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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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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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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河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 “ ” “ ” 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久科技 、 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 2018 年恒久科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9 号”《关于核准苏州恒 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溢价发 行,发行价格为每股 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600,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7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的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00.00 元。
2016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957,187.00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574.51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484,418.96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206,136.9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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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55,432,094.44 元(其中: 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133,000,000.00 元,7 天通知定存余额 16,000,000.00 元,公 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 6,431,594.44 元,理财产品银行专户余额为 500.00 元)。
2017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 29,997,570.00 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18,900.00 元,扣除 手续费支出 2,791.90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351,785.13 元,加上理财产品 收益 4,212,231.88 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 129,976,849.55 元(其中:7 天通知定存余额 26,427,764.46 元,结构性存款余 额 98,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 5,549,085.09 元)。
2 、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8 年度,根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激光有机光导鼓扩 建项目结项,并自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 节余募集资金 67,040,321.01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使用实施募投项 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中恒久”)募 集资金账户支付项目尾款 9,055,285.71 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1,584.50 元,加上收 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176,943.41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1,801,938.47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5,858,540.21 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1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 44,940,000.00 元,募集 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918,540.21 元,合计募集资金余额 55,858,540.2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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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会同保 荐机构银河证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2016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及吴中恒久会同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分别与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1 月 12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激 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的 苏州恒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予以注销,该项目的吴中恒 久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支付项目尾款。2018 年 5 月,恒久科技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办理完注销手续。2018 年 7 月,恒久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资金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办理完毕账户注 销手续。恒久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保荐机构银河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情见 2018 年 6 月 2 日、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理财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对应募投项目 | 存放金额(元)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支行 |
1102021119000800184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 目 |
已销户 |
| 1102180319000156990 | 587,544.27 |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 75050122000184988 |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 | 19,07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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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对应募投项目 | 存放金额(元) |
|---|---|---|---|
|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 |
75050122000192881 | 建设项目 | 311,916.37 |
| 合计 | 918,540.21 |
2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和资金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 序 号 |
合作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止日期 |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 |
7天通知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1,500,000.00 | 随时解出 |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 “随心E”(定向) 2017年第3期 |
保本理财 产品 |
6,000,000.00 | 2018年11月19日 至2019年2月18 日 |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 |
工银理财保本型 “随心E”(定向) 2017年第3期 |
保本理财 产品 |
4,000,000.00 | 2018年11月19日 至2019年1月21 日 |
| 4 |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 支行 |
2018年单位结构 性存款 |
结构性存 款 |
31,090,000.00 | 2018年11月7日 至2019年2月14 日 |
| 5 |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 支行 |
7天通知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 | 3,000,000.00 | 随时解出 |
| 6 |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 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 款 |
9,350,000.00 | 2018年10月9日 至2019年1月7日 |
| 合计 | 54,940,00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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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9,069.93 | 19,069.93 | 19,069.93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905.53 | 905.53 | 905.53 | 905.53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7,502.8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 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 项目 |
否 | 14,992.10 | 8,669.09 |
905.53 |
7,501.00 |
86.53% |
2017年12月15 日 |
683.08 | 否 |
否 |
|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 心建设项目 |
否 | 4,083.02 | 4,083.02 |
0 |
1.89 |
0.05% |
2020年6月30日 | 尚未开工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075.12 | 12,752.11 | 905.53 |
7,50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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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所建设的四条生产线于 2017 年 12 月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8 年度因近几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的 销量与销售单价较预测时有所下降,是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 2、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原拟在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89 号的厂区内的编号为“吴国用(2010) 第 06100228 号”土地(以下简称“地块 1”)实施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工作。2016 年,吴中恒久新取得编号为“苏(201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6054576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以下简称“地块 2”),该“地块 2”的地址仍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89 号,与“地块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为相邻地块。该两地块为吴中恒久现所拥有的全部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政策的要求,吴中恒久需将上述两块土地证件合二为一后方 (分具体项目) 能申请建设项目。2018 年 6 月,吴中恒久就上述两地块合并后取得编号为“苏(2018)苏州市不动产权第 6056654 号”不动产权证书。鉴 于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需求,公司重新进 行了建设方案的规划,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因此,受上述原因影响,导致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和 实施期限与预计规划存在差异。目前,“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文本已报送苏州市规划局吴中分局审核。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鉴 于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吴中恒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 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需求,公司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建筑面积亦由 5,000 平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米增加至约 7,500 平方米,但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89 号厂区内。因项目 施地点变更情况 建设方案调整,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 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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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8 年8 月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鉴 于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吴中恒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 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需求,公司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建筑面积亦由5,000 平方 米增加至约7,500平方米,但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89号厂区内。因项目 建设方案调整,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具体内容详见2018 年8月30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投项目“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于201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该募投项目结项并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662.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影响,具 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准)。2018 年度,该项目的苏州恒久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节余募集资金6,704.0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的吴中恒久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继续用于支付工程尾款。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如下: 1、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4,992.10 万元,其中包括铺底流动资金3,200 万元。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 了自有资金进行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 2、公司在募投项目立项至正式的建设期间,利用自身设备集成与改造的技术优势,对募投项目设备、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了不断的优化与 改进,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从而也减少了募投项目部分投资总额。 3、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障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和费用控制,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 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环节,有效地控制成本。 4、为使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运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部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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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 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超过董事会批准额度。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5,858,540.21元,其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0,000,000.00元,定期存款 与结构性存款余额44,94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918,540.21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 需要陆续投入并统筹规划。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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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有机光电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吴中恒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变化情况, 为了更加高效、集中地开发、利用土地,同时兼顾公司未来有机光电领域的研发 需求,公司新建研发大楼及相关配套建筑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建筑面积亦由 5,000 平方米增加至约 7,500 平方米,但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 仍为吴中恒久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官渡路 89 号厂区内。因项目建设方案调 整,项目实施时间也相应延期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次调整未改变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方案调整及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50)。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激 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同意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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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的影响, 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 准),该议案已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决议内容,本报告期,公司自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在恒久科技 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转出 67,040,321.01 元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后,完成账户注销手续。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在吴中恒久开 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工程尾款。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收益,2018 年度,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循环滚 动使用额度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 行理财产品。2018 年度,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未超过董事会批准额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5,858,540.21 元, 其中: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 10,000,000.00 元,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余额 44,940,000.00 元,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余额为 918,540.21 元。公司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需要陆续投入并统筹规划。。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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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年度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 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人员交 谈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并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 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交谈,询问了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久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银河证券对恒久科技披露的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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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
郭玉良
张 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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