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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ETRON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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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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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21-044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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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1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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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289,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登公司的通知,中登公司已于2021 年4 月27 日完成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审核与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2、2021 年3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 3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随 即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3 月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 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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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2021 年3 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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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数量:1,289,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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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人数:共39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与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事项一致,未发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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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价格:11.8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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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激励对象类别 | 职务 | 授予数量 (股) |
占激励计划总 数的比例 |
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
|---|---|---|---|---|
| 顾华林 | 董事、总经理 | 134,000 | 8.38% | 0.08% |
| 蒋艳 | 董事、副总经理、董 | 119,000 | 7.44% | 0.07% |
|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 ||||
|---|---|---|---|---|
| 刘观庆 | 副总经理 | 119,000 | 7.44% | 0.07% |
| 江卫东 | 副总经理 | 75,000 | 4.69% | 0.05% |
| 中层管理人员、其他骨干员工共35人 | 842,000 | 52.63% | 0.53% | |
| 预留部分 | 311,000 | 19.44% | 0.19% | |
| 合 计 | 1,600,000 | 100.00% | 1.0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 量,累计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 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 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 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4、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 个月。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 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 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的条件时, 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本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发生 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除外)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对发生上述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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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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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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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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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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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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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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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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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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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
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条件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4%;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80%; |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后续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依据,下同。
= -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产 - 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其他后续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如有)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加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执行。回购的股份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
理。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5 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期 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 售额度,具体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书》约定为准。考核等级 对应系数具体见下表: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分 年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以下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
| 考核结果等级 | ||
|---|---|---|
| 等级 | 定义 | 标准系数 |
| A | 优秀 | 1 |
| B | 良好 | 1 |
| C | 合格 | 1 |
| D | 不合格 | 0 |
| E | 不合格 | 0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激励对 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如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照授予价格 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 年4 月13 日出具了《苏州易德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编号为:大华验字[2021]000243 号),经审验:
截至2021 年4 月12 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3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 的出资款人民币15,274,650.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289,000.00 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3,985,650.00 元,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均 以货币资金出资。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289,000.00 元,股本为 人民币161,289,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289,000 股,公司已在中登公司完
成登记手续,并于2021 年4 月28 日收到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4 月27 日。
五、授予登记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60,000,000 股增加至 161,289,000 股,控股股东直接及间接持股合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45.2488% 下降至 44.887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1,289,000 | 1,289,000 |
0.8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0,000,000 | 100.00% |
0 | 160,000,000 |
99.20% |
| 股份总数 | 160,000,000 | 100.00% |
1,289,000 | 161,289,000 |
100.00% |
七、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限制性股 票的公允价值,并将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 的实施过程中按月平均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 支。
公司已经确定2021 年3 月18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限制性股 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11.85 元/股,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3.86 元/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具体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2024 年 | 合计 |
| 摊销成本 | 793.98 | 517.66 | 203.80 | 32.66 | 1,548.09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 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等因索有关。
- 2、上述费用摊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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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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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制性股票激励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 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 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将有助于公司业绩的提升。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