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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ETRON TECHNOLOGIE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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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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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作为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我们严格 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职责, 任期内认真审议监事会的各项议案,围绕董事会形成的决议、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工作进行检查,维护股东权益,保证公司各项 工作规范运作。经核查确认,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部 相关会议。现将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共召 开5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9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 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6)《关于2019年度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薪酬情况的议案》(7)《关于公司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0)《关 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1)《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1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3)《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2)《关于公 司与全资子公司ELB International Ltd.在墨西哥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3) 《关于公司对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4、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1)《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关于延长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期 限的议案》。

  • 5、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通过一系列监督、检查、审核程序,对公司2020 年度经营运作 等有关部门情况形成以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会议通知、会议召集和召开情 况、董事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结果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 的程序。各次会议所作决议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进 行认真审核,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编制 的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2020 年度,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运行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 运行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编制的《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 映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 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 5、2020 年度,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情况。

6、2020 年度,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7、公司于2020 年4 月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易德龙技术 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1,500 万元银行流动资金贷款 提供担保。2020 年4 月22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武汉易德龙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1,000 万元的最 高额担保。公司于2020 年4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为公司境外子公司ETRONELB S. DE R.L. DE C.V.租赁厂房(租赁合同金额不超过300 万元人民币)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2020 年5 月30 日,公司与INMOBILIARIA JARDINES COLONIALES S.A. DE C.V.签订租赁合同,为ETRON-ELB S. DE R.L. DE C.V.租赁厂房提供 担保总额376,728.84 美元。

8、2020 年度,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事项。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