复 印机、激光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等现代办公设备中最为核心的光电转换及成像 部件。相对于老一代的无机硒鼓(Se 鼓),激光 OPC 鼓具有成本较低、无毒性、 品种多样、光谱效应好、使用寿命长、打印效果更佳、图像更清晰、画面层次更 丰富等特点。
公司生产的激光 OPC 鼓系列产品在售后配件通用耗材市场上被广泛应用于 国内外各种品牌的黑白或彩色激光打印机、数码复印机、激光传真机和多功能一 体机,如惠普(HP)、佳能(Canon)、三星(Sumsung)、爱普生(Epson)、夏 普(Sharp)、美能达(Minolta)、利盟(Lexmark)、联想(Lenovo)等。
(三)主要经营模式
1 、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激光 OPC 鼓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高精密铝管(高精密铝管由精 密铝基管经切削加工、部分需经进一步阳极氧化处理而形成)、高精密注塑齿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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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镀膜材料等,由公司自主从国内外市场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公司设有专门负责原材料采购及采购渠道管理的物料管理部,由其负责组织 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合作协议、购货,进行供应商管理、订单维护等业务工作, 其中,原材料采购的款项结算由财务部负责。此外,供应商的开发、质量管理稽 核也主要由物料管理部牵头,产品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品质管理部共同参与实 施。
2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主要根据客户的订购意向以及对产品的市场需求预测安排并 组织生产。此外,公司还结合产品的销售情况,首先保证有大批量订单的产品的 生产,并对市场需求较少的产品保持适度的库存规模,以避免频繁更换产品种类 对生产线效率造成的影响。
3 、营销模式
公司产品以直销为主,区域经销为辅的模式进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1)直销给下游的售后配件通用耗材制造商
随着国际知名的打印耗材公司在中国设立生产厂家,我国已逐渐成为世界重 要的耗材生产基地,在广东省的珠海、深圳和广州一带,出现了大量针对全球市 场的鼓粉盒组件制造企业,公司主要针对这些下游制造企业进行直销。
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对于部分国外市场的销售,采取直销的方式进行。 (2)区域经销
对于国内的中小型配件制造商,由于其单个客户的需求量较小,分布比较分 散,公司主要采用区域经销商经销的方式进行销售,即通过在全国各大片区选取 区域经销商,迅速占领地区市场,同时降低公司营销成本。
(3)定价策略
公司产品的定价是在产品成本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定位、销售目标、市 场行情及主要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情况等因素后制定的,公司每月根据市场反馈 情况并结合当月销售目标实现情况和下月销售目标,制定下月的销售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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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每半年公司会根据市场状况制定一个价格变化趋势范围。根据产品的不同,公司 主要采取主导和跟随相结合的定价策略,对有性价比优势的产品,公司采取主导 定价的策略;对性价比优势不明显的产品则采取跟随领先企业定价的策略。
4 、管理模式
发行人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健全组 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对原材料采购、生产、质量管理、营销、财务等业务流 程进行严格规范。根据公司现时的业务特点,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将供应商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以实现对产品质量和成本的有效管控。公司通 过技术协作,在技术和质量管理上进行指导和评价,共同发展与提高;二是在经 销商的管理上,在严格渠道、货物和款项管控的同时,注重服务与支持,利用公 司在专业领域方面的技术优势,为经销商进行产品专业知识培训,帮助经销商解 决其下游客户遇到的实际问题,实现双方的互利共赢。
5 、盈利模式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将各种专利 及专有技术应用于产品生产,通过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同时对 主要设备进行不断的技术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因此,公司拥有的强 大技术力量是公司利润增长的源泉。
近年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一方面,密切关注市 场动向,针对通用耗材配件市场的新需求,集中力量进行研发,及时推出新型产 品,在其他厂家进入前抢占市场份额;同时,在产品品种的选择上,提高高端产 品的比例,以获取更多的附加值。另一方面,公司自主拥有对生产设备及生产工 艺的改造、优化能力,针对不同产品的工艺要求,能够及时调整设备布局,或改 善镀膜材料配方,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改造成 本。此外,公司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之间的技术协作,在保证原材料供给的同时 降低了采购成本。
(四)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高精密铝管、高精密注塑齿轮、镀膜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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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其中,高精密铝管由精密铝基管经切削加工(部分需经进一步阳极氧化处理)形 成,公司通过市场采购精密铝基管后交由公司认定的加工商进一步加工处理;高 精密注塑齿轮一般通过市场采购方式,直接向供应商采购;镀膜材料除少量需要 进口外,大部分品种已实现了国产化,市场供应充足。
经过多年的培育,本公司与上述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 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的原材料需求。
(五)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现代办公设备(IT 外设)的生产和使用特点,激光 OPC 鼓的市场主要 分为原装配套市场(OEM)和售后配件通用耗材市场(AfterMarket)两部分。
1、全球市场竞争格局
2010 年以来,由于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原装配套厂商处境艰难,产量有 所下降,而与此同时,韩国、台湾和中国大陆的一些通用耗材厂商却抓住机遇扩 展商机,取得了较快发展,使激光 OPC 鼓通用耗材市场的占有率有了明显提高。 行业内竞争加剧,使激光 OPC 鼓的行业格局也随之发生变化。一方面,通用耗 材企业依靠生产技术和整体品质的不断提升,在与原装耗材企业竞争中不断获得 新的市场份额,并有可能在近几年以合作、代工或其它方式切入原装耗材一直占 据绝对优势的整机市场;另一方面,通用耗材企业本身的竞争也在加剧,均力争 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在该市场背景下,提升产品品质和档次,进一步扩 大产品规模、降低产品成本成为各通用耗材企业最主要的竞争手段。
2、国内市场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原装配套市场仍几乎全部被外资品牌垄断,其来源主要为外资在我 国所设立的工厂或从国外直接进口。围绕世界各大著名品牌,业已形成固定的配 套厂商和利益群体,市场基本被其瓜分完毕。这些原装整机配套厂商大体分为三 类,一类是这些品牌厂商集团内的下属企业,专门为本集团的品牌产品配套,如 日本的佳能、理光、利盟等原装整机配套厂商的激光 OPC 鼓几乎都是自主制造 的;另一类为独立的第三方供应商,但专为某一品牌原装整机配套而不提供通用 耗材配件,如日本的山梨电子;还有一类独立第三方供应商,在为品牌整机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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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同时,还向售后市场提供通用耗材配件,如日本的三菱化学、富士电机及德国 HITEC Imaging(原德国 AEG)等。基于原装整机配套市场已形成的竞争格局, 行业内的后来者由于技术、产品品质、生产规模等原因难以打入。
在我国的售后通用耗材市场,虽然全球各大品牌原装整机厂商为了能够在耗 材上获取远超过销售整机的利润水平,均在产品上设置了众多壁垒,以阻止售后 配件通用耗材厂商的涉入,但由于激光 OPC 鼓在售后通用耗材市场上的需求规 模要远大于在原装整机配套的市场上的需求规模,因此仍不断有新的后来者进入 售后通用耗材市场,这些后来者通常凭借着更为低廉的价格与原有企业展开竞 争,尤其是少数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正在逐步抢占部分原有企业的市场份 额。
综上所述,在原装配套市场,国内市场仍由少数国外厂商垄断;而在售后配 件通用耗材市场,随着国内民族品牌厂商实力的不断提升,市场竞争格局正由原 来的少数国外厂商垄断竞争向充分竞争的方向转变。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
1 、公司是目前国内激光 OPC 鼓生产制造行业内规模最大的民族企业
公司自 2002 年设立以来,经过 10 多年的努力,先后以自有技术建成了 8 条高度自动化的激光 OPC 鼓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备,实现了激光 OPC 鼓制造的 完全国产化和产业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已建成的 10 条生 产线具备年产 6,300 万支激光 OPC 鼓的生产能力。
除本公司外,目前国内从事激光 OPC 鼓生产的民族企业中,产能较大的企 业主要有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展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阿格感 光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安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少数几家企业。由于缺乏行业统 计数据,上述企业的产能及产量情况只能依赖从不同渠道收集的数据来判断,具 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现有产能/产量情况 |
|---|---|---|
| 1 | 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2013年OPC鼓设计年产能2,400万支 |
| 2 | 广州安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目前生产规模为月产能230 万支,2016 年生 产规模提升为月产能380万支 |
| 3 | 上海阿格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 截至2012年年生产OPC鼓约500万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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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 淮安展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年生产 OPC 鼓约 360 万支
注:①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料来源: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
②广州安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料来源:http://www.agopc.cn;
③上海阿格感光材料有限公司资料来源:《再生时代》(2012 年 8 月刊),“在严谨与创 —— 新中前行 访上海阿格感光材料有限公司”;
④淮安展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资料来源:http://gantech.1688.com。
2 、公司在国内激光 OPC 鼓行业具备显著的技术和研发优势
专业化生产激光有机光导鼓,必须具备光电材料研制、镀膜配方、产品开发、 生产工艺与控制等一整套核心技术以及整套装备的设计与集成能力。在 2001 年 以前,我国尚未自主掌握激光有机光导鼓的完整生产技术,掌握此项生产技术和 工艺的跨国公司,对我国封锁其最先进的核心技术、工艺和装备。
自 2002 年设立以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逐步掌握了激光 OPC 鼓生产所需要的材料配方、生产工艺与技术、重大装备集成等整套核心技术,并 成功建造了国内第一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分辨力激光 OPC 鼓自动化生产 线。2003 年 8 月,公司自主开发的“高分辨力数码有机光导鼓(OPC 鼓)产品 研制技术”通过国家信息产业部组织的技术鉴定(XD 鉴字[2003]11003 号),鉴 定意见认为公司已经自行设计研制建成了一条 OPC 鼓自动化生产线,由公司自 行研制的高分辨力数码有机光导鼓产品、生产工艺及其生产线“填补国内空白, 属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公司设有“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苏州市有机光导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两个研发平台,具备较雄厚的研发实力,近年来先后承担过国家、江苏省和 苏州市的十多个重点研发项目,掌握着激光 OPC 鼓生产制造领域的一大批核心 专有技术,并拥有 18 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 4 项,外观设计专利 14 项)。凭 借多年的经营和技术优势,公司的产品积累了较高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公司“恒 久(图形)”商标荣获 2013 年度苏州市知名商标和苏州名牌以及江苏省著名商标 称号。
鉴于公司在行内的领先地位,公司曾先后受邀参与《信息技术激光打印机用 鼓粉盒组件通用规范》、《数字式多功能办公设备包括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用 有机光导鼓技术条件》、《数字式多功能卡盒组件技术条件》和《彩色激光打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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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测试版》、《彩色激光打印机印品质量评价方法》、《彩色激光打印机用有机光导鼓》 等多项国家标准的制订,并于 2007 年受邀加入中国标准化协会。
