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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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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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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晓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9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19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 委托他人出席情况,对各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 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况出现。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 席了全部会议,并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8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情况, 对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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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始终保持身份与履职的独立性,在 2019 年度对以下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发表保留、反 对或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并对日常关联交易、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序号 意见类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1 2019年3月1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1、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2019年4月2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4、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6、关于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7、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8、关于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9年7月31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9年8月2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1、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2019年9月2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2019年10月28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1、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2019年12月2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各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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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解与调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讨论,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有效地发挥。本人 也时刻关注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以及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以及时对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监督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在 2019 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 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持续关注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 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渠道获得公司有关 信息。

2、在监督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审 议议案,在会前均会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并积极了解或是问询相关决策所需 的信息,独立、客观及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以及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19 年 度履职情况如下:

2019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公司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会计政策变 更、关联交易、修改内部审计制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在 2019 年年报编制与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与财务负责人 对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同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见面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计划与工 作进展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就审计初审意见进行交流,确保审计 工作能如期高质量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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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 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进行了考察、提名公司 财务负责人候选人、提名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切实履行提名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对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自律规则的学习,认真研究上市公司违规警示案例,参加江苏证监局举办的培训 会议,更深入地学习与理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方面的 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水平,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事项

  • 1、2019 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2019 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 3、2019 年任职期间,未有提议解聘或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 4、2019 年任职期间,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八、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0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 规范运作方面履行必要的核查与监督,并提供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职能,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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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晓珍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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