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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54811_rns_2024-04-26_cf9643bb-afaf-493f-9e79-9d635569234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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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亚鉴〔2024〕28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 邮 编:210019
  • 传 真:025-83235046
  • 电 话:025-83235002
  • 网 址:www.syjc.com
  •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鉴〔2024〕28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股份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 告)进行了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 〔2023〕1145 号)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是恒久股 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并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询问、重新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恒久股份公司董事会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 〔2023〕1145 号)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和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久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恒久股份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上海券交易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2024 年 4 月 25 日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久科技"或"公司")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9 号"《关于核准苏州恒 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溢价发行, 发行价格为每股 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600,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7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00.00 元。

2016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957,187.00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574.51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484,418.96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206,136.99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5,432,094.44 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133,000,000.00 元,7 天通知 定存余额 16,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 6,431,594.44 元, 理财产品银行专户余额为 500.00 元)。

2017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 29,997,570.00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18,900.00 元,扣 除手续费支出 2,791.9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351,785.13 元,加上理财 产品收益 4,212,231.88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129,976,849.55 元(其中:7 天通知定存余额 26,427,764.46 元,结构性 存款余额 98,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 5,549,085.09 元)。

2018 年度,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激光有机光导鼓扩 建项目结项,并自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 节余募集资金 67,040,321.01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使用实施募投项 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募 集资金账户支付项目尾款 9,055,285.71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1,584.50 元,加上 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176,943.41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1,801,938.47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5,858,540.21 元(其中: 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1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 44,940,000.00 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918,540.21 元)。

2019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 款 5,383,291.27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33,220.00 元, 扣除手续费支出 932.5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588,732.56 元,加上理财 产品收益 1,197,246.61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52,227,075.61 元(其中: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 50,940,000.00 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1,287,075.61 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 款 3,037,212.47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75,465.00 元, 扣除手续费支出 2,165.49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353,154.36 元,加上理 财产品收益 425,885.38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余额为 49,891,272.39 元。

2021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工程尾

2

款 0.00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13,173,276.00 元,扣除 手续费支出 30.0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479,084.96 元,加上理财产品 收益 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3,171,571.83 元。

2022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5,159,025.72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0.0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191,758.18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为 28,204,304.29 元。

2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有机光 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3,315,797.05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0.00 元,加上 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257,550.51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5,146,057.7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余额 23,360,000.00 元, 募 集 资 金 银 行 专 项 账 户 余 额 为 1,786,057.75 元 , 合 计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25,146,057.7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订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 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会同保荐 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及吴中恒久会同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

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1 月 12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激光 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的苏 州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予以注销,该项目的吴中恒久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支付项目尾款。2018 年 5 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办理完注销手续。2018 年 7 月,苏州恒久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资金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完毕账户注销手续。 苏州恒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情见 2018 年 6 月 2 日、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 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关于注销部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吴中恒久募集资金专户 (工行:1102180319000156990)的余额转入吴中恒久自有资金账户,并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吴中恒久、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存放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1102021119000800184 已销户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102180319000156990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 已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75050122000184988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 910,585.17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75050122000192881 设项目 875,472.58
合计 1,786,057.75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资金存 款余额如下:

序号 合作方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元) 起止日期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支行
7天通知定期存
定期存款 15,000,000.00 随时解出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支行
7天通知定期存
定期存款 8,360,000.00 随时解出
合计 23,36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 因及其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有机光电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吴中恒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 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 需求,公司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建筑面积亦由 5,000 平方米增加至约 7,500 平方米,但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 仍为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89 号厂区内。因项目建设方案调 整,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0)。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59.2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截止 2016 年 8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 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047 号《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 2016 年度完成置换。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激光 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同 意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 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影响, 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 准),该议案已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公 司在 2018 年度自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在苏州恒久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及理 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 67,040,321.01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完成 账户注销手续。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在吴中恒久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将 继续用于支付工程尾款。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最高循 环滚动使用额度内,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款 25,146,057.75 元,其中:定期存 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款 23,360,000.00 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款 1,786,057.75 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陆续 投入并统筹规划。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的情况。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 年度)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年度
2023
编制单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069.9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331.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
10,520.6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投入金额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 14,992.10 8,669.09 0.00 8,343.05 96.24 %
15

12

2017
-325.76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项目
4,083.02 4,083.02 331.58 2,177.57 53.33%
31