3 、公司是目前世界上少数完整掌握激光 OPC 鼓核心技术并具备专用设备 系统集成能力的企业之一
根据《材料导报》2001 年 2 月刊登的《有机光导鼓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 在 2001 年以前,我国所有的激光打印机和静电复印机系统中采用的激光 OPC 鼓 全部需要进口,少数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的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使用全套国外技 术及原料,其产品全部返销到境外,对我国实行严格的技术保密,发达国家在 OPC 鼓方面处于技术和商业的垄断地位。这说明 2001 年以前,我国尚没有自主 掌握生产 OPC 鼓所需的核心技术和设备系统集成能力。
DataSupply 发布的 Photoconductor Market Forecast Report(2013version)显 示,截至 2013 年全球专业生产激光 OPC 鼓的主要企业仅约 20 余家。国内除苏 州恒久外的其他 OPC 鼓生产厂家中,邯郸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美国和 日本引进 OPC 生产线(媒体公开报道),并随后建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动 化生产线;上海阿格感光材料有限公司最初由德国 HITEC Imaging(原德国 AEG) 于 2004 年设立,并于 2010 年 1 月被香港天威控股(Print-Rite)收购;淮安展德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其官方网站宣传资料显示其生产技术最初来 源于日本、美国。
上述资料表明,目前国内企业大都未能够完全掌握装备配套或镀膜配方技 术,而苏州恒久生产激光 OPC 鼓的专用设备是与国内供应商自主合作设计制造, 并可以根据产品要求对装备进行改造、升级,实现产品与装备的优化组合,同时 公司能够根据市场需求,通过配方调整和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积极开发和推出 新品,占据市场主动权,目前市场发展已充分证明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 、公司产品已可部分实现国内市场的进口替代
随着销售的快速增长,公司已经在国内通用耗材市场挤占了部分进口激光 OPC 鼓的市场份额,打破了国外跨国公司在激光 OPC 鼓高端产品领域的垄断地 位,并实现了出口创汇。通过多年的市场积累,公司的激光 OPC 鼓已经得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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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场的普遍认可。从客户反馈和检验指标来看,公司的激光 OPC 鼓打印质量已经 接近或达到进口激光 OPC 鼓的标准,例如公司推出的 HP1505 等系列产品以及 正电性系列产品,一经推出即在国内通用耗材市场占据了优势地位。因此,发展 至现阶段,公司生产的激光 OPC 鼓已实现了国内部分产品的进口替代。本次募 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的激光 OPC 鼓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从而为 扩大公司在国内市场的进口替代规模提供支持。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包括专用生 产设备、试验设备、测试仪器、仪表、生产用器具等)、办公设备(包括家具) 及运输设备等。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资产分类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4,206.31 | 808.56 | - | 3,397.75 |
| 机器设备 | 5,733.73 | 2,063.99 | - | 3,669.74 |
| 运输设备 | 149.05 | 136.84 | - | 12.21 |
| 办公设备 | 144.59 | 105.96 | - | 38.63 |
| 合计 | 10,233.68 | 3,115.35 | - | 7,118.33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上述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大 规模非正常报废的情况。
1 、主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有 2 处,面积合计 9,773.26 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 所有权人 | 取得 方式 |
权证编号 | 房产座落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他项 权利 无 无 |
|---|---|---|---|---|---|
| 苏州恒久 | 购买 | 苏房权证新区字 第00104833号 |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 38-1号 |
4,886.63 | |
| 苏州恒久 | 购买 | 苏房权证新区字 第00116632号 |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 38号 |
4,886.63 |
除上述房屋建筑物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的房屋建筑物正在办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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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关手续,在办理所有权证书方面不存在法律障碍。
2 、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已投入使用中的 机器设备主要是 10 条激光 OPC 鼓自动化生产线以及与其配套的试验仪器、检测 仪器、检测设备等,这些机器设备是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通过集成研制和外购的, 是公司最重要的资产构成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主要用途 | 成新率 |
|---|---|---|---|---|
| 1 | 纯水系统 | 1套 | 水净化、过滤 | 20% |
| 2 | 纯水系统 | 1套 | 水净化、过滤 | 50% |
| 3 | 纯水系统 | 1套 | 水净化、过滤 | 70% |
| 4 | 超声波清洗系统 | 2台 | 产品清洗 | 20% |
| 5 | 超声波清洗系统 | 3台 | 产品清洗 | 50% |
| 6 | 超声波清洗系统 | 3台 | 产品清洗 | 70% |
| 7 | 超声波清洗系统 | 2台 | 产品清洗 | 80% |
| 8 | 超声波清洗系统 | 1台 | 产品清洗 | 90% |
| 9 | 自动镀膜系统1 | 3台 | 工件镀膜 | 0% |
| 10 | 自动镀膜系统1 | 3台 | 工件镀膜 | 40% |
| 11 | 自动镀膜系统1 | 8台 | 工件镀膜 | 50% |
| 12 | 自动镀膜系统1 | 8台 | 工件镀膜 | 70% |
| 13 | 自动镀膜系统1 | 8台 | 工件镀膜 | 80% |
| 14 | 自动镀膜系统1 | 3台 | 工件镀膜 | 90% |
| 15 | 自动镀膜系统2 | 3套 | 工件抓取 | 20% |
| 16 | 自动镀膜系统2 | 3套 | 工件抓取 | 30% |
| 17 | 自动镀膜系统2 | 8套 | 工件抓取 | 50% |
| 18 | 自动镀膜系统2 | 8套 | 工件抓取 | 70% |
| 19 | 自动镀膜系统2 | 8套 | 工件抓取 | 80% |
| 20 | 自动镀膜系统2 | 4套 | 工件抓取 | 90% |
| 21 | 锅炉 | 1台 | 蒸汽加热(柴油) | 0% |
| 22 | 锅炉 | 1台 | 蒸汽加热(柴油) | 20% |
| 23 | 隧道式超净烘干系统 | 1套 | 工件烘烤 | 0% |
| 24 | 隧道式超净烘干系统 | 1套 | 工件烘烤 | 30% |
| 25 | 隧道式超净烘干系统 | 1套 | 工件烘烤 | 40% |
| 26 | 隧道式超净烘干系统 | 4套 | 工件烘烤 | 50% |
| 27 | 隧道式超净烘干系统 | 4套 | 工件烘烤 | 70% |
| 28 | 隧道式超净烘干系统 | 4套 | 工件烘烤 | 80% |
| 29 | 隧道式超净烘干系统 | 2套 | 工件烘烤 | 90% |
| 30 | 空压机 | 2台 | 提供压缩空气 | 0% |
| 31 | 空压机 | 2台 | 提供压缩空气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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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32 | 空压机 | 2台 | 提供压缩空气 | 70% |
|---|---|---|---|---|
| 33 | 冷冻机 | 3台 | 循环水制冷 | 20% |
| 34 | 冷冻机 | 2台 | 循环水制冷 | 50% |
| 35 | 冰浆机 | 3台 | 循环水制冷 | 80% |
| 36 | 冰浆机 | 1台 | 循环水制冷 | 90% |
| 38 | 冷水机组 | 3套 | 镀膜温度控制 | 10% |
| 39 | 冷水机组 | 2套 | 镀膜温度控制 | 20% |
| 40 | 冷水机组 | 6套 | 镀膜温度控制 | 50% |
| 41 | 冷水机组 | 6套 | 镀膜机温度控制 | 70% |
| 42 | 冷水机组 | 6套 | 镀膜温度控制 | 80% |
| 43 | 冷水机组 | 6套 | 镀膜温度控制 | 90% |
| 44 | 流水线 | 1套 | 产品输送 | 20% |
| 45 | 流水线 | 2套 | 产品输送 | 50% |
| 46 | 流水线 | 2套 | 产品输送 | 70% |
| 47 | 流水线 | 2套 | 产品输送 | 80% |
| 48 | 流水线 | 2套 | 产品输送 | 90% |
| 49 | 自动视检系统 | 1台 | 产品检验 | 60% |
| 50 | 自动视检系统 | 3台 | 产品检验 | 80% |
| 51 | 自动视检系统 | 2台 | 产品检验 | 90% |
| 52 | 自动装配系统 | 2台 | 工件装配 | 50% |
| 53 | 自动装配系统 | 2台 | 工件装配 | 60% |
| 54 | 自动装配系统 | 2台 | 工件装配 | 70% |
| 55 | 自动装配系统 | 2台 | 工件装配 | 80% |
| 56 | 自动装配系统 | 2台 | 工件装配 | 90% |
| 57 | 动力系统 | 1套 | 设备动力 | 70% |
| 58 | 空调系统 | 2套 | 净房温度控制 | 70% |
| 59 | 空调系统 | 2套 | 净房温度控制 | 80% |
| 60 | 空调系统 | 1套 | 净房温度控制 | 90% |
| 61 | 配电系统 | 1套 | 供电 | 70% |
| 62 | 配电系统 | 1套 | 供电 | 80%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主要机器设备不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限
制。
(二)主要无形资产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 权和非专利技术等,具体情况如下: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土地使用权 2 宗,合计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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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99.90 平方米。该等土地使用权均已办理了出让手续,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所有 权人 |
国有土地 使用证号 |
使用权类 型/(用途) |
终止 日期 |
土地位置 | 面积 (平方米) |
|---|---|---|---|---|---|---|
| 1 | 苏州 恒久 |
苏新国用(2009) 第020195号 |
出让/工业 | 2050-2-27 | 苏州高新区火炬路 38号 |
11,324.90 |
| 2 | 吴中 恒久 |
吴国用(2010)第 06100228号 |
出让/工业 | 2059-7-22 | 苏州市吴中开发区 旺山工业园 |
32,375.00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或其他权利限
制。
2 、专利权
(1)已获授权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吴中恒久已获得国家知识 产权局授权且现时有效的专利共计 18 项,其中发明专利 4 项,专利权期限自申 请日起 20 年;外观设计专利 14 项,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 10 年。相关专利权 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类型 | 申请日 | 专利号 |
|---|---|---|---|---|---|
| 1 | 吴中恒久 苏州恒久 |
多层结构的有机光导体 | 发明 | 2009-7-6 | ZL200910032466.9 |
| 2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柔性燃料敏化纳米晶有机光伏 电池光阳极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 | 2011-06-10 | ZL201110154839.7 |
| 3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具有强双光子吸收特性的杂芴 多枝衍生物 |
发明 | 2004-6-10 | ZL200410041260.X |
| 4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具有分子内能量转移和双光子 吸收特性的卟啉多枝分子 |
发明 | 2006-12-7 | ZL200610161419.0 |
| 5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0-4-12 | ZL201030136853.0 |
| 6 | 吴中恒久 苏州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0-4-12 | ZL201030136855.X |
| 7 | 吴中恒久 苏州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0-4-12 | ZL201030136862.X |
| 8 | 吴中恒久 苏州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0-4-12 | ZL201030136863.4 |
| 9 | 吴中恒久 苏州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0-4-12 | ZL201030136864.9 |
1-2-3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类型 | 申请日 | 专利号 |
|---|---|---|---|---|---|
| 10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0-4-12 | ZL201030136865.3 |
| 11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0-4-12 | ZL201030136872.3 |
| 12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0-4-12 | ZL201030136873.8 |
| 13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1-10-18 | ZL201130369633.7 |
