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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ETRON TECHNOLOG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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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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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80 证券简称:易德龙 公告编号:2017-006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6,982.74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 后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7,2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 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27,459,433.96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99,740,566.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资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资金额
1 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 22,887.30 20,859.5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92.20 6,692.20
3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
5,274.00 4,922.3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7,500.00
合 计 42,853.50 39,974.06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42,853.50 万元,其中,39,974.06 万 元由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将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先行投入,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第 003033 号”《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6,982.7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 4,804.35 4,804.35
2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设的技术改造项
2,178.39 2,178.39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4 补充流动资金 - -
合 计 6,982.74 6,982.74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982.74 万元。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982.74 万元。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 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苏州易德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 字(2017)第 003033 号),认为:易德龙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易德龙科技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982.7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自有资金,不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置换 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该等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982.7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自有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982.7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自有资金,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且该等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982.7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全部自有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易德龙本次以募集资金 6,982.74 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 6,982.74 万元的事项:

  • 1、已经易德龙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2、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鉴

  • 证报告;

  • 3、易德龙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易德龙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 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7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