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uzhou Cheersson Precision Industry Group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Apr 13, 2023
54963_rns_2023-04-13_e6612af0-904f-4f82-9e33-6e39f945f002.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5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 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充分保障全体股东行使 表决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本 次交易的总体工作安排,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7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2 日;
- 7、出席对象:
1
(1)截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公司 A 栋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统一表决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30) |
| 2.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
| 2.01 | 2.1.1交易方式、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 √ |
| 2.02 | 2.1.2交易对价及定价依据 | √ |
| 2.03 | 2.1.3支付方式 | √ |
| 2.04 | 2.1.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5 | 2.1.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 |
| 2.06 | 2.1.6发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 |
| 2.07 | 2.1.7发行数量 | √ |
| 2.08 | 2.1.8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 √ |
| 2.09 | 2.1.9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 2.10 | 2.1.10定金 | √ |
| 2.11 | 2.1.11标的资产交割 | √ |
| 2.12 | 2.1.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3 | 2.1.13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 |
2
| 2.1.14业绩承诺及补偿 | - | |
|---|---|---|
| 2.14 | 2.1.14.1业绩承诺 | √ |
| 2.15 | 2.1.14.2业绩承诺补偿 | √ |
| 2.16 | 2.1.15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 √ |
| 2.17 | 2.1.16超额业绩奖励 | √ |
| 2.18 | 2.1.17少数股权收购 | √ |
| 2.19 | 2.1.18违约责任 | √ |
| 2.20 | 2.1.19决议有效期 | √ |
| 2.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 - | |
| 2.21 | 2.2.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 √ |
| 2.22 | 2.2.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 √ |
| 2.23 | 2.2.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 |
| 2.24 | 2.2.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 √ |
| 2.25 | 2.2.5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 √ |
| 2.26 | 2.2.6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 2.27 | 2.2.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
| 2.28 | 2.2.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29 | 2.2.9决议有效期 | √ |
| 2.30 | 2.3本次增资 | √ |
| 3.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3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 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 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
√ |
| 1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 事宜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 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的议案 |
√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5 日、2023 年 3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文件。
2、提案 1.00 至提案 19.00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2.00 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股东陈晓敏、翁荣荣、苏州工业园区众全信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需对 提案 2.00 中的 2.2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及其子议案)、提案 3.00、提案 6.00 回 避表决。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所有提案中的中小投 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14 日(9:00-11:30 及 14:00-16:00);
4
-
2、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 28 号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
-
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4、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大会 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 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 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
-
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前述登记地点,函件封面注明“登 记参加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③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将登记材料通过对 应办法送达本公司,并与公司证券法务部联系确认送达。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友平,刘薇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0680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
1、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 20 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
-
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976
-
2、投票简称:瑞玛投票
-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
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 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 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就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按下述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 会议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统一表决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 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 30) |
|||
| 2.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
| 2.01 | 2.1.1交易方式、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 √ | |||
| 2.02 | 2.1.2交易对价及定价依据 | √ | |||
| 2.03 | 2.1.3支付方式 | √ | |||
| 2.04 | 2.1.4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5 | 2.1.5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 | |||
| 2.06 | 2.1.6发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 | |||
| 2.07 | 2.1.7发行数量 | √ | |||
| 2.08 | 2.1.8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 √ | |||
| 2.09 | 2.1.9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
| 2.10 | 2.1.10定金 | √ |
1
| 2.11 | 2.1.11标的资产交割 | √ | |||
|---|---|---|---|---|---|
| 2.12 | 2.1.12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2.13 | 2.1.13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 √ | |||
| 2.1.14业绩承诺及补偿 | - | ||||
| 2.14 | 2.1.14.1业绩承诺 | √ | |||
| 2.15 | 2.1.14.2业绩承诺补偿 | √ | |||
| 2.16 | 2.1.15整体减值测试补偿 | √ | |||
| 2.17 | 2.1.16超额业绩奖励 | √ | |||
| 2.18 | 2.1.17少数股权收购 | √ | |||
| 2.19 | 2.1.18违约责任 | √ | |||
| 2.20 | 2.1.19决议有效期 | √ | |||
| 2.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 |||||
| 2.21 | 2.2.1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 √ | |||
| 2.22 | 2.2.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 √ | |||
| 2.23 | 2.2.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 √ | |||
| 2.24 | 2.2.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 √ | |||
| 2.25 | 2.2.5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 √ | |||
| 2.26 | 2.2.6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
| 2.27 | 2.2.7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 √ | |||
| 2.28 | 2.2.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 2.29 | 2.2.9决议有效期 | √ | |||
| 2.30 | 2.3本次增资 | √ | |||
| 3.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 案 |
√ |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 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2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
√ |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之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
√ | |||
| 14.00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 | |||
| 15.0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
| 16.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
√ | |||
| 17.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 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8.00 |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 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
√ | |||
| 19.00 |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的议案 |
√ |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3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
-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
-
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 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
2、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
-
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 一 东统 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