| 14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1-10-18 | ZL201130369677.X |
| 15 | 吴中恒久 苏州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1-10-18 | ZL201130369691.X |
| 16 | 吴中恒久 苏州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1-10-18 | ZL201130369702.4 |
| 17 | 苏州恒久 吴中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1-10-18 | ZL201130369706.2 |
| 18 | 吴中恒久 苏州恒久 |
光导体管体 | 外观设计 | 2011-10-18 | ZL201130369717.0 |
3 、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 2 项商标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商标 | 类别 | 注册号 | 注册有效期 | 所有权人 |
|---|---|---|---|---|---|
| 1 | 第2类 | 3345480 | 2004-11-21至2014-11-20 | 苏州恒久 | |
| 2 | 第9类 | 5642421 | 2009-08-21至2019-08-20 | 苏州恒久 |
4 、专有技术
除专利技术外,公司在多年的研发实践中还形成了一大批激光 OPC 鼓制造 领域的专有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来源 | 技术贡献 |
|---|---|---|---|
| 1 | 激光光导鼓生产装备 研制、设计与集成技 术 |
自主研制、 集成创新 |
自主建成10条年产能达到6,300万支激光有机光导 鼓的自动化生产线,并成功进行产业化生产,也为 后期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奠定了基础。 |
| 2 | 高分辨率、感光灵敏 度线性可调的酞菁类 有机光导材料共混物 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解决了激光有机光导鼓感光灵敏度难以调制的技 术难点,并可根据不同客户的特殊要求进行微调, 配制出符合不同光电性能要求的OPC产品。 |
| 3 | 镀膜材料系列配方与 配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多系列多品种的镀膜配方及配制技术使后续产品 的开发形成系列化、模块化,大大缩短新产品的试 |
1-2-3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来源 | 技术贡献 |
|---|---|---|---|
| 验和定型时间,同时便于生产配置,满足市场新产 品的快速需求。 |
|||
| 4 | 高精密铝管加工与切 削技术 |
自主研发 | 解决了激光有机光导鼓生产最主要原材料供应瓶 颈,首次实现激光有机光导鼓用高精密铝管的国产 化和产业化,大大降低生产成本并为后期不断扩大 生产提供了保证。 |
| 5 | 不同类型、不同机种 激光OPC系列产品技 术 |
自主研发 | 能够根据各种不同类型、不同特性以及客户的不同 需求,量身定做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各类产品, 解决激光光导鼓产品最核心的问题。 |
| 6 | 改善表面自润滑和引 进掺杂耐磨骨架材料 技术 |
自主研发 | 改善OPC 鼓与碳粉、纸张等外物的接触表现,增 强产品的耐磨特性,满足产品长寿命和超长寿命的 需求。 |
| 7 | OPC 产品功能分离界 面的结合与梯度分布 技术 |
自主研发 | 提高产品电荷载流子层间量子注入效率,改善产品 中层与层之间的结合特性与功能效应,提高产品的 影像输出质量。 |
| 8 | 无阳极氧化镀膜新技 术 |
自主研发 | 改善了工艺流程,降低了材料损耗,提高原材料的 利用率,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产品合格率,同时保 证了公司生产环境的健康与洁净,符合安全生产与 环境保护的要求。 |
| 9 | 连续镀膜、一次成型 工艺技术 |
自主研发 | 缩短了工艺流程,减少了设备配备,节约了投资成 本与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 |
| 10 | 彩色激光光导鼓研 制、生产工艺与技术 |
自主研发 | 在国内率先推出彩色激光有机光导鼓产品,实现国 产高端OPC产品的突破,填补了国内空白。 |
| 11 | 彩色激光光导鼓齿轮 可拆装技术 |
自主研发 | 研制出彩色激光光导鼓产品配套齿轮的可拆装技 术,解决了一直以来困扰客户的再利用装配难题, 提高了彩鼓的使用效率,促进了公司彩鼓的市场竞 争力。 |
| 12 | 自动视检与装配技术 | 自主研发 | 减少了人员配备,减少了产品损耗,提高了产品良 率,提高了生产效率。 |
| 13 | 正电性产品开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研究开发出正电性激光光导鼓配方技术与系列产 品,丰富了公司产品种类,增强了市场覆盖度并使 公司研发技术水平得到了提升,并强化了公司的市 场竞争力。 |
| 14 | 信息安全特种激光光 导鼓产品技术 |
自主研发 | 研制出适用于该类产品的特种材料配方,以及分段 与局域式多层镀膜技术,使产品能够达到保证打印 信息安全的特殊要求。 |
| 15 | 复合功能型单层产品 镀膜稳定化工艺技术 |
自主研发 | 研制开发出适应复合功能型单层多相非平衡体系 产品的镀膜装置与稳定化生产工艺与控制技术,丰 富了公司对此类特种产品的批量化与规模化生产 的控制能力、与经验储备。 |
| 16 | 大管径数码激光OPC 产品技术 |
自主研发 | 研制开发了大管径(Φ60、62、80及以上)精密铝 基管的切削加工与表面处理技术,开发出此类高端 数码激光光导鼓的配方与产品技术,及特种生产装 置与工艺技术,满足新型激光打(复)印与数码快 印市场的发展。 |
| 17 | 正电性彩色OPC配方 技术 |
自主研发 | 研制开发了适用于正电性彩色激光打印机的OPC 专用镀液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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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序号 | 技术名称 | 来源 | 技术贡献 |
|---|---|---|---|
| 18 | 高分子阻挡层配方技 术 |
自主研发 | 通过调整复合阻挡层配方工艺,提高生产产能,改 善成膜性。 |
| 19 | OPC 铝管基底工艺技 术 |
自主研发 | 采用新的铝管表面处理工艺,降低成本。 |
| 20 | 万向节专利齿轮的 OPC修复技术 |
自主研发 | 通过对OEM 鼓芯进行修复再生,废旧鼓芯得到回 收再利用,印品质量达到OEM水平 |
| 21 | 松下正电性配方技术 | 自主研发 | 研制开发了适用于松下正电性激光打印机的OPC 专用镀液配方 |
| 22 | 新型高分子阻挡层配 方技术 |
自主研发 | 研制开发了适用于极端环境下的三星系列OPC 专 用镀液配方 |
| 23 | 长寿命鼓芯CTL配方 的研制 |
自主研制 | 研制开发了适用于长寿命鼓芯的CTL 配方,提高 了CTL层的硬度和耐磨性。 |
| 24 | 不同感度CGL配方的 研制 |
自主研制 | 研制开发了适用于不同感度复印机鼓芯的专用 CGL配方 |
| 25 | 铝管表面微处理工艺 与打印干涉的研究 |
自主研制 | 通过对铝管表面进行微处理以及涂覆一层特殊有 机高分子材料,改善绿色体系打印易出干涉的现 象。 |
| 26 | 新一代有机/无机复合 高分子阻挡层配方技 术 |
自主研制 | 研制特殊阻抗配方技术,改善界面粘结性能,增强 充电电压抗击穿性能,可有效地覆盖铝管缺陷,提 高产品的一次合格率,提高铝材利用率 |
| 27 | 新一代CGL配方技术 | 自主研制 | 研制纳米级CGL 溶液,增强印品输出的细腻性, 锐化打印输出效果 |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同业竞争 情形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荣清先生除控制本公司外,还控制恒久荣盛。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激光有机光导鼓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 恒久荣盛的主营业务为对科学技术领域进行投资与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策划及 有关咨询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
-
2、公司的拟投资项目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产
-
生同业竞争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均围绕本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开展,实施主体为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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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司全资子公司 吴中恒久,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并不 从事与本公司拟投资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因此,本公司拟投资项目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亿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硒鼓 | 40.86 | 94.02 | — |
| 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硒鼓 | 4.49 | ||
| 合计 | 45.36 | 94.02 | — |
(2)销售商品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光导鼓 | 212.11 | 123.79 | 67.87 |
| 亿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光导鼓 | 184.29 | 43.58 | 4.91 |
| 合计 | 396.41 | 167.37 | 72.78 |
为延伸产业链,整合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和行业资源进入下游硒鼓及耗材产 业,公司于 2015 年收购了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1.74%的股份,以及亿码 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0%的股份。收购前后,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向这两家公 司出售了部分型号的有机光导 鼓,用于其硒鼓的组装生产;同时,向珠海东越 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采购了部分型号的硒鼓,用于产品测试以及对外 销售。
2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347.62 | 22.35 | 127.14 | 6.36 |
| 亿码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194.68 | 9.73 | 39.32 | 1.97 | |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3 年12 月31 日 | 2012 年12 月31 日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珠海东越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1.67 | 0.58 | - | - |
3 、向关联自然人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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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另外,公司还向关联自然人支付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性质的报酬。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有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事会有 3 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和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人员简历如下:
(一)董事
余荣清 ,男,1967年11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5020319671118XXXX。
1985 年至 1995 年间,余先生在厦门大学化学系学习与工作,先后获理学学 士和硕士学位,并留校任讲师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是厦门大学首批中青年骨干 教师之一。1995 年获新加坡政府研究奖学金,赴新加坡国立大学深造,并获理 学博士学位。
1998 年博士毕业后,余先生加入世界著名跨国企业——三菱信息电子公司, 从事研发及生产制程的技术管理工作。2002 年回国创建本公司,在国内首次建 成了两条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高分辨力激光有机光导鼓自动化生产流水线, 打破了国外跨国企业在该领域的技术与市场垄断,带领公司走上良好的发展道 路。回国后作为项目主持人和组织者,余先生先后获得了包括国家电子发展基金、 国家创新基金、江苏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在内的十余项科技攻关项目的支 持。实施的项目通过了国家信息产业部组织的部级技术鉴定,鉴定认为公司生产 的产品、技术及生产线“属国内首创,填补国内空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作为 主要完成人,部分成果先后获得一次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两次苏州市科技进 步一等奖。
余先生对有机光电材料、碳纳米材料深有研究,是国内较早进行此方面研究 的人员之一,曾在国际重点学术刊物如 J.Phys.Chem,Chem.Mater.,Appl.Phys.Lett, FaradayTrans.等发表论文,有多篇论文被 SCI 收录,并被包括美国《科学》 (Science)杂志在内的国际顶尖学术刊物广泛引用。余先生曾是中国专业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先后参与多项与有机光导鼓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的制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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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作,并先后三次受邀作为国内有机光导鼓领域唯一的技术专家出席“世界激光耗 材产业高峰论坛”并发表演讲。
“ ” “ 近年来余先生先后获得 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 、 江苏省青春创业风云人 ” “ ” “ ” 物 、 江苏省青年科技创业十大明星提名奖 、 苏州市十佳魅力科技人物 、江 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并被评 “ ” “ ” “ 为 十五江苏省技术进步先进工作者 、 苏州高新区优秀留学创业人员 、 第八 ” “ ” “ 届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 、 江苏省首批高层次创新创业拨尖人才 及 苏州高新 区 20 周年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受邀加入苏州市政府专家咨询团,成为咨询团中 科技企业界的年轻代表之一。
