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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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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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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13 日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66 元。截至 2011 年 4 月 18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77,0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 53,675,657.1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23,344,342.83 元。

截止 2011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立信大华验字[2011]13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使用 820,890,695.35 元,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1)以前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703,124,045.15 元,其中:①利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64,546,496.73 元; ②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38,577,548.42 元;(2)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为 117,766,650.20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为 16,762,027.30 元,利息收入支付铺底流动资金 2,319,879.71 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16,895,795.07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1 年 5 月 17 日,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杭州银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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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 页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与 J.P.Morgan Broking(Hong Kong)Limited 共同出资设立" 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摩根"),第一创业将公司与 其签署的《保荐及主承销商协议书》及《三方监管协议》等七份协议项下的权利和 义务转让一创摩根享有和承继,公司保荐机构变更为一创摩根。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有部分设备需从国外进口,需公司自己开立外币账户进行结算。 经公司 2012 年 8 月 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外币专项账户,账号为 2000012219535,该 账户作为超募资金账户(账号为 0082100267945)的外币账户,仅用于超募资金外 币的付款业务使用。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北支行、一创摩根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上述超募资金的外币账户进行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已在渤海银行 深圳分行开立专项账户,账号为 2000752838000225,并与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 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上述超募资金的专 项账户进行监管。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每季度对公 司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 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公司承诺以定期 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到期后及时转入协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 式续存,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4403092218100208412 81,100,000.00 00.00 活期(销户)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755901482010505 84,900,000.00 00.00 活期(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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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2 页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西乡支行 7440810182100008224 53,800,000.00 00.00 活期(销户)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73010122000521572 29,700,000.00 00.00 活期(销户)
招商银行布吉支行 755901482010306 150,000,000.00 8,385,260.51 活期
平安银行高新北支行 0082100267945 433,152,840.00 8,510,534.56 活期
平安银行高新北支行 2000012219535 00.00 活期(销户)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 2000752838000225 00.00 活期(销户)
合计 832,652,840.00 16,895,795.07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9,308,497.17 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无预计效益。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经 2012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地址拟暂时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变更仅为未投入的 部分设备投资的实施地址变更,基建投资部分实施地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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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3 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先期投入项目 先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金额
置换日期 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
模组技改项目
15,802,534.15 15,802,534.15 2011.6.2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
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22,957,016.41 22,957,016.41 2011.6.2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
技改项目
14,861,766.62 14,861,766.62 2011.6.2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10,925,179.55 10,925,179.55 2011.6.23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合计 64,546,496.73 64,546,496.73
  •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 行了验证,并于 2011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立信大华核字[2011]1752 号《关于欣旺达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为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现决定以募集资金 64,546,496.73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 置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 经 2011 年 6 月 12 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及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9,000 万超募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 民币 9,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2、 经 2011 年 12 月 14 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以及 2012 年 1 月 5 日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9,000 万 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已 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 9,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 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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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4 页

  • 3、 经 2012 年 7 月 2 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7 月 19 日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9,000 万超募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 9,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4、 经 2013 年 1 月 16 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 使用 9,000 万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3 年 7 月 11 日,本公 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 9,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 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5、 经 2013 年 7 月 19 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 1 月 17 日,本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 9,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经公司 2014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结余利 息 622.97 元,“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结余利息 1,454.71 元,“动力 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结余利息 1,179.64 元,“技术中心技改项目”结余募集资 金(含利息)360,578.80 元,合计 363,836.12 元结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并注 销以上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注销后,相关募投项目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随之终止。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超募资金总额为 57,384.43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57,139.07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1、 经公司 2011 年 6 月 1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1,000 万超募资金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8,0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出 1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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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5 页

万元。

  • 2、 经公司 2012 年 2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 2012 年 2 月 27 日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1,000 万元用于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 组技改项目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的建设。其中笔记本电脑类锂离 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投资总额 7,200 万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投 资总额 3,8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出 10,983.94 万元。

  • 3、 经公司 2012 年 7 月 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7 月 19 日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出 11,000.00 万元。

  • 4、 经公司 2012 年 10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11 月 9 日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欣旺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经公司 2014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 2014 年 9 月 10 日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项目并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 项目。截至项目终止,累计支出 2,155.13 万元。

  • 5、 经公司 2013 年 7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 2013 年 8 月 7 日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出 11,000.00 万元。

  • 6、 经公司 2014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 2014 年 9 月 10 日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项目并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束已经实施完毕的超 募资金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 技改项目”,并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项目“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出 11,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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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6 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 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 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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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7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 年度

