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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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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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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河证券 、 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 “ ” “ ” 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恒久 、 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 2017 年苏州恒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9 号”《关于核准苏州恒久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溢价发行, 发行价格为每股 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1,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0,600,7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00.00 元。
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7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699,300.00 元,扣除2016年度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35,957,187.00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574.51 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 484,418.96 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206,136.99 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5,432,094.44元(其中: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3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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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7天通知定存余额16,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6,431,594.44 元,理财产品银行专户余额为500.00元)。
2、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新增支出 29,997,570.00元,投资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8,900.00元,扣除手 续费支出2,791.90元,加上收到的存款利息收入351,785.13元,加上理财产品收益 4,212,231.88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29,976,849.55元 综上,截止2017年12月31日, 7天通知定存余额26,427,764.46元,结构性存款余 额98,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为5,549,085.09元,合计余额 129,976,849.55元。双方金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订了《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8 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 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 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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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 储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 |
对应募投项目 | 存放金额 |
|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 |
1102021119000800184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 建项目 |
105,999.64 |
| 1102180319000156990 | 1,211,359.45 | ||
| 宁波银行苏州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75050122000184988 |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 中心建设项目 |
4,230,722.95 |
| 75050122000192881 | 1,003.05 | ||
| 合 计 | 5,549,085.09 |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资 金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 序号 | 合作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苏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支行(募集资金 专用结算户) |
7天通知定期 存款 |
定期存款 | 13,427,764.46 | 随时解出 |
| 单位结构性 存款 |
结构存款 | 63,000,000.00 | 2017年12月29日 至2018年1月29日 |
||
| 2 | 宁波银行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 |
单位结构性 存款 |
结构存款 | 35,000,000 | 2017年10月31日 至2018年1月29日 |
| 3 | 中国工商银行苏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支行 |
7天通知定期 存款 |
定期存款 | 10,000,000 | 随时解出 |
| 4 | 宁波银行苏州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 |
7天通知定期 存款 |
定期存款 | 3,000,000 | 随时解出 |
| 合 | 计 | 124,427,764.46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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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单位:万元
| 编制单位: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9,069.9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1.6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97.3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 建项目 否 14,992.10 |
8,669.09 | 2,999.76 6,595.48 76.08 2017年12月 493.90 是 否 |
| 有机光电工程技 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4,083.02 |
4,083.02 | 1.89 1.89 0.05 2018年12月 项目尚 未开工 — 否 |
| 合计 — 19,075.12 |
12,752.11 | 3,001.65 6,597.37 — — — — — |
| 公司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未按计划推进的原因:因该项目的厂房建设横跨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吴中恒久两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现按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需将该两块土地的权属证 | |
| (分具体募投项目) | 明文件合并为一个不动产权证后,方能进行项目的动工建设。公司已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 | |
| 合并事宜。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2017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
| 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施地点。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由苏州吴中恒久光电 | |
| 子科技有限公司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同时增加苏州恒久注册地址为项 | ||
| 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2 月25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
==> picture [68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 | |
|---|---|
| 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 |
| 2017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
| 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 | |
| 施地点。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吴中恒久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由苏州吴中恒久光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子科技有限公司及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同时增加苏州恒久注册地址为项 |
| 目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2 月25 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 |
|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 | |
| 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 |
| 2016年9 月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 |
|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59.2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立信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 年8 月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 |
| 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47 号《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 | |
| 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的鉴证报告》。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 | |
|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 | |
|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 | |
| 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将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6,662.99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利息收入及理财 |
| 收益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为 | |
| 准),该议案已经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2018 年度进行实施。该募投项 | |
| 目结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21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 |
|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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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 |
|---|---|
| 公司募投项目之一“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4,992.10万元(包括铺底流动资 | |
| 金3,200万元)。募集资金结余形成的原因为:(1)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使用了自 | |
| 有资金进行铺底流动资金的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总额;(2) | |
| 公司在募投项目立项至正式的建设期间,利用自身设备集成与改造的技术优势,对募投项目设 | |
| 备、生产工艺流程进行了不断的优化与改进,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从而减少了募投项 | |
| 目投资总额;(3)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障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加强项 | |
| 目精细化管理和费用控制,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 | |
| 建设环节,有效地控制成本;(4)公司为使募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公司依据相关规定 | |
| 运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部分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 |
| 公司为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收益,根据2017 年9 月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 |
|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 |
| 品的议案》,使用最高不超过12,000万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 |
|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股份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同意的意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
| 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12,442.78万元。具体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之“二、(二)”。 | |
| 2017年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详细情况可查阅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公开刊登在证 | |
|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 |
|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 |
| 募集资金使用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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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在本年度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通过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 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人员交 谈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并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 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交谈,询问了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苏州恒久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银河证券对苏州恒久披露的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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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郭玉良 张 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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