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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filter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5

Apr 2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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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1 证券简称:任子行 公告编码:2015-021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75,2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64.6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8,001,6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4.05%,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 年4 月27 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2]411 号”文件核准,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70.00 万股,并于2012 年4 月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 股本由首次发行前的53,000,000 股增至70,700,000 股。

因2014 年度实施了股东权益分派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总股本为116,411,549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8,491,54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7.43%;其中除本次解除限售的75,200,000 股外,其余为尚在 限售期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股东承诺情况

(1)在《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

a.控股股东景晓军先生、深圳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景晓东先生、 沈智杰先生、吴宁莉女士、唐海林先生、古元先生、师召辉先生均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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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1 证券简称:任子行 公告编码:2015-021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b.公司董事景晓军先生、景晓东先生均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及其关 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及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个月至第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c.担(时)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沈智杰先生、吴宁莉女士、 唐海林先生、古元先生、师召辉先生均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过50%;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 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个月至第12 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控股股东景晓军先生、深圳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景晓东先 生、沈智杰先生、吴宁莉女士、唐海林先生、古元先生、师召辉先生在《任子行 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承 诺: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上述承诺述及之“股票上市之日”为2012 年4 月25 日;“完成增资工 商变更登记之日”为2010 年6 月22 日。

2、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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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 年4 月27 日。

  •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2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4.60%;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8,001,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4.05%。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8 户。

  •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份
性质
所持限售股
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
市流通数量
备注
1 景晓军



60,460,800 60,460,800 15,115,200 景晓军为公司现任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景晓军因股权质押
冻结41,893,000 股。
2 深圳市华信远景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11,280,000 11,280,000 11,280,000 公司现任董事景晓军、古元,监事
师召辉、翁长文、何小荣,高级管
理人员沈智杰均系深圳市华信远景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比
例合计为55.50%。
3 景晓东 1,128,000 1,128,000 282,000 景晓东为公司现任董事。
4 师召辉 300,800 300,800 75,200 师召辉为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
5 沈智杰 601,600 601,600 150,400 沈智杰为公司现任副总裁。
6 古元 376,000 376,000 46,000 古元为公司现任董事,截至本公告
日,古元因股权质押冻结330,000
股,其中的48,000 股将在解除质押
冻结后上市流通。
7 吴宁莉 601,600 601,600 601,600
8 唐海林 451,200 451,200 451,200
合计 75,200,000 75,200,000
28,001,600
  • 5、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6、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通过深圳市华信远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的现任董事景晓军、古元,监事师召辉、翁长文、何小荣,高级管理人 员沈智杰,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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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中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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