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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ETRON TECHNOLOGIES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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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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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2020 年度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们在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柏龄先生:男,1954 年2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学教授、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3 年9 月至1997 年7 月任上海经 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主任;1986 年12 月至1997 年12 月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注册会计师;1997 年8 月至2000 年12 月任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00 年12 月至2012 年5 月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融资部总经理、 财务总监;2012 年5 月至2014 年3 月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15 年8 月至今任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上海交大昂立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商业大厦大东 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昌建先生:男,1965 年9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住 权。1988 年9 月至1990 年9 月任安徽师大附属中学教师兼团委书记;1990 年9 月至1997 年7 月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攻读硕士、博士;1997 年9 月至今任复 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副教授;2015 年8 月至今任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同时兼任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无锡超体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淘璞儿童(上海)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旭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超体文化传媒公司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也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 响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2020 年共召开6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李柏龄 | 6 | 6 | 0 | 0 |
| 蒋昌建 | 6 | 6 | 0 | 0 |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共召开7 次,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 姓名 | 本年应参加专业委员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李柏龄 | 7 | 7 | 0 | 0 |
| 蒋昌建 | 6 | 6 | 0 | 0 |
2020 年度,我们均按时出席董事会及下属专业委员会会议。我们对提交董 事会的方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所作决策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在2020 年共召开了1 次股东大会,于2020 年5 月8 日召开的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 姓名李柏龄 | 2020 年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1 | 0 | 0 | 1 | |
| 蒋昌建1100 | ||||
| 1 | 1 | 0 | 0 |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在2020 年度审议的重点工作,以 及其他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工作事项,作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主要情况 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0 年4 月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易德龙技术 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1,500 万元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担保。
2020 年4 月22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易德龙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1,000 万元的最高额担 保。
公司于2020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为公司境外子公司ETRON-ELB S. DE R.L. DE C.V.租赁厂房(租赁合同金额不超过3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
2020 年5 月30 日,公司与INMOBILIARIA JARDINES COLONIALES S.A. DE C.V.签订租赁合同,为ETRON-ELB S. DE R.L. DE C.V.租赁厂房提供担保总额
376,728.84 美元。
(三)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0 年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运 行状况良好,内部控制有效。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1 年我们将继续保持监 督检查,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效率,保护各股东的利益。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苏州易德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 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 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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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4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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