余先生自 2002 年 3 月先后担任恒久有限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 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兰山英 ,女,1968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5020319681228XXXX。
兰女士毕业于厦门大学中文系,1992 年至 2002 年先后在厦门和新加坡从事 行政管理、贸易及杂志出版等工作,2002 年回国,任恒久有限的董事,先后负 责恒久有限的行政、人事、财务及外联等管理工作。
兰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张培兴 ,男,1963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102019630123XXXX。
张先生毕业于四川大学化学系,1983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期间,先后在江 苏泰州微生物化学制药厂、开封赵州桥生物化学厂等单位工作,担任过总工程师、 副厂长、副总经理等职务。2002 年 3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
张先生自 2002 年 3 月至今先后担任恒久有限工程技术部总监、苏州恒久工 程技术部总监、总工程师、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余仲清 ,男,195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证 号码为:32052119590730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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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余先生曾从事服装设计工作,并先后在张家港德丰租赁站和张家港市天铭纺 织印染有限公司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余先生在 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12 月 期间曾担任恒久有限及苏州恒久的监事。
余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及行政管理部副经理,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方明 ,男,197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5020319741031XXXX。
方先生先后在艾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马克热敏品有限公司、比利时特 胺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司普斯金属制品(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工作,曾担任 财务经理、财务董事及财务总监等工作。方先生现任苏州中茵泰格科技有限公司 等公司董事;苏州格瑞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
方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闵建国 ,男,1965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050319650724XXXX。
闵先生自 198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期间,先后在苏州长风机械总厂三分厂、 苏州颖星水产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银梦服饰公司、苏州百汇连锁总公司、苏州高 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等单位工作,曾担任财务部经理、主任等职务。现任苏 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等公司董事;苏州高新新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
闵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方世南 ,男,195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050219540619XXXX。
方先生 1978 年 3 月在江苏师院政治教育系学习,大学本科毕业后留校进马 列部任教,先后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现任苏州大学政治与公 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并兼任马克思主 义研究院副院长,为苏州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首批“333 工程”培养 人选。方先生还担任苏州市基层党建研究所副所长、苏州市公共关系协会会长、 中国人学学会常务理事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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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方先生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俞雪华 ,男,1963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050219630602XXXX。
俞先生于 1984 年至 1993 年间在南京农业大学任教,自 1993 年 9 月至今任 教于苏州大学商学院,目前担任苏州大学商学院院长助理、MBA 中心主任、会 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还担任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俞先生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李建康 ,男,1966 年 10 月出生,博士学位,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1010519661006XXXX。
李先生 1990 年至 2004 年 8 月在太原理工大学任教,2004 年 9 月至 2014 年 4 月在苏州科技学院任教,2014 年 5 月至今在苏州市职业大学任教。除上述职务 外,李先生还担任江苏省电介质物理和材料专业委员会理事。
李先生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二)监事
赵同双 ,男,1970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082719700707XXXX,中国注册税务师、律师。
赵先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后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1994 年 8 月至 2005 年 7 月期间,先后在维德木业(苏州)有限公司、苏州正华律师事务 所、苏州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江苏维世德(苏州)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工作,担 任过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律师、负责人等职务。2005 年 7 月至 2014 年 3 月,在 江苏维世德(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负责人等职务,2014 年 3 月至今, 担任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职务;兼任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京德磊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
赵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施雄, 男,1975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 民身份证号码为:53252419750723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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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施先生毕业于武汉大学汉语言文学系,2004 年 6 月至 2008 年 8 月先后任职 于江苏苏鑫装饰(集团)公司和江苏金奕达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先后担任 人事部经理兼董事长秘书和综合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09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 在本公司工作,先后任行政总监、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施先生目前在苏州 中徽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任营销总监。
施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徐才英 ,女,1979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108519790105XXXX。
徐女士毕业于南通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01 年 9 月至 2008 年 4 月 先后任职于劲佳光电(昆山)有限公司、恩而希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等公司, 先后担任助理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等职务,2008 年 11 月至今在本公司任生产工 程师。
徐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任期至 2018 年 3 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 ” 余荣清、兰山英和张培兴的个人情况参见本章 七/(一)董事 。
陈小华 ,男,1978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5210319780101XXXX。
陈先生 1999 年 7 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5 年获南 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就职于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溢达服装有限 公司、明基电通有限公司、佳世达电通(上海)有限公司、可胜科技(苏州)有 限公司等公司,先后担任过会计主管、资产管理专员、财务经理等职务。陈先生 于 2010 年 10 月入职苏州恒久,现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
施建豪 ,男,1965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公民身份证号码为:32050419650220XXXX。
施先生于 1986 年 7 月至 1992 年 9 月任职于苏州开关厂,并先后担任厂办秘 书和团委书记等职务;1992 年 9 月至 2002 年 2 月期间任职于苏州阿尔斯通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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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合同执行科科长、生产部副经理等职务;2002 年 2 月至 2012 年 5 月担任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施先生于 2012 年 6 月入职苏州 恒久,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余荣清先生。余荣清先生生于 1967 年 11 月,博士学位,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35020319671118XXXX,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
余荣清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4,742.88 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52.70%;余荣清先生还持有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恒久荣盛 88%的股权,该公司持 有本公司 587.33 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6.53%。两者合计,余荣清先生 持有并控制本公司的股份为 5,330.21 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59.23%。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资产 | 2015 年 12 月31 日 |
2014 年 12 月31 日 |
2013 年 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38,440,701.80 | 142,926,679.57 |
124,335,173.8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应收票据 | 650,000.00 | 771,440.00 |
671,425.00 |
| 应收账款 | 50,826,364.69 | 31,070,025.95 |
25,744,645.46 |
| 预付款项 | 5,098,889.58 | 4,025,017.16 |
3,711,428.61 |
| 应收利息 | 970,439.82 | 48,185.30 |
332,541.84 |
| 其他应收款 | 107,474.86 | 78,782.04 |
70,927.90 |
| 存货 | 54,943,550.08 | 38,904,544.37 |
37,220,912.74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7,521.15 | — |
1,625,721.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1,414,941.98 | 217,824,674.39 |
193,712,777.29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00,001.00 | — |
— |
| 固定资产 | 71,183,267.33 | 71,918,705.13 |
62,345,266.28 |
| 在建工程 | — | 40,598.29 |
— |
