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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CONVERT SEMICONDUCTOR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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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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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及《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独 立董事张洪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朱光忠先生、非独立董事丁 国华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 业人士张洪发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5 次会议,历次会 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 体情况如下:

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2024年2月4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展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24年4月10日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4年4月29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年8月29日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4年10月28日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执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跟踪并监督审计工作。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出 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 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责任与义务,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 形式的经济利益。北京德皓国际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关联关系

和经营关系。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 年度,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 了决策程序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公 司规范运作。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 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规 范执行了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各项内部控制活 动完整、有效,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未发 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

持了良好沟通,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及时关注 审计工作进展,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高效完成,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 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