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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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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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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 欣旺达 股票代码 :3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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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综合楼 1 楼、2 楼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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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 楼 D 区-9 楼)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签署日期:二零一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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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
1、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欣旺达”)公 开发行人民币 78,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5 号”文批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为本次债券品种二债券,第三期 发行,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8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8 亿元,占本次债券发行规模的 23.08%。 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量 180 万张。发行价格 100 元/张。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 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 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 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评评定,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口径净资产为 248,804.73 万元(截至 2017 年 03 月 31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 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68.31%,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9.01%。本期债券上市 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1,430.38 万元(2014 年、 2015 年和 2016 年三年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97.04 万 元、32,501.09 万元和 44,993.00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 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 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 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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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边挂牌,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 3 年。
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 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本期债券简称“17 欣旺 03”,债券代码“112569”。
9、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明旺和王 威。王明旺累计质押股份 324,57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2.17%, 占公司总股本的 25.11%。王威累计质押股份 88,510,000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 67.31%,占公司总股本的 6.85%。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质押率 较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开展股票质押债务融资业务,如若无法按期偿还借款,其 所持公司股票可能会在短期内被强制出售,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及影响其在公司 的实际控制权地位,存在一定的风险。
10、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5.0%—6.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1、本期公司债券拟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A 股证券账 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认购。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 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中的机构 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认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 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 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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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将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的方式参与,投资者网下认购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 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 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 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7 日发布的《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 修订版)》,本期债券不符合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15、本期债券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外的其他交易所上市。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欣旺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与 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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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本次债券 | 指 |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 (含7.8亿元),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发行规模 1.8亿元的公司债券 |
| 本期债券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
| 本期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债券受托管理 人、簿记管理人 |
指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中诚信证评 | 指 |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
| 承销团(如有) | 指 | 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 的承销团 |
| 网下询价截止日(T-1日) | 指 | 2017年8月15日,为本次发行网下询价认购的截止日 期 |
|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T日) | 指 | 2017年8月16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下认购的 起始日期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合格投资者 | 指 | 指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 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上述金融机构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 公益基金;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 管理人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净资产不低于 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名下 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
| 配售缴款通知书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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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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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主体: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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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名称: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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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7 欣旺 03”,债券代码:“112569”。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78,000 万元,采用分期发行方 式,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 18,000 万元。本期债券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 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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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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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2017 年 8 月 16 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2018 年至 2020 年间每年的 8 月 16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8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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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 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 划转与本息偿付。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 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17、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发行方式: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的发行 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配售。
19、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本期公司债券拟向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由于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仅合格投资者中的 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 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配售。 具体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具体参见 “ ” “ ” 本公告 三、网下发行 之 (六)配售 。
- 2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1、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国元证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公司债券拟上市地及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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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外的其他交易所上市。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等。
24、质押式回购安排: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4 月 7 日发布的《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 修订版)》,本期债券不符合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2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6、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2日 (2017年8月14日) |
披露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评级报告等 发行文件 |
| T-1日 (2017年8月15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 T日 (2017年8月16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
| T+2日 (2017年8月18日) |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 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 T+3日 (2017年8月21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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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0%—6.8%,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及主 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合格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5 日(T-1 日),参 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8 月 15 日(T-1 日)13:00—15:00 将《欣旺达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见附件))以 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传真 至主承销商处。
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以延长网下利率询价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
价利率可不连续;
-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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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 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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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每个品种 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该品种的初始发行规模,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另有 规定的除外;
(8)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 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7 年 8 月 15 日(T-1 日)13:00—15:00 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主承销商事先书面认可的单位印鉴);
(4)深圳证券账户卡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主承销商事先书面认 可的单位印鉴);
(5)《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主承销商事先书面认可的 单位印鉴);
(6)《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主承销商事先书面认 可的单位印鉴)。
上述认购文件提交不足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认购无效。主承销商有权根 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申购传真专线:0551-62918380;0551-65310715。(两台传真同样有效) 咨询专线:0551-62201016;0551-62201017。
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原件连同上述其他文件的原件于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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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 22 日( T+4 日)之前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国元证券 1204 室(王倩收),邮编: 230022 ,联系电话: 188-5695-1211 。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 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由 于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仅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的发行方式,由发行 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配售。具体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进行。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8 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合格投资 者的最低认购数量为 10,000 手(人民币 1,000 万元),超出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 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 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8 月 16 日(T 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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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7:00 和 2017 年 8 月 18 日(T+2 日)的 9:00—15:00。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期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17 年 8 月 15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及网下询价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认 购进行配售,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 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认购金额。
配售原则如下: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 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 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配 售);在边际区域配售时,原则上按比例配售,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 投资者发送《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三期)配售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 购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 2017 年 8 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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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T+2 日)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定的 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17 欣旺 03 认购资金”字样。
缴款账号如下:
收款账户名: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1302010129027337785
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102361000015
联系人:王劲风 联系电话:18502168859 传真:0551-62634916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17 年 8 月 18 日(T+2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机构投资 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费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综合楼 1 楼、2 楼 A-B 区、 2 楼 D 区-9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综合楼 1 楼、2 楼 A-B 区、2 楼 D 区-9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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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法定代表人:王威
联系人:颜洪 电话:0755-29516888-63637 传真:0755-29517820 邮政编码:518108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1 号证大五道口大厦 16 楼 法定代表人:蔡咏
项目主办人:龚岑
项目组其他人员:徐伟 电话:021-51097188 传真:021-68889165 邮政编码:200135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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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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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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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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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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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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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附件一: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成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 束力,本次申购不可撤销或作实质更改。
| 附件一: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附件一: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附件一: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附件一: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
|---|---|---|---|
|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成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 束力,本次申购不可撤销或作实质更改。 |
|||
|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 | ||
| 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号码 | ||
|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 询价利率区间5.0%—6.8%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 年8 月15 日(T-1 日)13:00—15:00时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 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专线:0551-62918380;0551-65310715。(两台传真同样有效) 咨询专线:0551-62201016;0551-62201017。联系人:王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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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购人在此承诺: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 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 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 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 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期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7、申购人承诺,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 8、申购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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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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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要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 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 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 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填写“劳动 ” 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票面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 申购人的最大申购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7 条之填写示例);
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 利率可不连续;
-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 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85%—4.7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作出如 下填写:
| 下填写: |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3.90% | 1,000 |
| 3.95% | 3,000 |
| 4.00% | 5,000 |
| 4.05% | 8,000 |
| 4.10% | 10,000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27,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10%,但高于或等于 4.05%时,有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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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金额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05%,但高于或等于 4.00%时,有效申购 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95%时,有效申购 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95%,但高于或等于 3.90%时,有效申购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9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T-1 日)13:00—15:00 将本表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 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成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次申 购不可撤销或作实质更改。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 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利率询价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 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 之前的均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 式传送、送达的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专线: 0551-62918380 , 0551-65310715 。(两台传真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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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30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证上〔2017〕404 号)等文件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
(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 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 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理财产品拟将主要资产 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 项);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 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 ★ 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
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 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和律师。
(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本期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 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否()
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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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 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为了使您更好地了解 债券市场交易的风险,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特提供本风险 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慎重决定是否进行债券交易。投资者从事债券交易存 在如下风险:
一、【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 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 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二、【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 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三、【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 险。 四、【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 遭受损失的风险。
五、【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 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六、【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 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 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 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 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七、【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 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八、【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 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 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 不承担责任。
九、【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 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 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个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授权代理人签字 :
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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