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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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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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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殊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普通合伙[)]
苏 亚 核〔2025〕38 号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管 理层编制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 年 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 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恒久光电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了包括检查、询问、重新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恒久科技管理层编制《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闽保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 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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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差异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久科技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恒久科技2024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长俄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星宝
中国 南京市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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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各位董事: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 2日分别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前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闽保信息”)实际控制人林章威先生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及《股权收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公司以现金139,664,517.25元收购林章威所持有的闽保信息22,897,000股股 份(占闽保信息总股本的71.26%)。2019年12月31日,林章威持有的闽保信息的 22,897,000股份已全部过户至公司;2020年3月31日,林章威按照《股权收购协议》及 《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完成3,000万元恒久科技股票的购买;2020年4月 13日,公司已将全部交易价款139,664,517.25元汇至林章威账户。
一、 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林章威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林章威承诺:2019 年实际净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1,500 万元(净利润为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2019 年至2020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700 万 元;2019 年至2021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560 万元;2019 年至2022 年累计实 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278 万元;2019 年至2023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4728 万元;2019 年至2024 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9808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业 绩”)。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情况,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年份 | 当年承诺业绩 | 业绩累计承诺额 |
|---|---|---|
| 2019 | 1500 | 1500 |
| 2020 | 2200 | 3700 |
| 2021 | 2860 | 6560 |
| 2022 | 3718 | 10278 |
| 2023 | 4450 | 14728 |
| 2024 | 5080 | 19808 |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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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审计的2019年至2024年闽保信息财务报表,闽保信息2024年度业绩承诺净利 润实现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年份 | 当年业绩承诺 | 当年完成情况 | 业绩承诺完成率 | 业绩承诺累计完成率 |
| 2019 | 1,500 | -270.04 | -18.00% | -18.00% |
| 2020 | 2,200 | -358.86 | -16.31% | -17.00% |
| 2021 | 2,860 | -2,355.43 | -82.36% | -45.49% |
| 2022 | 3,718 | -1,899.44 | -51.09% | -47.52% |
| 2023 | 4,450 | -659.95 | -14.83% | -37.64% |
| 2024 | 5,080 | 523.13 | 10.30% | -25.35% |
标的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 523.13 万元人民币,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截至2024年
12月31日标的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为人民币-5,020.59万元,累计完成率为 -25.35% 。
三、业绩补偿的要求
1 、业绩补偿要求
根据公司与林章威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之1.3.2条:“补偿安排:
1.3.2.1业绩承诺补偿安排
(1)如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内经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未 达到本协议第1.3.1条所述的乙方承诺净利润,乙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补 偿金额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该承诺期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价格×(该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该业绩承诺 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2019至2024年承诺净利润总和19,808万元-截至该承诺期的累 积已补偿金额。
(3)甲方于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业绩承诺期内年度审计报告之 日起10日内,确认并通知乙方是否需要进行业绩补偿以及需要补偿的金额。乙方应当在 接受甲方的通知后10日内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闽保信息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及《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意见》,闽保信息2024年的净利润为 523.13 万元,根据《股权 收购协议》的约定,闽保信息2024年度未实现承诺净利润,林章威承诺业绩未予完成。 公司董事会将于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林章威发函要求对未完成承诺业绩及承诺业绩 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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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补偿的金额与措施
根据2019年公司与林章威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林章威2024年度累计业 绩补偿的金额17,506.43万元。
公司于2023年1月对林章威持有闽保信息的292.648万股份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如在 承诺期内没有兑现业绩,将在2024年承诺期完成时处置该股份。
同时,公司积极推动闽保信息重大项目实施和业务发展,公司已派驻人员整顿闽保 信息内部管理及业务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将对闽保信息的业务以及能力进行综合 评估,从发展的角度进行业务重构及组织架构的调整,实现业务聚焦度提升、资源利用 效率优化、技术转化能力增强及管理体系完善。
敦促林章威对未完成的承诺业绩进行补偿,由于林章威没有履行相关业绩承诺和补 偿义务,后续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保障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现提请各位董事审议。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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