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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May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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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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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2017年5月修订)
| 修订前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1、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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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送股份。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送股份。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送股份。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送股份。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送股份。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4)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 ||
|---|---|---|---|---|---|---|---|---|---|---|---|---|
| 见表专的 | ,及时予以决。董事会项研究和论时机、条 | 披露,并拟定分红证,详细说件和最低比 | 交股东大议案时,应明公司利例以及理 | 会进行当进行润分配由等情 | 金红到 | 2)公司支出安排在本次利40%;(3) | 展阶段属的,进行利润分配中公司发展 | 成熟期且润分配时所占比例最阶段属成 | 重大资,现金分低应达长期且有 | |||
| 况。股东大会对分红议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 |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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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意见,及时予以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当年盈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 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条件的同时,制订股票股利分配方案。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时予以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2、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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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 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及时予以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 当进行专项研究和论证,详细说明公司利 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以及理由 等情况。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议案进行审 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公司当年盈利,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 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 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 立意见。 (三)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 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送股份。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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