编制单位: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2,334.43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11,776.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82,089.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
池模组技改项目
8,110.00
8,110.00

16.79
8,110.00 100.00 2012年12月31日 8,472.74
2.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
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8,490.00
8,490.00

0.06
8,490.00
100.00
2012年12月31日 1,216.43
3.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
组技改项目
5,380.00
5,380.00

28.46
5,380.00
100.00
2012年12月31日 2,808.02
4.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2,970.00
2,970.00

0.01
2,970.00
100.00
2012年12月31日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4,950.00 24,950.00
45.32
24,950.00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8,000.00
8,000.00
8,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 36,000.00 36,000.00 11,000.00 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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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对照表 第 1 页

募集资金总额 82,334.43
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11,776.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82,089.0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3.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
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7,200.00
7,200.00
0.00
7,198.74
99.98 2013年12月31日
581.25

4.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
组技改项目

3,800.00
3,800.00
0.00
3,785.20
99.61 2013年12月31日
202.82

5.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
制器项目

5,000.00
2,155.13
731.35
2,155.13
100.00
终止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0,000.00 57,155.13
11,731.35
57,139.07
合计 84,950.00 82,105.13
11,776.67
82,089.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1、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产品售价下降,人工成本上涨,行业毛利水平整体下降,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
2、超募资金投资的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营业收入未达到预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
公司拟终止“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的实施,相关原因如下:
在电机方面,目前市场已流行有多款主流电机,无论是在技术成熟度、生产效率方面,还是在供货价格及市场接受程度方面,均已形成先占优势。在控制器方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早期的电动车的控制器的功能单一,准入门槛较低,导致过多的电子器件企业进入该行业,且在发展初期行业不太规范,产品所采用的原材料和配件相对
低廉,同时设计工艺不复杂,追求的是成本低。如上所述,由于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如果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很难形成规模经济及竞
争优势,将无法保证公司投资按预定计划取得相应收益。出于上述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拟将募集资
金账户(渤海银行深圳分行,账号: 2000752838000225)余额28,643,984.21元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账号:755901482010306)
后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渤海银行专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超募资金总额为57,384.43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57,139.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经公司2011年6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1年6月30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1,000万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3,000万元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1,000.00万元。
2、经公司2012年2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12年2月27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 万元用于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的建设。其中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
项目投资总额7,200万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投资总额3,8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0,983.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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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对照表 第 2 页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82,334.43 11,776.6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2,089.07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资进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3、经公司 2012 年 7 月 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7 月 19 日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11,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出 11,000.00 万元。

4、经公司 2012 年 10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11 月 9 日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000 万元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经公司 2014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 2014 年 9 月 10 日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终止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截至项目终止已累计支出 2,155.13 万元。

  • 5、经公司2013年7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2013年8月7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1,000.00万元。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 万元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欣旺达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经公司2014 年8 月
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2014年9月10日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项目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终止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截至项目终止已累计支出2,155.13万元。
5、经公司2013年7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2013年8月7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出11,000.00万元。
6、经公司2014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以及2014年9月10日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项目并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束已经实施完毕的超募资金项目“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
目”,并终止部分超募资金项目“电动自行车电机与控制器项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累计支
出11,000.0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经2012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
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址拟暂时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号,变更仅为未投入的部分设备投资的实施地址变更,基建投资部分实施地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经公司2011 年6 月1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信大华核字[2011]1752号《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
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6,454.65 万元。其中: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580.25 万元,已
置换1,580.25 万元;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2,295.70 万元,已置换2,295.70 万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
际投入1,486.18万元,已置换1,486.18万元;技术中心技改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1,092.52万元,已置换1,092.52万元。
1、经2011年6月12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1年6月30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000万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资金专户。截至2011年12月9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充流动资金情况 2、经2011年12月14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以及2012年1月5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9,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2年6月27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9,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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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对照表 第 3 页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82,334.43 11,776.6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2,089.07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投资进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经 2012 年 7 月 2 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7 月 19 日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9,000 万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3 年 1 月 10 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 9,000 万元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经 2013 年 1 月 16 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9,000 万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 9,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 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5、经 2013 年 7 月 19 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同意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已按上述承诺归还人民币 9,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投项目“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结余利息 622.97 元,“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结余利息 1,454.71 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项目”结余利息 1,179.64 元,“技术中心技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360,578.80 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 363,836.12 元结转至公司经营性资金账户,并注销以上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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