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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woda Electronic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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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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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柳木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度工作 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6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柳木华 12 12 0 0
2016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9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柳木华 9 9 0 0

2016年度,本人本着恪尽职守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两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 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 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2016 年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6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会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一)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 关于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对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关于2015年度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对关于续聘2016 年度审计机构、对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对关于对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为禹州市禹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可解锁及预留部分第一期可解锁、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参股公司行之有道调整股权结构暨减 少注册资本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五)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对关于2016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 关联交易事项、对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关于全资子公司内部股权转 让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发表了独 立意见;

(八)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参股公司行之有道调整股权结构方 案变更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九)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调整对禹州禹科担保方案、对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对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关于对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上,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对关于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锁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职责》、《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认真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时间及其 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公司实际情况,并随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得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作动态。从全体 股东利益的角度对公司的战略思路、内控工作方案、成本控制、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中提 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均有采纳。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本人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

2、积极了解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 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 时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4、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详 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材料和决策依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在董事会上发表了 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一)无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综述

2016 年,本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2017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 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柳木华 2017 年 3 月 8 日