| 无形资产 | 14,356,151.63 | 14,747,787.36 |
15,148,831.15 |
1-2-4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资产 | 2015 年 12 月31 日 |
2014 年 12 月31 日 |
2013 年 12 月31 日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20,505.98 | 1,329,709.05 |
1,591,152.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3,195.69 | 726,824.47 |
425,848.6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148,815.04 | 368,436.74 |
349,707.8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671,936.67 | 89,132,061.04 |
79,860,805.96 |
| 资产总计 | 345,086,878.65 | 306,956,735.43 |
273,573,583.25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
2015 年 12 月31 日 |
2014 年 12 月31 日 |
2013 年 12 月31 日 |
| 流动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530,279.51 | — |
— |
| 应付账款 | 40,003,354.95 | 37,194,291.52 |
39,720,655.20 |
| 预收款项 | 1,693,627.33 | 1,192,294.11 |
883,695.9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89,032.22 | 1,150,000.00 |
1,030,000.00 |
| 应交税费 | 3,204,505.61 | 2,667,125.16 |
2,342,823.11 |
| 其他应付款 | 290,541.64 | 262,171.85 |
228,116.57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011,341.26 | 42,465,882.64 |
44,205,290.86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
| 负债合计 | 47,011,341.26 | 42,465,882.64 |
44,205,290.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40,957,729.51 | 40,957,729.51 |
40,957,729.51 |
| 减:库存股 |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377,100.00 | — |
— |
| 盈余公积 | 27,113,102.98 | 23,419,387.61 |
19,594,642.24 |
| 未分配利润 | 139,627,604.90 | 110,113,735.67 |
78,815,920.6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298,075,537.39 | 264,490,852.79 |
229,368,292.3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
298,075,537.39 | 264,490,852.79 |
229,368,292.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总计 |
345,086,878.65 | 306,956,735.43 |
273,573,583.25 |
1-2-49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26,802,029.58 | 215,165,045.43 |
201,464,278.92 |
| 其中:营业收入 | 226,802,029.58 | 215,165,045.43 |
201,464,278.92 |
| 二、营业总成本 | 180,618,521.53 | 173,185,836.00 |
159,233,140.44 |
| 其中:营业成本 | 162,912,785.96 | 153,909,624.02 |
139,359,113.37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518,297.89 | 1,160,782.10 |
1,245,395.04 |
| 销售费用 | 6,633,457.59 | 5,891,488.61 |
5,092,134.50 |
| 管理费用 | 14,536,022.17 | 13,016,275.85 |
12,367,744.15 |
| 财务费用 | -7,208,112.94 | -1,790,891.07 |
-321,506.71 |
| 资产减值损失 | 2,226,070.86 | 998,556.49 |
1,490,260.09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
-530,279.51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1,590,891.45 | 2,797,590.43 |
905,226.1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
47,244,119.99 | 44,776,799.86 |
43,136,364.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460,845.06 | 2,791,500.00 |
1,150,567.9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607.55 | 37,704.60 |
5,638.75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1,607.55 | 37,604.60 |
3,478.75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48,693,357.50 | 47,530,595.26 |
44,281,293.87 |
| 减:所得税费用 | 6,485,772.90 | 5,478,034.86 |
5,144,863.6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42,207,584.60 | 42,052,560.40 |
39,136,430.21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现的净利润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42,207,584.60 | 42,052,560.40 |
39,136,430.21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
377,100.00 | —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77,100.00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2,584,684.60 | 42,052,560.40 |
39,136,430.2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
42,584,684.60 | 42,052,560.40 |
39,136,430.21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
— | — |
— |
| 八、每股收益: |
1-2-50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69 | 0.467 |
0.43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69 | 0.467 |
0.435 |
1-2-51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2,582,892.60 | 240,853,130.96 |
213,454,080.4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91,415.07 | 1,577,258.39 |
676,612.3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60,542.55 | 4,988,014.46 |
2,797,520.2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5,234,850.22 | 247,418,403.81 |
216,928,212.9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4,089,779.55 | 158,459,560.80 |
136,762,423.7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434,418.85 | 28,435,598.50 |
22,680,499.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028,072.17 | 13,227,768.07 |
12,063,057.9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43,218.46 | 6,809,265.76 |
6,237,283.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8,395,489.03 | 206,932,193.13 |
177,743,264.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839,361.19 | 40,486,210.68 |
39,184,948.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0,200,000.00 | 258,000,000.00 |
14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590,891.45 | 2,797,590.43 |
905,226.1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00.00 | 1,36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1,792,491.45 | 260,798,950.43 |
142,905,226.1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
7,135,195.21 | 17,051,836.35 |
15,942,020.0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6,096,161.00 | 258,000,000.00 |
142,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231,356.21 | 275,051,836.35 |
157,942,020.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38,864.76 | -14,252,885.92 |
-15,036,793.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
9,000,000.00 | 6,930,000.00 |
6,3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5,000.00 | 757,968.79 |
1,377,810.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25,000.00 | 7,687,968.79 |
7,677,810.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5,000.00 | -7,687,968.79 |
-7,677,810.1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
-261,474.20 | 46,149.74 |
-1,187,798.5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85,977.77 | 18,591,505.71 |
15,282,546.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2,926,679.57 | 124,335,173.86 |
109,052,627.61 |
1-2-52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8,440,701.80 | 142,926,679.57 |
124,335,173.86 |
1-2-53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1 、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 非经常性损益 | 195.50 | 471.88 |
166.01 |
290.23 |
| 净利润 | 4,220.76 | 4,205.26 |
3,913.64 |
3,454.90 |
| 占净利润比例 | 4.63% | 11.22% |
4.24% |
8.40% |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24%、11.22%和 4.63%。公司利润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不存在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严重依赖,非 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盈利能力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的非经常 性损益主要来自于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货币资金投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获得的收 益和政府补助。2014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比升高,主要是由于2014年公司通 过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增加189.24万元。此外2014年公司收到政府补助 279.15万元。2015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比下降。
2 、政府补助及其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
(1)政府补助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2 年度 |
| 政府补助影响金额 | 146.08 | 279.15 |
114.55 |
5.99 |
| 净利润 | 4,220.76 | 4,205.26 |
3,913.64 |
3,454.90 |
| 政府补助占当期净利润比例 | 3.46% | 6.64% |
2.93% |
0.17% |
(2)政府补助明细
本公司最近三年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5 年 度 |
2014 年 度 |
2013 年 度 |
补贴内容 | 财政补贴文号 |
|---|---|---|---|---|---|
| 1、专利资助 | — | — | 1 | 2012年下半年度专利资 助 |
无 |
|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 |
— | — | 20 | 民营经济(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 |
苏高新发改 [2012]103号 |
