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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2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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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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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8 证券简称:恒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 月26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 年4 月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要 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要求 编制企业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 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他 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4、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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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19〕6 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5、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 年8 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会 〔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应结合财会〔2019〕6 号附件1 和 附件2 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 “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 “债 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项目等。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 列。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等。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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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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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