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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Feb 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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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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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 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1,000 万元用于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 改项目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的建设,其中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 模组技改项目投资总额 7,200 万元,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投资总额 3,8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该议案及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用于笔记本电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 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 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笔记本电 脑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和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模组技改项目的建设,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事项,并将督促公司根据其发展规 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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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董家臣 李善民 刘 斌
2012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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