1-2-5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项目 | 2015 年 度 |
2014 年 度 |
2013 年 度 |
补贴内容 | 财政补贴文号 |
|---|---|---|---|---|---|
| 3、科技奖励金 | — | — | 2.3 | 科技奖励金 | 无 |
| 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奖励 |
— | — | 8.75 | 2012年度商务转型发展 专项资金 |
苏财企字 [2013]38号 |
| 5、专项扶持资金 | 82.50 | — | 82.5 | 2013年度苏州市级工业 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吴财企{2013}78 号 |
| 6、专项扶持资金 | — | 30 | — | 2013年度江苏省工业和 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 项引导资金(第二批) |
苏财企字 [2013]99号 |
| 7、改制上市及过会奖 励 |
— | 200 | — | 上市培育奖励资金 | 苏高新管 [2011]420号 |
| 8、苏州市专精特新示 范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
— | 45.00 | — | 专项扶持资金 | 无 |
| 9、科技奖励款 | 0.90 | 1.00 | — | 科技奖励款 | 无 |
| 10、著名商标奖励款 | — | 3.00 | — | 著名商标奖励款 | 无 |
| 11、商标补贴款 | — | 0.15 | — | 商标注册补贴资金 | 无 |
| 12、2013 年苏州市名 牌产品奖励金 |
2.00 | — | — | 2013年苏州市名牌产品 奖励金 |
无 |
| 13、2013 年江苏省著 名商标奖励金 |
20.00 | — | — | 2013年江苏省著名商标 奖励金 |
无 |
| 14、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奖励金 |
2.88 | — | — |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奖励 金 |
无 |
| 15、跨境人民币结算奖 励金 |
0.50 | — | — | 跨境人民币结算奖励金 | 无 |
| 16、江苏省名牌产品奖 励金 |
18.00 | — | — | 江苏省名牌产品奖励金 | 无 |
| 1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奖励金 |
2.94 | — | — |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奖励 金 |
无 |
| 18、2014 年苏州市电 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 合试点奖 |
8.36 | — | — | 2014年苏州市电力需求 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奖 |
吴财企[2015]15 号 |
| 19、吴中区2013年度 科技创新政策性奖励 |
8.00 | — | — | 吴中区2013年度科技 创新政策性奖励 |
吴科计[2014]53 号、吴财科 [2014]65号 |
| 合计 | 146.08 | 279.15 | 114.55 |
上表所列示发行人获得的政府补助已于收到当期全部确认当期收益。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已获得财政补贴批准而未收到补贴款的情况。
(三)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1 、基本财务指标
1-2-55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 财务指标 | 2015 年12 月31 日 | 2014 年12 月31 日 | 2013 年12 月31 日 |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7.07% | 9.25% |
13.25%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3.62% | 13.83% |
16.16% |
| 流动比率 | 5.35 | 5.13 |
4.38 |
| 速动比率 | 4.18 | 4.21 |
3.54 |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5% | 0.07% |
0.10% |
| 每股净资产(元)(归属于母 公司) |
3.31 | 2.94 |
2.55 |
| 财务指标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5.54 | 7.57 |
11.76 |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3.47 | 4.04 |
3.87 |
| 固定资产周转率(次/年) | 3.17 | 3.21 |
3.41 |
|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 0.70 | 0.74 |
0.80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5,661.64 | 5,429.49 |
5,019.61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0.19 | 0.45 |
0.44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05 | 0.21 |
0.17 |
2 、净资产收益率
| 2、净资产收益率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5.12% | 17.01% |
18.38% |
|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4.44% | 15.10% |
17.60% |
3 、每股收益
| 3、每股收益 | ||||||
|---|---|---|---|---|---|---|
| 单位:元 | ||||||
| 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2013 年度 |
|
| 按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0.469 | 0.467 |
0.435 |
0.469 |
0.467 |
0.435 |
|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0.447 | 0.415 |
0.416 |
0.447 |
0.415 |
0.416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对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盈利能力、现金流量、资本性支出以及盈利前景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1 、财务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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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相对稳定,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保持在70%以 上,流动资产比例较高反映了公司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和较强的变现能力。随着公 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资产总额稳步增长,主要为公司持续盈利积累:2013年、2014 年和2015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913.64万元、4,205.26 万元和4,220.76万元,持续的盈利和良好的经营状况使本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均为流动负债,负债结构未发生明显变化,公司负债结 构、流动负债总额与公司业务规模、业务特点相匹配。
2 、现金流量状况分析
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营业总收入的变动趋势一致,呈现稳步增 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营业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7.68%、114.99%和103.72%, 说明公司销售获取现金的能力很强。近三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00.12%、96.28%和39.90%,说明发行人净利润主要为经营 活动现金盈利形成,公司的收益质量较好。2013年和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良好。
2015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的比例为 39.90%,这主 要是由于:一方面,2015 年,公司对于合作时间较长、信誉良好的少量老客户 适当调增了原有信用额度,使得公司的应收账款有所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入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子公司吴中恒久第九、十生产线在 2014 年年底 及 2015 年初陆续建成投产,并在本期产能进一步释放,第七、八生产线在 2015 年下半年改造完成所致。伴随着产量与销量的大幅增加,公司的存货规模有所增 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有所上升。上述双重影响使得 2015 年,公司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利润的比例较低,但是公司营业收入仍有所提高, 货币资金余额保持在 1.4 亿元左右的水平,资产负债率较低,因此经营情况和现 金流情况均保持在良好水平,不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短期下降而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几乎全部来源于激光有机光导鼓的销售,其他业务 收入为零星非OPC类打印耗材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随主营业务收入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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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而保持稳步增长。
201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2年增加3,457.81万元,增幅为20.84%, 主要是公司销售市场开发有效,销量较2012年增加863.85万支,增幅为46.86%, 故在产品平均售价有所下降的情况下主营业务收入仍保持了增长。
201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3年增加1,287.53万元,增幅为6.42%,主 要是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销量较2013年增加977.35万支,增幅为36.10%,但 是由于行业内竞争加剧,公司产品的平均售价降幅较大,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 增幅较2013年度减小。
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4年增加1,170.64万元,增幅为5.49%,主要 是公司第九、十生产线在2014年年底及2015年初陆续建成投产,第七、八生产线 在2015年下半年改造完成,产能增加使得产品销量也较上年同期增加858.98万 支,增幅为23.31%,故在产品平均售价有所下降的情况下主营业务收入仍保持了 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贡献2013年主要来自常规型产品,2014年和 2015年主要来自高端型产品。常规型产品的毛利先降后升,毛利贡献比逐年下降; 高端型产品的毛利及毛利贡献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4年和2015年,公司主要产品销量和营业收入均逐年上升,并且公司通过 加强成本控制促使平均单位成本下降,但受到宏观经济低迷和行业内竞争加剧的 影响,产品的平均售价呈逐年下降趋势,故因销量的增加幅度与价格下降幅度的 共同影响导致毛利先升后降。其中高端型产品由于技术附加值较高,具有较强的 竞争优势,毛利持续有所增加,毛利贡献占比也逐年提高。
(五)股利分配政策
1 、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的分配情况如下:
(1)2013 年 4 月,分配股利 630 万元
2013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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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按照 2012 年末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7 元(含税),共 派发现金股利 630 万元。
(2)2014 年 3 月,分配股利 693 万元
2014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 案:按照 2013 年末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77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 693 万元。
(3)2015 年 3 月,分配股利 9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 方案:按照 2014 年末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 900 万元。上述现金分红已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完成,应交个人 所得税也已经足额缴纳。
(4)2016 年 2 月,分配股利 900 万元
2016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 方案:按照 2015 年末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1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股利 900 万元。
2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请参见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一、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吴中恒久、恒久欧洲和恒久国际 3 家全资子公司。
1 、吴中恒久
吴中恒久的基本情况如下:
| 名 称 | 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9年1月20日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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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收资本 | 5,000万元 |
|---|---|
| 注册地 |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号 |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余荣清 |
