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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Feb 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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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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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12-003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欣旺达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81号《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0万股。公司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66元,共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77,020,000.00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53,675,657.1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3,344,342.83元,其中超募 资金为573,844,34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年4月18日审验,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1]13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共涉及4个项目,详情如下: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2010 年6 月-2012 年1 月已投入 | 占总投入比重 | 未投入部分 | 未投入部分 | 未投入部分 |
|---|---|---|---|---|---|---|
| 基建 | 设备 | 其他 | ||||
| 手机数码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8,110 | 3,064.14 | 37.78% | 1519.98 | 1764.69 | 1761.19 |
| 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8,490 | 4,721.44 | 55.61% | 863.89 | 1109.98 | 1794.69 |
| 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 5,380 | 2,817.65 | 52.37% | 694.51 | 869.38 | 998.46 |
| 技术中心技改项目 | 2,970 | 1,672.10 | 56.30% | 609.27 | 310.04 | 378.59 |
| 合计 | 24,950.00 | 12,275.33 | 49.20% | 3687.65 | 4054.09 | 4932.93 |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址拟暂时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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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变更仅为未投入的部分设备投资的实施地址变更,基建投资部分实施地点不变。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仅为实施地址的变更,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技术方案、实 施主体、环保情况及经济效益分析仍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所涉及的搬迁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解 决。
公司于 2012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根据《深 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创业板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无需股东 大会批准。
二、 欣旺达暂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原因及相关情况
1.原募投项目实施地址:
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塘明公路南侧地块,地块编 号(宗地号)为A614-0436(土地使用权证为深房地字第5000347502号)的土地,土 地面积为45,007.6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利用该 地块部分土地,预计占用的土地面积约26,562平方米。
2.现拟变更地址(如下表):
| 原项目实施场所 | 厂房面积 | 项目拟变更实施场所 | 厂房面积 | |
|---|---|---|---|---|
| (平方米) | (平方米) | |||
| 手机数码类锂离 | 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 | 15348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 | 7026 |
| 子电池模组 | 道塘明公路南侧地 | 道石龙社区颐和路2 | ||
| 笔记本电脑类锂 | 块,地块编号(宗地 | 12790 | 号(土地使用权证为 | 5855 |
| 离子电池模组 | 号)为A614-0436(土 | 深房地字第 | ||
| 动力类锂离子电 | 地使用权证为深房地 | 10232 | 5000294237号) | 4684 |
| 池模组 | 字第5000347502 号) | |||
| 技术中心 | 的土地。 | 7674 | 3513 | |
| 合计 | 46044 | 21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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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对产线进行了重新规划,变更后厂房面积缩小,但产能不变。
因目前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尚在建设中,需等建设完成 后统一报批,才能取得房产证。如公司在租赁期内因厂房拆迁或其他原因致使无法 继续租赁厂房,导致生产经营受损,王明旺、王威将按比例以现金方式承担因厂房 搬迁而造成的损失,其中王明旺承担损失的74%,王威承担损失的26%。
公司以租赁方式取得永颐和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颐和公司”) 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的四栋厂房及一栋宿舍已经获得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并与永颐和公司签署租赁协议。
3.变更募投地址原因
欣旺达现有产能无法满足现有客户及目标客户的订单需求,而 IPO 原募投项目 实施场所预计到 2012 年年底才能建成投入使用,且光明工业园整体配套设施建设尚 不完善,人员招聘不易,无法迅速满足客户要求,出于满足公司目前订单状况及生 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的需求,综合公司管理成本等各种因素的考虑,欣旺达拟暂时 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变更至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颐和路 2 号,待工 业园建成投入使用后该等设备将全部搬迁至原募投实施地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保荐意见如下:
1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考虑了原实施地点的建成时间、 公司承接客户订单的需求以及项目新地址地理位置优越性等因素后作出的谨慎决 定,更有利于公司新客户开发,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属于原实施地点未建成之前的临时性方 案,最终并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 设内容和方式,不会对项目投入、经济效益实现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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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一创摩根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方案。
四、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2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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