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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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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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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1-002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旺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 2、债券代码:123058 债券简称:欣旺转债

  • 3、转股价格:21.24元/股

  • 4、转股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6年7月13日

  • 5、转股股份来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债上市发行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8号”文核准,欣旺达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公开发行了1,120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2,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2,000万元的部分由 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号675号”文同意,公司112,000.00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8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欣旺转债”,债券 代码“123058”。

3、可转债转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欣旺达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欣旺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转股起止日期2021年1月20日至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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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1、发行数量:1,120.00万张

  • 2、发行规模:112,000.00万元

  • 3、票面金额:100元/张

  • 4、票面利率: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

  •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 5、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
  • 6、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 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0日至2026年7月13日。

    • 7、转股价格:21.24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和修正情况

  •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和最新转股价格

  •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1.2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 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 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最新转股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旺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21.24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 增发新股的相关规定,欣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21.28元/股调整为 21.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9月2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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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0-147)。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公司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 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 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3、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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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 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 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 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1、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 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欣旺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 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 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 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 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 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4)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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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的,按其实 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2、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1年1月20日至2026年7月13日)深交所交易日的正 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 (1)“欣旺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 (2)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4、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欣旺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5、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6、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欣旺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首日,即2020年7月14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1%(含最 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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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 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A股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 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起,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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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 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 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 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八、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A股股票享有与原A股股票同等的权 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 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九、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欣旺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咨询部门: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5-27352064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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