| 经营范围 | 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器件与组件、计算机及其周 边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 320506000155206 |
根据 2015 年吴中恒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5 年 12 月 31 日,吴中恒久的 总资产为 8,701.55 万元,净资产为 6,010.29 万元。2015 年年度,吴中恒久的净 利润为 544.58 万元。
2、恒久欧洲
2015 年 4 月,发行人取得江苏省商务厅授予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 投资证第 N3200201500273 号),允许发行人至英国设立境外设立子公司。子公 司中文名称为恒久科技(欧洲)有限公司,英文名为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EU LIMITED,投资额 500 万美元。2015 年 4 月,该子公司在 英国设立。
根据 2015 年恒久欧洲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5 年 12 月 31 日,恒久欧洲的 总资产为 99.98 万美元,净资产为 99.98 万美元。2015 年年度,恒久欧洲的净利 润为-234.08 美元。
3 、恒久国际
2015年7月,恒久欧洲在英国登记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恒久国际,注册资本 78.47万美元。根据2015年恒久国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5年12月31日,恒久 国际的总资产为28万美元,净资产为27.12万美元。2015年年度,恒久国际的净 利润为-2.88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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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 金(万元) |
|---|---|---|---|
| 1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 | 19,700.00 | 14,992.10 |
| 2 |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5,300.00 | 4,083.02 |
| 合计 | 25,000.00 | 19,075.12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 垫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酌情置换前期垫付款项。如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 金或银行贷款自筹解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出于实际建设需要已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对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建设进行先期垫付。
二、投资项目的前景分析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与突破,使得打印机、复印机的信息处理 能力大大提高,尤其是彩色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和数码印刷的应用领域得到了极 大的拓展。在激光打(复)印方面,由于串级式(Tandem 模式)技术的进步和 广泛应用,让彩色激光打印、复印与黑白打印、复印同速已成为现实,在办公领 域的应用快速增加;同时,随着个人电脑、数码相机等电子产品在家庭中的普遍 应用,家庭用户对于文档打印、复印、照片打印及扫描和传真的需求不断增加, 越来越多的激光打(复)印设备开始进入家庭,使家庭逐步成为继办公之后又一 大打(复)印消费市场。在数码印刷方面,随着数码印刷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应用 的日益广泛,人们对印刷品快速化、个性化、多样性的需求不断增加,带动数码 印刷行业迅速发展。据《数码印刷》(2012 年 5 月刊)披露的数据,目前数码印 刷已占据了全球印刷市场总量的 5%~10%,而且还在不断快速扩张,尤其是在 亚太地区,数码印刷市场的增速几乎是传统印刷市场的 5 倍,越来越多数码印刷 设备正在接替传统印刷不断丧失的市场份额,英国 Pira 公司发布的《2017 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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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印刷设备市场预测》显示,数码印刷设备将成为印刷设备供应市场上最重要的 一个分支,其市场份额将从 2007 年的 14.2%增长到 2017 年的 32.5%。
总体来说,未来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及数码印刷设备的市场需求量及保有量 的不断增长必然会带动相应耗材需求的快速增加,从而为激光 OPC 鼓行业带来 广阔的市场空间。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和“有机光电工程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的实施对于公司进一步巩固在激光 OPC 鼓生 产制造领域的行业地位,提升自身综合竞争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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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的其它各 项资料外,还应特别认真考虑本章以下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 间接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产生不利影响。 以下排序遵循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 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激光有机光导鼓,近年来产品平均价格逐渐降低。2013 年、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产品的平均售价分别为 7.41 元、5.79 元和 4.95 元,降 幅分别为 17.67%、21.86%和 14.51%。近年来,公司通过运用自有技术对主要生 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工艺革新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产品成本,使公司 报告期内的平均毛利率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平,但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下 游主要产品各种打印机、复印机整体价格的不断下跌,公司产品的价格可能继续 下降。虽然公司拟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大研发力度开发新产品等措施避免产品 价格大幅下滑,但如果产品价格进一步下降,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和盈利水平 降低的风险。
(二)产品单一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主要生产激光有机光导鼓系列产品,销售金额占本公司营业收入 的 99%以上。这种高度集中的产品结构一方面说明本公司主营业务十分突出,但 同时也使本公司面临产品单一引致的潜在风险,一旦产品的市场发生不利于公司 的变化,如激光有机光导鼓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的波动甚至大幅下降,将会对本 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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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风险
1 、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由于激光有机光导鼓的生产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且国内外能够运用自有技术 生产该产品的企业较少,发行人作为全球能够掌握该行业一整套核心技术并拥有 专用设备系统集成能力的少数几家企业之一,核心技术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 础和关键。公司已通过专利、专有技术等方式避免核心技术的泄密,并与员工签 订了《保密协议》,但仍存在由于核心技术保护不力而对公司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的风险。
2 、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本公司所拥有的核心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是由本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消 化吸收国内外有机光导鼓行业技术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经过长期不断的试验探索 和生产实践获得的,主要表现为光电功能材料筛选、镀膜配方与配制技术、整套 的生产制造工艺技术及相关高度自动化生产线设计、制造与装备集成技术等。这 些技术由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先生为首的少数核心技术人员掌握,因此,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一旦流失,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 、技术被超越的风险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余荣清先生为首的核心技术团队在经过多年的潜心研究 和大量试验后,才掌握了产业化生产激光有机光导鼓技术及专用关键设备的系统 集成技术,经过十余年来持续不断的改进,这一技术已臻于成熟并成为公司实现 快速发展的基础。随着打印、复印技术水平以及客户对产品技术性能要求的不断 提高,如果公司在短期内无法对新技术、新需求作出快速反应,或者国内其他企 业在技术研究上取得重大突破,超越本公司,则可能致使本公司不再拥有技术优 势,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1 、知识产权被他方侵权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激光OPC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研发和生产过程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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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光、电、系统集成、先进工艺技术与控制等多个高新技术领域,属于高 度集成与高科技含量的先进制造产业。本公司经过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实践积 累,掌握着一大批核心专有技术,并拥有18项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4项,外观 设计专利14项)和2项商标权,该等知识产权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正发挥着越来越 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在我国现阶段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 律法规尚不完善的背景下,竞争对手通过专利侵权、窃取专有技术等手段开展不 正当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但仍 然无法避免知识产权被竞争对手或第三方侵害的风险,从而可能对公司的正常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 、遭受他方知识产权侵权求偿或诉讼风险
激光OPC鼓行业属于高度集成与高科技含量的先进制造产业,知识产权在行 业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行业内的企业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亦 越来越大,向侵权者提起侵权求偿或诉讼已经成为相关企业保护自身权益及打击 竞争对手的重要手段。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及产品种类的不断扩张,遭受他方知 识产权侵权求偿或诉讼的风险日益增加,竞争对手或第三方可能就本公司业务有 关的技术、专利、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提出侵权或诉讼,尤其是在公司产品开始 向跨国公司所占据的欧美等西方市场输出时,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会进一步 加大。虽然公司一直注重自身知识产权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但仍然无法完全 规避遭受他方知识产权侵权求偿或诉讼的风险,届时无论相关求偿、诉讼是否有 效或获得裁决部门支持,本公司都可能因抗辩或应诉而发生法律费用。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逐年略有下降,公司单位营业成本也逐年下 降。未来,若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由于铝价的波动或者供应商的原因等有所波 动,则对公司营业成本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率水平。
(六)行业风险
1 、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的下游行业主要为打印机、复印机整机制造,通用鼓粉盒制造以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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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维修业。公司的生产规模和产品规格主要依赖于下游行业客户的市场需求, 因此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兴衰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如果下游行 业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因素影响出现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润 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2 、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产品激光有机光导鼓的市场主要分为原装配套市场和售后配件通用耗 材市场两部分。在原装配套市场,目前仍由少数国外厂商垄断;而在售后配件通 用耗材市场,随着国内民族品牌厂商实力的不断提高和新的生产厂家陆续进入, 导致行业内生产厂家的竞争日益激烈。行业竞争加剧可能会导致公司产品价格进 一步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