12

2023
0.0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9,075.12 12,752.11 331.58 10,520.62 -325.76
1、公司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所建设的四条生产线于
价格上涨是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
28

8

2、2018

2017
12 对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同时将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
月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
年度因市场竞争加剧,销售单价较预测时有所下降,且材料人工等
30

6

2020
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
和投向。主要原因:该项目原拟在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89 号的厂区内的编号为"吴国用(2010)第 06100228 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 1")实施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工作。2016
2"的地址仍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89 号,与"地块 年,吴中恒久新取得编号为"苏(2016)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1"为相邻地块。该两地块为吴中恒久现所拥有的全部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吴中恒久需将上
6054576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地块 2"),该"地
述两块土地证件合二为一后方能申请建设项目。2018 6
于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需求,公司重新进行了建设方案的规划,项目实
月,吴中恒久就上述两地块合并后取得编号为"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6056654 号"不动产权证书。鉴
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
6

2020
日。
30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8

3、公司与设计机构制定新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并根据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的批复意见进行方案的进一步调整与完善。 同时,积极做好设计合同和勘探合同的政府备案及现场勘探等准备工作。2020 年 4 月,公司才陆续收到吴中区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审查合格书》和苏州

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好施工单位,并办理完毕施工许可证。后续,公司将进行"有机光电工程技
术中心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装修以及相关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等相关工作。公司在执行新的建设方案时受多种因素影响,尤其是土地合并后相关建设项目设计意见
书和规划方案等手续都要重新申报,再加上外部环境的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
29

6

2020

12

202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
日。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23

8

4、2022
日。
31

12

2022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资金
07

3

5、2023
日。
31

12

2023
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
日。
31

12

2024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至
25

4

6、202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
28

8

2018
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吴中恒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需求,公司
平方米,但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吴中恒久位于
7,500
平方米增加至约
5,000
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建筑面积亦由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具
30

6

2020
号厂区内。因项目建设方案调整,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
89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变更情况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
30

8

2018
体内容详见
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20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
28

8

2018
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吴中恒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需求,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平方米,但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吴中恒久位于
7,500
平方米增加至约
5,000
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建筑面积亦由
调整情况 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
30

6

2020
号厂区内。因项目建设方案调整,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
89
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
30

8

2018
具体内容详见
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202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万元置
2,959.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

9
2016 年

9

及置换情况 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
2016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号《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8
31
116047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已于
年度完成置换。
2016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情况
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七天通知存款),收到存款利息收入
元。
2023
257,550.51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2017
12
20
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激光有机
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该议案已经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公司自激光有机光导鼓扩
2018
建项目在苏州恒久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
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完成账户注销手续。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在
67,040,321.01
吴中恒久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工程尾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最高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内,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
截止
2023

12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5,146,057.75
元,其中:定期存款余额
23,360,000.00
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1,786,057.75
元。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陆续投入并统筹规划。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0012220
证书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 准予执行法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凭证。
2,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mathfrak{S}^{'}$
转让。
出信、
应当向财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
4.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腹腔!
发证机关:
$\Box$

₩,
$\frac{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Districts on the second control of the second control of the second control of the second control 公计师事务所 大业工作
《特殊
苏亚金城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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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从才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A座14-
16层
特殊普通合伙 32000026 苏财会[2013]46号 2013年11月08日 u por një për që për një për për për për për për për për për pë
燕:
首席合伙人: 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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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编号: 批准执业文号: 批准执业日期:

r. SURVEY OF CERTIFIED ę٣ 安生房会计师中 H 2
Full name 徐长侠 Full name 徐长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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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t 作 # 4 fit 1981-04-21

I fit # fit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R 份证号码 320382198104215436

dentity card No. 320382198104215436 年度检验登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mathcal{C}(\mathcal{A})$ , and $\mathcal{C}(\mathcal{A})$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frac{1}{n} \sum_{i=1}^{n$ E DESCRIPTION $\frac{18.8 \text{ H} \cdot \text{H} \cdot \frac{24}{3}}{\text{No of Centificance}}$ 320000260098 $\begin{array}{ccccccccc}\n\hline\n\text{SBS}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M.} & \text$ Ξ 年
$y$ $\mathop{/!!!!!!G}}\limits_{\mathop{/!!!!!!/!!!!!!!!!!!!!!!!!!!!!!!!!!!!!!\$ $\begin{array}{c} H \ d \end{array}$ $\mathbb{R}^n$ a. g 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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