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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Goldengreen Technologies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Sep 1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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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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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截至 20168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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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情况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047号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恒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苏州恒久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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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苏州恒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州恒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苏州恒久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焕琪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葛皓宇

· 中国 上海 二 O 一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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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第 2 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 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苏州恒久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9 号”《关于核准苏州恒久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 7.7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1,3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600,700.0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699,3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全部 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 第 115714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 19,700.00 14,992.10
2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5,300.00 4,083.02
合 计 25,000.00 19,075.12

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垫付 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酌情置换前期垫付款项。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不足部分 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自筹解决。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本公司于本次发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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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第 1 页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前已实际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止,本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款项合计人民币 2,959.22 万元,

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截至2016年8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万元)
1 激光有机光导鼓扩建项目 19,700.00 14,992.10 2,959.22
2 有机光电工程技术中心建 5,300.00 4,083.02
设项目
合 计 25,000.00 19,075.12 2,959.22

四、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 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尚须经本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 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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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