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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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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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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1-14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昌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欣旺达”)为欣旺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欣旺达南昌动力电 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南昌动力电池项目(一期)”)经营建设 需要,南昌欣旺达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综合授 信额度,期限不超过3年(含),用于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贸易融 资、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业务。因投资基建、设备等项目需要,南 昌欣旺达需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融资 额度,期限不超过10年(含)。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及项目融资额度提供全 额连带责任担保。南昌欣旺达就该担保事项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中, 被担保对象南昌欣旺达的其他股东虽未按照各自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对其进行 担保,但考虑到公司对南昌欣旺达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具有控 制权和决策权,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本次公司为 南昌欣旺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的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事项议案已经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欣旺达,在以上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南昌欣旺 达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项目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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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手续和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等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MA7AFLF549 法定代表人:王明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48,4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 基础设施运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集中式快 速充电站,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的关系:为欣旺达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状况:

截至2021 年9 月30 日, 南昌欣旺达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109,999,487.53元,总负债48,183.31元,净资产为109,951,304.22元,资产负 债率为0.04%,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48,695.78元,净利润-48,695.7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欣旺达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本次为南昌欣旺达提供担保的方式为全额 连带责任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为准,最 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反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有利于南昌欣旺达的日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 益。本次担保事项中,南昌欣旺达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南昌欣旺达的其他股东虽 未按照各自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对其进行担保,但考虑到本次担保事项与南昌欣 旺达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而南昌欣旺达的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相对较 低,且不直接参与南昌欣旺达的日常经营管理;此外,公司对南昌欣旺达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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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具有控制权和决策权,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 制的范围之内,能够对南昌欣旺达的经营管理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因此,本 次公司为南昌欣旺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南昌欣旺达为欣旺达控股子公司,因南昌动力电池项 目(一期)经营建设需要,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含), 期限不超过3 年(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此外,因投资基建、设备等项目需要, 南昌欣旺达需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 期限不超过10 年(含)的融资额度。公司为南昌欣旺达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项 目融资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南昌欣旺达就该担保事项为欣旺达提 供反担保。被担保对象南昌欣旺达的其他股东虽未按照各自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 对其进行担保,但考虑到公司对南昌欣旺达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经营管 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经过审慎讨论,我们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 控,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方南昌欣旺达为欣旺达控股子公司,因南昌动力电池项目(一期)经 营建设需要,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含),期限不超过 3 年(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此外,因投资基建、设备等项目需要,南昌欣旺达 需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 亿元(含),期限不超 过10 年(含)的融资额度。公司为南昌欣旺达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项目融资额 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南昌欣旺达就该担保事项为欣旺达提供反担保。 被担保对象南昌欣旺达的其他股东虽未按照各自享有的股东权益比例对其进行 担保,但考虑到公司对南昌欣旺达的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经营管理风险处 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能够对南昌欣旺达的经营管理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 理,故本次公司为南昌欣旺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欣旺达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欣旺达为南昌欣旺达向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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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及欣旺达为南昌欣旺达向银行、融资租赁 公司等机构申请项目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事宜。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并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 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总额占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25.18%;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669,936,000.00 元,占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31.17%。全部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 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九、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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