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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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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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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独立董事 方世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在保持身份 与履职的独立性的前提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 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方世南:男,195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先后在江苏师院先后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现任苏州大 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并兼任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本人还担任苏州基层党建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学 学会常务理事、苏州专家咨询团团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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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各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 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出现。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 出席了3 次会议,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力求对全体股 东负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在2023 年3 月0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补选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23 年4 月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 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关于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2022 年度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董 事2023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方案》、福 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23 年8 月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募集 资金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 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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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内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对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并 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切实履行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 内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及工作表现,同时筛选管理型、综合型人员,为优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成, 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3、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 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对公司的 发展战略、产品的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见解,发挥专业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知识水 平,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勤勉尽责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及其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本人听取管理层对于生产经营状况、内部制度 的建设与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同时,本人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事前进行认真 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问询,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 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定期报告、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及时进行了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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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诚信经营,真实、准 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3、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营业务、资本市场 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法律规章,不断强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与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相关定期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 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 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3 年3 月0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的任 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上述人员的任职条件、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的要求。
(四)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公司于2023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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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于2023 年10 月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业务发展等情况, 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同意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上述公司续聘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已经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3 年 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按规定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 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深 入学习,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 建议,促进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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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方世南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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