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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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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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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重大经 营活动、财务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 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 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促进了公司的稳健发展,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提案、出席、 议事及表决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作出的决议 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会议日期 | 会议议案 |
|---|---|---|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 年3 月07 日 |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 年4 月27 日 | 1、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5、关于《募集资金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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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9、关于《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关于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2、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4、《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 年8 月24 日 | 1、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 年10 月26 日 | 1、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上述会议的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保护中小 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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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与决议事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 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 整,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会计 准则进行财务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 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公司 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但是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 理活动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公司内控制度内部控制执行存在不足,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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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 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 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 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七)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
(八)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 内 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实际运作中未违反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能 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 会职责,依法行使监事会各项职权,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审核定期报告;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 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 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 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 水平,保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4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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