(七)财务风险
1 、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的存货分别为 3,722.09 万元、3,890.45 万元和 5,494.36 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13.61%、12.67%和 15.92%。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产能产量迅速扩大, 在销量上升的同时需要维持合理的库存水平。
存货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生产安排和存货管理提出了较高要求,如果公司存货 管理水平下降,则会降低公司资金运用效率或生产效率,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 负面影响。若公司的存货消化速度放缓,则会造成公司一定程度的产品积压,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此外,若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公司则可能面临发生存 货跌价损失的风险。
2 、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08 年 10 月 21 日,恒久有限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三年,2008 年开始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4 年 9 月,苏州 恒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重新认定并取得了换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 效期三年,继续享受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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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优惠税率所减免的所得税分别为 357.23 万元、367.42 万元和 364.67 万元。如 果未来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在未来未能通过资质复审,则会对公司的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3 、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出口产品执行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 通知》(财税[2009]88 号)的规定:从 2009 年 6 月 1 日起,将部分光学元件产品 的退税率由 14%提高到 15%。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 15%。
若出口退税政策发生向下调整,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4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5.12%。若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则公司资产规模和净资产值均将有大幅增长。由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项目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 在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5 、汇率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同时有部分产品销往国外。2013 年、 2014 年和 2015 年,公司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16%、20.15%和 23.65%,结算货币主要包括美元及欧元。由于公司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未来产品 直接出口的比例可能还将继续上升,因此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 的影响。
6 、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平均工资逐年提高。如公司所在的苏州等经 济较发达城市,这种趋势尤为明显。另外,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和老龄化趋势对我 国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将逐渐突出,进一步带来工资上涨的压力。随着社 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公司面临人力成本上升从而导致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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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 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带来重大积极影响,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设 计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虽然本公司已为本项目储备了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技 术,对项目选址、设备选型、技术方案、原材料供应及工程实施等进行了缜密的 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并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了详尽的市场调查,但是项目的可行性 分析是基于当前国内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产品价格、原料供应和工艺技 术水平等因素作出的。由于技术水平和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项目的建设必须把 握时效性,如果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 生,或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实施,将会给项目预期 效益的实现带来较大影响。
2 、市场开拓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计划新建4条激光OPC 鼓自动化生产线,合计年生产能力为2,400万支,该项目的实施将使本公司生产 能力有大幅增长。尽管公司已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和措施,但新增产能 能否及时消化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3 、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和“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 心建设项目”,其中大部分投资于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根据项目投资概算和 公司现行会计政策,上述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每年新增折旧约1,000万元。如果未 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本公司存 在因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4 、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 务规模都将出现较大程度的提升,因而在研究开发、公司运营、市场开拓、资源 整合、内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层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的管理层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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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完善原 有的运营管理体系和经营模式,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业绩水平和发展速 度。
(九)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余荣清是本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本公司52.70%的股 权,并通过恒久荣盛间接控制本公司6.53%的股权,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的股权比例达到59.23%。此外,余荣清的配偶兰山英直接持有公司9.72%的股权, 余荣清的兄弟余仲清持有公司1.46%的股权,余荣清姐姐的配偶孙忠良持有公司 0.91%的股权。按照本次发行3,000万股新股计算,本次发行后,余荣清本人直接 和间接控制公司股权的比例合计降至44.41%,其亲属合计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降 至9.06%,余荣清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尽管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公司章程》对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行为进行了相关的约束,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相 关制度,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不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决 策和行为,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人事任免、 经营决策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从而存在对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 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 1 份、采购合同 5 份、建筑施工合同 3 份、保荐协议 1 份、承销协议 1 份。
(二)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 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没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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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均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 名称 | 名称 | 住所 | 电话 | 传真 | 经办人/ 联系人 |
|---|---|---|---|---|---|
| 发行人: |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38号 | 0512-82278868 | 0512-82278868 | 陈小华 |
|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
010-66568888 | 010- 66568390 | 郭玉良 张 悦 |
| 发行人律师: | 北京囯枫律师事务 所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 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
010-66090088 | 010-66090016 | 姜瑞明 胡 琪 |
| 会计师事务 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 号4楼 |
021-63391166 | 021-63392558 | 赵焕琪 葛皓宇 |
| 股票登记机 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广场22-28楼 |
0755-21899999 | 0755-21899000 | - |
| 收款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 分行营业部 |
- | - | - | - |
| 申请上市 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 |
0755-88668888 | - |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关键时间点
|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 2016年8月1日 |
|---|---|
| 询价推介时间: | 2016年7月27日、2016年7月28日 |
|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 2016年8月1日 |
| 申购和缴款日期: | 2016年8月2日、2016年8月4日 |
| 股票上市日期: | 待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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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
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2、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5、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
6、公司章程(草案);
-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查阅
1 、查阅地点一
发行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华
联系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火炬路 38 号 联系电话:0512-8227 8868
查阅时间:本次发行期间的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00
2 、查阅地点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联系人:张悦
联系电话:010-6656 8334
查阅时间:本次发行期间的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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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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